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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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50%,结项合格再统计另外50%。 注:如为多人参与,各二级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横向课题、技术推广或对外服务

横向课题工作量=到校经费÷课题负责人超课时酬金标准×5%学时,30学时封顶。

注:论文、专著、译著、教材、课题如为多人参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四)竞赛活动

1.组织各类院级教学技能大赛

须制定大赛详细活动方案,全程负责整个赛事进程安排和安全工作,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最后将全部活动材料报教务科研处备案。根据比赛规模和影响力核算工作量,一般计5-30学时工作量。如为多人参与,各二级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2.参加各类教学(技术)大赛

须提交参赛相关材料报教务科研处备案,材料包括教案、录像光盘、获奖名册等,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工作量根据比赛结果及影响力计不同标准,计算公式为:工作量=16*B,B为级别系数。

表6:级别系数B计算标准

级 国家级 省级 市(院)级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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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 一二三等 一二三等 等等(优等等(优B 1.5 1.4 1.3 1.2 1.1 1 (五)听课

一等二等奖 奖 三获等奖 奖 奖 奖 秀)奖 奖 奖 秀)奖 0.9 0.6 0.5 0.4 注:重复获批时取高者或补差,获批当年有效。 参与教务科研处安排的听课活动,须提交听课记录本报教务科研处备案,学时工作量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计算标准为:0.5学时/次。

四、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管理

(一)教师完成的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入教师的业务工作量。如因学院教学工作任务不足等非个人原因导致教师课堂教学额定工作量未完成,可用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置换,当年内有效,置换系数:课堂教学额定工作量=非课堂教学工作量*70%。

(二)每学期第16周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统计汇总、申报本学期的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各二级学院(部)审核并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后报教务科研处审定。

(三)申报的精品课程、特色(品牌)专业、新专业以及优秀教学团队若跨年/学期批准,在批准之前的年/学期按未获批准的工作量计,获得批准后,差额工作量计入下一年/学期。

(四)纵向科研、教研、教改课题按项目进展核算工作量。其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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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的项目凭财务处出具的到位经费比例和项目进展配计工作量;没有拨款的自筹项目凭立项批文和项目中期检查合格按项目级别额定量标准的60%计算工作量;余下部分凭立项部门的结题通知书或验收通知书结算工作量。

(五)横向课题凭立项合同(协议)和财务处出具的到位经费核计课题工作量。

五、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其他说明

(一)其他未提及的工作量,可向教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给予计算相应工作量,每项工作不能超过10学时。

(二)以上规定的工作量通常核算至项目或任务的工作组(团队),由相关部门或工作组负责人细分到相应工作组成员,并报教务科研处审核、备案。

六、结果利用

(一)教师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非课堂教学工作量

(二)课堂教学工作量与评教结果挂钩核算教师课酬,非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予核算课酬。

(三)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师教育、科研学术等工作的重要量化指标。

(四)教师工作量是专任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是评先评优的主要参考。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处。

教务科研处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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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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