如何认识中国近代的改良与革命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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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共和国。但是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不但不能彻底完成反封建的任务,而且缺乏坚决的反帝精神,无论是同盟会还是南京临时政府,都不能明确地提出反帝的主张,甚至其对外政策都公然宣称要承认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各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辛亥革命未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

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是巨大的。周恩来同志在这方面有过一个概括中肯的评价:“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我国二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使人们在精神上获得了空前的大解放,为以后革命的发展开辟了道路。”这是一个伟大的胜利。可是,这次革命又是不彻底的。它没有完成历史赋予它的任务,中国依然处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统治下,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为什么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最后还是失败了?根本的原因是:当时指导革命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在政治上是软弱的。他们竭力想把中国从帝国主义侵略造成的苦难中拯救出来。但是,他们又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正面地反对帝国主义,而是小心翼翼地试图不触动帝国主义在华的已得权益,以避免帝国主义的干涉。

三、正确评价改良与改革

改良与革命的关系

回顾历史,我们看到,改良与革命只是近代中国人改造中国的不同道路的选择,尽管它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命运不尽相同,但它对于推动近代中国历史进程的进步作用都是不容抹煞的。

诚然,革命并不是社会历史前进的惟一推动力。革命的发生是有条件的,不是任意可以制造出来的。社会发展的经常形式是社会改良。当阶级矛盾不到激化的程度,解决社会阶级利益的冲突,往往要靠阶级妥协与调和;解决社会政治利益的冲突,往往要靠社会改良的种种办法。阶级调和的办法,社会改良的办法,也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但它只能在同一个社会制度内运行。如果要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阶级调和、社会改良,是无能为力的,它只能让位于革命手段。革命发生,才能使社会发展产生质的变化。因此,革命虽不是社会发展的惟一推动

力,却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否定这一点,无原则地歌颂社会改良,显然是一种反历史主义的态度。

正因为革命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它能推动历史发展产生质的变化,而改良则不以推翻一个社会的制度为目的,改良是在社会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用今天的话来说,是在体制内进行。因此,一个真正的革命家并不拒绝改良,而一个改良主义者则往往拒绝革命。情况往往是这样的:一个社会的改良进行不下去的时候,或者那个社会不允许改良的时候,往往就可能爆发革命。从这个角度说,改良为革命准备着条件,改良为革命积聚着能量。在这种情况下,实行改良的人和实行革命的人,往往不是同一批人。

拿戊戌维新时期来说,康梁等维新派人士是这个时期推动历史前进的主要力量。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虽然已经出现,并且在海外成立了兴中会这样的革命小团体,但是在国内不能立足,在国内外的影响都还不大。如果拿车轮打比方,这时候只有维新派一只车轮子。尽管维新派极力推动这只车轮前进,但是,维新派的努力却是在体制内进行的,是依靠光绪皇帝“乾纲独断”,并不想推翻清朝廷的统治。而且,维新派的努力,在相当程度上是在防范革命派、防范“乱党”的成功。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当说,这个时期推动历史前进的,是维新派的努力。同时也应该说,这个时期推动历史前进的,不是双轮,而是单轮。 如果我们把眼光往后移,看看辛亥革命时期的情况,就更明白了。辛亥革命时期,革命派和立宪派的力量都很强大。有些研究人员说,辛亥革命的成功,是革命派和立宪派共同努力的结果。这里似乎可以用得上双轮的观点了。其实也不然。辛亥革命的成功,固然与立宪派的努力有关,但主要是革命派武装斗争或者说暴力革命的结果。无论是康梁在海外的保皇,还是立宪派在国内发动的国会请愿运动,都限制在体制内。如果体制内的运作成功,无非是君主立宪,还能够把封建专制制度推翻吗?况且,在辛亥革命时期,革命派和立宪派是水火不相容的。革命派正是通过大辩论,克服了立宪派、保皇派不能革命、不敢革命、不许革命的思想,才坚持了暴力革命的道路。因此,在革命的条件成熟的时候,在没有革命就不能推动历史前进的时候,在不批判改良派、立宪派就不能推动革命的时候,难道能够迁就改良派而放弃革命的努力吗?可以说,在辛亥革命时期,起着推动

历史前进作用的,主要是革命派这只轮子。显然,推动近代中国历史前进的双轮说,在这个时期也是不存在的。

从以上论证可以看出,改良和革命这两种形式,是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分别起作用的。渐进的改良在既定的体制内运行,对推进社会进步会起到积极作用,当这个体制不允许它进行改良的时候,改良就要让位于革命。如果改良不愿意让位于革命,还要保存旧的体制,还要继续在旧体制内活动,从而反对推翻旧体制的革命,那么,这时候的改良,就是反动的了。从另一个角度说,一次大的革命基本完成,就应该通过调整、改良(调整也是改良)的形式巩固革命成果,用渐进的改良方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可以用革命的精神发展生产力,但不可以用革命手段,不可以无休无止地继续革命。大革命胜利后还要继续革命,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误解。一般来说,当政者只欢迎改良,不欢迎革命。如果当政者自己发动革命,只会把自己的阵脚搞乱,把社会发展结构搞乱,达不到发动革命的初衷。可以说,这就是革命和改良之间的关系。

正确评价改良与改革

有人认为,改良比革命好,所以不应当推崇革命。对于革命和改良,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而做抽象的价值评判。对于社会进步来说,革命和改良的手段在历史的不同时期起过积极作用,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冲突。但是在革命高潮到来时,革命派和改良派,或者说革命者和改良主义者是要发生冲突的。前面举过辛亥革命的例子。在欧洲,l9世纪中叶以后,国际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高涨,19世纪末20世纪初,无产阶级革命形势到来时,那时的资产阶级主张用社会改良来对付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改良主义成为资产阶级反对社会主义运动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手段。告别一切革命,不仅要告别法国大革命、俄国十月革命,也要告别辛亥革命,以及辛亥革命以后的一切革命,包括1949年的革命。

按照“告别革命”论者的说法,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爆发的革命,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如果改良搞得好,革命是可以避免的。显然,这是历史唯心主义者观察历史运动的看法,它完全无视历史发展是有规律可寻的客观历史运动。

事实上,革命作为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种客观的历史运动,不是随心所欲可以制造出来的,也不是随心所欲可以制止的,更不是由什么人可以任意宣布否定就否定得了的。历史上发生过多次革命,尤其是17世纪以来,在欧洲、美洲、亚

洲先后发生过的多次革命,都是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统治者不能照旧统治下去,被统治者不能照旧生活下去,于是革命爆发了。旧的制度瓦解了,新的制度建立了,旧的统治秩序被打碎了,新的统治秩序形成了,旧的社会桎梏解除了,社会生产发展了,社会前进了。社会革命往往采用暴力的形式,不通过暴力革命,旧的统治者不能退出历史舞台。不通过暴力革命,反抗新社会的旧势力不能压制下去。“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马克思这句名言,形象地反映出了历史的真实。革命起来,如暴风骤雨,有人讨厌它,却不可以制止住它。社会生活在承平时期,社会阶级矛盾没有激化,如果有人登高一呼,召唤革命,有谁去响应呢?革命,是社会运动的一种形式,是社会进步的一种必要形式。不能说想革命就革命,也不能说不想革命便不革命。革命的发生,是有规律可寻的。

唯物史观告诉我们:对革命和改良的历史作用,要作出合乎事实的客观分析。如对康梁领导的戊戌维新运动,一般总是给予高度评价的。资产阶级改良派要求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使一个贫穷落后的中国变为富强先进的中国,这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但是,当中国出现革命形势的时候,当中国革命派正在掀起革命运动的时候,改良派出来加以反对,坚持保皇立场,坚持认为只有改良是惟一正确的方法,就是错误的。对历史过程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评价,这种分析的态度,是历史主义的态度;以社会发展规律为准绳,按照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来观察、分析事件和人物的表现,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对改良和革命,离开了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妄作评议,正如范文澜所说,"这是爱而欲其扬,恶而欲其抑,都不免徒劳而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