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GAP概论-产地生态环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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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有着深刻的渊源。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共同要求,国际贸易的关税壁垒日趋弱化。与此同时,技术壁垒日趋突出,其中绿色贸易壁垒(GreenTradeBarrier)最为广泛。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类和动物的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贸易入境规定,不符合规定外国产品不得进口或进口时受到限制。国际环境公约、WTO协议中的环境条款、国际环境体系系列标准(工S014000)、环境标志制度、进口国国内环境和贸易法规、进口国食品安全标准、环境与技术标准等,一方面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又构成了绿色贸易壁垒的渊源。

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壁垒之一,因此,绿色贸易壁垒独有的特点不容忽视。

(1) 很强的技术性。即对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的鉴定都包括很多技术内涵的要求。

(2)较大的规范性。各个国家的标准虽不统一,但对食品、药材的农药残留、重金属都有严格规定。

(3)一定的灵活性。对于无污染环境下生长的植物,其天然富集的某些重金属,若有系统数据,可作另论。

(4)认识的统一性。这些绿色壁垒都以维护本国大众的安全为立论基点,虽涉及在这之中往往内含经济利益,但各国都认可安全的必要性、重要性,都接受这一基本理念。

二、加入WTO后的新挑战 近几年来我国的一些出口农产品因不符合国际环境标准,有74亿多美元的出口商品受阻。据1999年中国土产畜产进口公司《关于中国茶叶系统农药残留问题座谈会的情况报告》报道,1997年和1998年的检测中红、绿茶均检测出三氯杀螨虫和滴滴涕(DDT),而且呈上升趋势;最近,欧盟多国提高进口茶叶农药残留标准,如:菊酯类农药检出由0.2mg/kg降低到0.02mg/kgo菊酯类农药残留问题已经成为中国茶叶出口、生存、发展的首要障碍。我国有些出口的中药材也因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问题而被国外拒收,严重影响这一“国宝”国外市场的开拓。

三、发展绿色中药材的有利条件及对策建议

1. 国家重视

2. 中药材生产基地的原有环境条件比较好

3.生物技术、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利于绿色中药材的开发

4.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政府以及有关管理部门要从民族发展、人体健康的高度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介绍绿色中药材的概念、意义、特点及有关知识。经销商也可利用广告效应,促进绿色中药材的市场营销,从而增加绿色中药材生产与开发的活力。

(2)强化管理机构,增加绿色中药材开发与建设的投入。目前,我国绿色中药材的开发与建设,总的来说,规模还非常小。发展绿色中药材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农业、科研、食品加工、环境保护、财政、商业及进出口等诸多环节或部门,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要在加强科学研究、技术指导和统一规划的同时,积极争取多渠道的财力投入,用于改善农药生态环境,支持绿色中药材基地建设和销售服务体系建设,为绿色中药材的开发、生产与销售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优惠政策,并逐步推动形成绿色中药材的规模化效益。

(3)优先从滩涂、高山坡地和生态农业实施区发展绿色中药材基地。开发绿色中药材应以因地制宜、充分合理的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为原则,并把绿色中药材与生态农业、农业综合开发、休闲观光型农业和名优特产品的开发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目前情况

下,可在沿海滩涂、高山坡地、边缘地区和生态农业实施区等污染较少的区域优先发展,并逐渐扩大面积与品种,增加产量。要因势利导,避免盲目发展。

(4)多施有机肥,配试微生物肥料,合理施用化肥;采用综合措施防治病、虫、草害,减少农药施用量。

减少化肥、农药的用量,将成为生产绿色中药材的一个关键措施。有机肥料因其主要由无毒、无害、无污染的自然物质组成,含有作物所需的多种营养元素,并对土壤结构、微生物活性等产生良好影响,而被视为生产绿色中药材的主要肥源。在农业生产中,应继承我国传统农业中的精华,提倡多施有机肥,选用优良抗病品种,开展病、虫、草害的综合防治,开发高效、无公害的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以控制农业内部的污染,维护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为生产优质绿色中药材提供安全保障。

(5)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确保绿色中药材的质量。绿色中药材的生产有赖于良好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污染,必须严格控制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工厂的“三废”对周边地区、空气、土壤的污染。特别要控制乡镇企业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要从宣传教育、管理制度、行政法规、治理技术及产品结构调整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在建立绿色中药材基地前,要调查与评价生态环境本底状况,并对大气、水质、土壤等主要环境要素进行多种污染项目的测定。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对有害物质应实行动态监测,以确保绿色中药材的质量。

附:说明

绿色食品申请程序(绿色药材可参考此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绿色食品的委托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管理机构前往申请人的生产现场进行考察,安排指定的环境检测机构对该产品或该产品必需的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质量进行勘察、检测,并将书面报告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初审→指定权威的食品检测机构对申请使用标志的产品进行检测送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发给编号及外包装设计建议→获绿色食品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