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其改进意见2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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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其改进意见

院纪委监察室

自去年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以来,我院各基层单位都按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根据文件精神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明确了决策的程序和要求。6月上、中旬,院纪委会同组织人事处对各单位自去年10月以来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先由各单位按下列要求进行自查:1)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是否树立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意识;2)列入“三重一大”的事项是否都经集体讨论决定;3)议事决策的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4)集体决策是否体现集体意志;5)执行决策有无违反集体决定现象;6)会议记录等有关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各单位写出了书面自查报告。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院纪委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进行了抽查,列席了园艺所班子的专题分析,听取了食用菌所和科立特集团领导的专题汇报,查看了信息所和服务中心的会议记录。从检查结果看,总体上各单位都能认真执行该制度,凡明确列为“三重一大”的事项都通过班子会议讨论决策,凡决策定下来的事项都能按集体决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加强基层单位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功能,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减少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领导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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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凡事都要班子集体开会决定,程序复杂,影响工作进程;有的担心自己的意见会上通不过,看准的事情无法做,执行中任务观点机械操作。

二 议题事先不告知。对会上决策的事项事先只有主要领导或少数领导知道,没有提前告知所有参会人员,有些班子成员直到开会时才知道当天要讨论决策什么事情,没有时间对参与决策的事情进行事先调研和思考,只能“脑筋急转弯”即席发表自己的看法。

三 决策方案酝酿不成熟。有些决策方案主要领导商量后,没有征求分管领导意见;有些按规定应事先征求学术组织、职工民主管理组织意见的,前置程序没有执行;有些关系到某些部门或某一层面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决策前没有认真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

四 会议讨论不充分。有些单位班子开会,主要领导先谈看法、先定调子,然后要求大家发表意见,使其他班子成员有的先入为主、不再开动脑筋,有的心里有不同看法但主要领导一讲就不便反对了,有的则干脆不发表意见,不置可否。也有些班子讨论气氛不热烈,发言面不广,有部分人会上不发言。

五 决策的事项该公布的不公布。有些单位对一些需要执行的制度性、政策性的规定讨论决定后没有发文公布,分别记在领导的本子上,使得会后很难遵照执行,执行中碰到问题很难检查对照。

六 会议记录不翔实、不规范。有些单位的会议记录太简单,没有如实反映班子会上讨论决策的过程,漏记、缺记发言内容,没有记载每个成员对某决策事项的态度和意见;有些单位没有指定的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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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领导自己作记录;也有些记在硬抄本上,很难归档;有些会议记录为电脑打字稿,未经领导或与会人员审核,很难作原始凭证。

七 决策执行情况缺少反馈。有些单位的班子成员反映,会上决定的事项结果做的怎么样,事后自己不清楚,班子内部缺少决策执行结果的反馈和通报,不利于班子成员对全局情况的了解,也影响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积极性。

我们认为,“三重一大”制度是一项规范性很强的决策制度,有严肃的要求和严密的程序,只有严格认真操作好每一个环节,才能充分发挥这项制度的真正作用。虽然检查发现的多数是实施环节中的操作性问题,但是不予以重视也会严重削弱该项制度的作用,发展下去,则很可能使“三重一大”制度像有些制度一样流于形式。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 提高领导思想认识。要通过宣传教育让各单位领导确立以下认识:“三重一大”制度是近年来党建工作的重要制度成果。从发展民主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推进民主决策的实现形式,也是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的基础,只有领导层面发扬了民主,才能在其他层面保障民主。从领导班子建设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载体,也是集聚班子集体智慧的平台,只有集中了班子大多数人的正确意见,才能形成班子的整体合力,促进班子的团结统一。从反腐倡廉建设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加强干部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干部不犯、少犯错误的重要屏障,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按程序决策,可有效防止少数领导拍脑袋决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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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认识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思想上确立制度的权威,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

二 增强班子成员决策能力。决策能力是检验干部管理水平和领导素质的重要标志。有的班子会议讨论不充分、发言面不广,除了主要领导和会议主持人掌握会议的方法不对外,还有些是部分班子成员的决策能力不强,对情况不熟悉、政策不了解,对某一问题说不出有见地的意见。

整个班子要提高集体决策水平,班子成员要增强决策能力。因此,不仅是主要领导,而且是副职领导或者非领导的班子成员都要加强自己的能力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工作调研,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合作共事的能力。参加决策的班子成员不仅要从自己分管的角度摆情况谈看法,而且要从单位的全局出注意想办法;不仅要提出问题,而且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 操作好每个工作环节。细节决定成败,操作好每一个规定程序,是保证“三重一大”有效执行的基础。第一,要做好“安民告示”,对会上讨论决策的事项要事先告知会议出席对象,有决策预案的应将书面草案提前发给大家,让人有必要的时间了解相关情况,思想上有一个酝酿过程,会上能发表成熟的意见。第二,履行好前置程序。讨论决定条线工作的事项事先要征求分管领导意见;规定要事先通过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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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职工民主管理组织或其他机构的,上会前必须先经过相应组织审核,不能先决定再去征求意见,既不能广泛吸取民智,又很可能引起别人的反感。第三,要安排充分讨论的时间。会议议程安排要有能让与会者都能发表意见的时间,主要领导不要急于摆出自己的观点,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再来归纳集中。第四,抓好决策的执行和反馈。决策一旦形成会上就要明确分工执行的责任。一些政策性、制度性的规定必须发文公布,该公开的事务应按规定的形式公开。本次决策事项的执行结果,要在以后会议上反馈通报。第五,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按文档要求全面翔实地记下班子讨论决策的过程,尤其是每个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班子会形成的最后结论都要明白无误地记载下来,一旦发生某些争议,会议记录要经得起历史的检查。

四 加强制度执行的检查督促。院纪委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要继续加强对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要每年一次督促下属单位定期自查并通过列席下属单位班子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深入检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并帮助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不断检查督促,使遵守“三重一大”制度成为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觉行为,也使这项制度真正发挥它的应有作用。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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