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海运部分外网端理货报告、运抵报告和预配信息操作说明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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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或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列出查询结果。如需查询提运单、商品等信息,可分别点击“提运单信息”、“商品信息”进行查询。如图:

第二部分 预配信息

1.预配信息申报

进入方式:左侧导航栏>>预配信息管理>>预配信息申报。如图:

1.1录入表头信息

在预配信息申报页面中,表头信息录入各项信息。预配信息申报以提单为单位。如图:

录入规范:

a) 运输工具编号:填写进出境运输工具代码(IMO号)。已在IMO登记的船舶,其前两位标识码为

UN,后七位为IMO编号;未在IMO登记的船舶,其前两位标识码为CN,后七位根据国际海事组织规定的码位长度按顺序编制; b) 运输工具名称:填写船舶名称,进出境船舶使用在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中备案的英文名称,内

支线船舶使用在H2000中备案的船舶名称; c) 航次/班:填写航次号,如果船舶多次停靠同一个港口,1年内航次号不能重复; d) 提运单号:填写提单号。

e) 件数:填写该提运单货物件数。

f) 重量:填写该提运单货物毛重(单位:千克)。 1.2 录入表体信息

1.2.1录入箱号,点击“添加列表”,该集装箱和它关联的提运单号会出现在右方的列表中。如图:

1.2.2 如果该集装箱还关联其它提单,就选中该箱号(默认当前录入箱号),在“关联提运单号”中录入该集装箱关联的其它提运单号,点击“提单关系确定”,该集装箱和它关联的其它提运单号会出现在右方的列表中。关联提运单号可反复添加。如图:

1.2.3 如果目前申报的提单有多个集装箱,可反复添加。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