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全套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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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第二篇 第一章 额度授信

流动性: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中能按预定期限回收信贷资金,或在没有损失的状态下迅速变为现金资产的能力。

1.2.2 “三性”原则之间的关系

在实际业务中,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三方面很难同时达到,通常是效益性和安全性、流动性之间存在着矛盾。期限长的贷款,因利率高而使效益性高,但也因期限长而风险大,安全性低,同时流动性也受影响。反之,期限短的贷款,利率低使得效益性低,但却能有较高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即使在安全性和流动性之间,也并不总是一致的。

不同银行在不同时期对信贷业务的“三性”原则确定的重要顺序是不同的。但一般而言,安全性最为重要,其次才是效益性和流动性。安全性是前提,只有首先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才能确保银行得以存在和发展;效益性是目标,只有通过信贷资金创造更多的收益,才能满足与银行有关各方面的利益需要;流动性是条件,只有在对信贷资金不断运用的过程中,才能不断调整信贷结构,使它更具有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二章 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2.1 对公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五大阶段。按照信贷业务先客户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除总行特别规定可以不予确定授信额度的客户外,所有客户在我行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均应先评级并报批授信额度。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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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第二篇 第一章 额度授信

客户申请资格审查不合格退客户受理初步审查合规调查评价不合规合格客户提交材料调查评价报告调查信用等级评定确定授信额度特定客户或授信下单笔信贷业务调查核实No按权限申报不合规合规性审查授信下单笔信贷业务申请/要求复议合规审批No是否为特定客户yesNo同意授信下单笔信贷业务是否审批通过审批续议不同意yes是否复议yes贷款承诺Yes落实条件是否变更条件NoYes申请变更条件有无签定合同条件No发放签合同是否有用款条件NoYes落实用款条件登记支款信贷资产检查No到期前是否为不良贷款贷后管理6

到期能否回收No是否展期或借新还旧YesNo不良资产化解YesYes贷款回收能否回收NoYes

展期或借新还旧处置(核销等)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第二篇 第一章 额度授信

2.1.1 受理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受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2.1.1.1 客户申请

该环节可以是客户主动到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建设银行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请客户向建设银行提出信贷申请。信贷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建设银行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要求、信贷业务的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2.1.1.2 资格审查

1.客户资格要求:按照《贷款通则》的要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证)的政府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地位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客户向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

(1)客户基本条件

①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建设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② 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③ 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业务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⑤ 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⑥ 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⑦ 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证); (2)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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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第二篇 第一章 额度授信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银行一般不接受其申请: ① 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

② 向建设银行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 ③ 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 ④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的;

⑤ 违反国家规定用建设银行信用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或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的;

⑥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重有损于社会公益和道德的产品或项目的; ⑦ 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未取得土地、环保、规划等有权部门批准的;

⑧ 在进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落实原有债务或未对其清偿债务提供足额担保的;

⑨ 有其它严重违法或危害建设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行为的; ⑩ 列入建设银行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的。

2.1.1.3 提交材料

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客户,受理人员向客户发送《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2-1)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2-2),要求客户提供的材料在《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相关栏内标示“ ?”。要求客户主要提供如下材料:

1.客户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贷款卡(证)(原件及影印件);

(5)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新设法人主要股东经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如有)和审计报告(如有)及背景、新设法人的验资证明。

(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7)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8)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9)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见附件1-2-3)、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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