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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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

第一部分 新型火力发电厂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火力发电厂(燃煤、燃油、燃气)的生产、管理、党群工怍和服务性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及定员。

本标准适用于新型火力发电厂(燃煤、燃油、燃气)的劳动定员管理。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运行规程》 《火力发电厂检修规程》 3.名词、术语释义 3.l 新型火力发电厂

新型火力发电厂系指①机组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②主机实现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各辅助生产系统实现了集中监控的,③实现了按现代化管理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的火力发电厂。

另外,新新型火力发电厂要求职工队伍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普遍达到一专多能和一岗多责,主要运行岗位的值班人员经过仿真机培训合格能达到全能值班水平。

3.2 A类机组

A类机组系指:主机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机组技术水平、自动化程度和设备的可靠性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3.3 B类机组

B类机组系指.主机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集散控制技术,机组的可控性及操作采统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3.4 年平均日上煤量

燃料输煤系统在全年实际运行的天数内平均每天的上煤量。 4 各类人员定员标准 4.1 生产人员 4.1.1 机组运行 4.1.1.1 集控室

工作范围 汽轮机、锅炉、发电机主辅设备(包括主厂房消防系统)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

岗位包括:值长、主值班员、副值班员、巡检操作员。 定员标准:见表1。

表1 集控室运行人员定员标准 机 组 类 别 A 类 B 类 定 员 (人) 两台机组 50 60 每增加一台机组 20 25 补充规定:

A)网控室与集控室分开设置的,增加定员5人。

B)主厂房外循环水泵就地监控的,增加定定5人/处。

C)四台机组及以上的,增加值长定员5人。

D)供热电厂主厂房外独立设置供热站的,增加定员5人/室。 E)厂房外设置的空压机室设备不能兼管的,增加定员5人/室。 F)燃油(气)机组的,每两台机组减少定员5人。 4.1.1.2 除灰、除尘

工作范围:除灰、除尘设备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 岗位包括:主值班员、副值班员。

定员标准:集中监控的每个控制室10人:分别监控的每个控制室5人。 补充规定:备员10%。 4.1.1.3 脱硫

工作范围:脱硫设备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 岗位包括:主值班员、副值班员、巡检操作员。

定员标准:集中监控的每个控制室15人:分别监控的每个控制室10人。 补充规定:备员10%。 4.1.1.4 化学

4.1.1.4.1 化学运行

工作范围:制水、制氢、污水处理、污油处理、循环水处理等设备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及跟班化验等。 岗位包括:主值班员、副值班员。

定员标准:一个程控室10人:每增加一个程控室增加定员5人。 补充规定:

A) 没有仪表在线监测系统的,增加定员3人。 B) 凝结水出来设备不能兼管的,增加定员5人。 C) 制氢站补氢设备就地操作的,增加定员4人。 D) 备员10% 4.1.1.4.2 化验

工作范围:汽、水、煤、油、气品质的取样化验、分析监督及环境保护等。 定员标准:两台机组8人:每增设两台机组增加定员1人。 4.1.2机组维修 工作范围:

热机:⑴汽轮机、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临时检修、事故性抢修及维护,维修日常管理。 ⑵化学、燃油(气)设备的检修,简单机械加工。⑶检修计削、预算、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检修管理。

电气:⑴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燃料系统低压电气设备除外)的临时检修、事故性抢修及维护,维修日常管理。(2)电气仪表、继电保护装置检修,高压试验,通信设备及远动装置的值班和检修。⑶检修计划、预算、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检修管理。

热控:机组热工自动控制系统和热工仪表、除灰除尘控制系统及化学控制系统和仪表的检修,检修日常管理。

定员标准:见表2

表2 机组维修人员定员标准 机组单台容量(MW) 200 定员(人) 两台机组 合计 105 热机 48 电气 29 热工 28 合计 12 没增加一台机组 热机 8 电气 2 热工 2 300 600 114 133 52 60 30 32 32 41 5 18 9 10 3 4 3 4 补充规定:

A) 容量不同的机组,其定员先按容量大的两台机组确定,其余的机组按对应容量确定。 B) 供热电厂、制粉设备为风扇磨煤机的,其热机维修人员的定员按标准分别增加5%、

7.5%;燃油(气)机组的,热机维修人员定员按标准减少20%。 C) B类机组的,其热机、电气、热控维修人员定员按标准分别增加15%、10%、19%。 D) 有湿式石灰石-石膏排烟脱硫方式脱硫设备的,一套设备增加热机维修人员定员10

人,没增设一套设备再增加定员5人。

4.1.3 燃料系统

4.1.3.1燃煤电厂卸上煤设备运行

工作范围:燃料系统卸媒上煤设备和燃油设备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包括油库消防和卸油工作)。

岗位包括:班长、集控室值班员、巡检操作员、煤场堆取煤机司机、翻车机(螺旋卸煤机、底开门车)操作员或码头卸煤机操作员及燃油泵房值班员。

定员标准:见表3

表2 卸上煤设备运行人员定员标准 卸煤方式 一个码头卸煤 翻斗车 底开门车、螺旋卸煤机 无卸煤设备 计算单位 一套卸上煤设备 一套卸上煤设备 一套卸上煤设备 一套上煤设备 定员(人/值) 9 8 7 6 补充规定:

A) 一套卸上煤设备中有两种卸煤方式的,按定员多的确定,两种或一种两台卸煤设备

同时运行的增加定员2人;两种或一种两台卸煤设备同时运行的增加定员1人;两套上卸煤设备同时运行的,按定员多的一套定员的1.5倍计算定员。 B) 年平均日上煤量大于6500吨的,每增加1000吨/日增加定员1人。 C) 输煤皮带长度超过2000米的,没增加1000米增加定员1人。 4.1.3.4 燃料管理 工作范围:

燃煤电厂:燃料调度、计划统计、检斤(尺)、入厂煤取样、煤场整理, 燃油f气)电厂:燃料调度、计划统计 定员标准:燃煤电厂一个煤场7人,每增设一个煤场增加定员2人;燃油(气)电长3人。 补充规定:

A) 轨道衡设备不能兼管的,增加定员4人。 B) 陆路运煤人工取样的,增加定员4人 4.1. 4其他 4.1.4.1仓库

工作范围:入库物资的验收、登记、保管、保养、发放等。 定员标准:两台机组6人,每增加两台机组增加定员1人。 4.1.4.2车辆

工作范围:生产急需用车和管理用车的车辆调度、驾驶、安全管理等。

定员标准:生产继续用侧两台机组3人,每增设一台机组增加定员1人;管理用车两台机组5人,没增设两台机组增加定员1人。

4.1.4.3其他必须配备的生产人员,其定员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4.2管理人员

定员范围: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工作

定员标准:两台机组80人,每增设一台机组增加定员4人。 4.3党群工作人员

工作范围: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等党群工作。

定员标准:两台机组7人,每增设一台机组增加定员1人。 4.4 服务性管理人员

工作范围:生产、生活福利设施及绿化、清洁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定员标准:两厂6人。

5. 典型新型火力发电厂定员测算汇总表 A类机组

定员测算:见表5

表5 A类机组典型新型火力发电厂定员测算汇总表 单位:人

项目 200MW 二台 合计 一,生产人员 (一)机组运行 1.集控室 2.除灰、除尘 3.脱硫 4.化学 ①化学运行 ②化验室 (二)机组维修 1.热机 2.电气 3.热控 (三)燃料系统 1.运行 2.检修 380 287 85 55 11 - 19 11 8 105 48 29 28 83 44 24 四台 474 371 141 99 22 - 20 11 9 129 64 33 32 83 44 24 300MW 二台 389 296 85 55 11 - 19 11 8 114 52 30 32 83 44 24 四台 492 389 141 99 22 - 20 11 9 144 70 36 38 86 44 27 600MW 二台 411 318 85 55 11 - 19 11 8 139 60 32 41 86 44 27 四台 526 423 141 99 22 - 20 11 9 169 80 40 49 95 44 36 运行人员10%已计入 非供热电厂,网控在集控室,循环水设备有集控室兼管,空压机兼管 备注 两台机组一个集控室。 无脱硫设备 一个控制室,制氢设备兼管,有仪表在线监测系统 非供热电厂,中速磨煤机 燃煤电厂,运行备员10%已计入 翻车机(程序控制)卸煤,一套卸上煤设备,燃油泵房兼管,五班制 一套卸上煤设备:2×200MW、4×200MW、2×300MW的日上煤量为6500吨以下,4×300MW、2×600MWde为9000吨,4×6000MW的为1.8万吨,输煤皮带长度为2000米及以下 3.燃料管理 (四)其他 1.仓库 2.车辆 15 14 6 8 15 18 7 11 15 14 6 8 15 18 7 11 15 14 6 8 15 18 7 11 轨道衡设备不能兼管,一个煤场,陆路运煤人工取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