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对外经济工作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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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对外经济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对外经济工作,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对外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范围

第一条 对外经济工作指的是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在我矿权限范围内进行的物资采购、外委加工维修、工程发包等与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的活动。

第二条 成立对外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矿长任组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成员由企划科、财务科、供应科、机运科、监察审计科、后勤服务中心、生产业务科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对外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外经工作组)下设对外经济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外经办),办公室设在企划科,办公室主任由企划科科长兼任。

第三条 外经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司及我矿的有关规定,负责我矿对外经济活动的价格议定、公开竞标、合同审定、验收结算等工作。外经办负责组织会议召开,整理会议记录、评标报告,并责成和监督各分管部门完成分配的对外经济工作。

第二章 对外经济工作程序

第四条 归口管理

对外活动实行归口管理,经公司批准矿自购的材料等由供应科负责立项;机电设备、外委加工修理、设备安全检测、特种机电配

件(材料)及设备改造升级等由机运科负责立项;办公用品等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立项;地面宣传制品等由党委工作部负责立项;科研开发由生产科负责立项,通讯、监测设备的配件由调度室负责立项;工程项目(含零星)等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立项。凡未立项申批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第五条 申请立项

每月7日前,各单位根据公司批复的计划确定需开展的对外经济项目,报请归口管理部门申请立项。立项填写对外经济立项审批记录表(见附件1)。其中数量较少、专业性强、难以购臵的特殊设备、材料、配件,设备原厂生产的特殊配件、关键部件可采用议价方式,信用好的长期供应商,经外经工作组认可,报组长同意后,可以采用议价方式,其他业务原则上采取竞价方式。立项申请单应报请分管矿领导、外经工作组组长审批。

第六条 询价

立项审批后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通知项目申请单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询价,并填写对外经济询价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议价项目的询价不得少于三家作为与供应商议价的依据;竞价项目的询价在询价情况介绍栏内注明竞价参与单位,提供的竞价参与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第七条 列入计划

(一)每月12日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将分管范围对外经济项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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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申请、询价备案等资料汇总后,报送至外经办(原件)及监察科各一份。外经办列入谈价计划。如有漏项或手续不全等情况出现,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13日前补全。

(二)外经办于每月13日形成当月对外经济活动计划,并经外经工作组副组长审核、组长批准后,确定对外经济会议时间,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计划通知供应商前来参会谈价议价。

第八条 谈价准备工作

外经办将对外经济会议时间提前2天通知到归口管理部门和小组成员,并根据当月的对外经济活动计划从评委专家库中挑选专业评委参与对外经济活动。各分管部门在对外经济会议召开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监察审计科负责收集谈价标的物的质检证件、客户的资质信息等。

第九条 对外经济会议

(一)时间:对外经济会议安排在每月1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如当日进行不完,时间往后顺延。

(二)组织:由外经办组织。

(三)参会人员:外经工作组成员、项目归口管理科室、使用单位、供应部门、有关专家,纪监部门等。

(四)会议要求及评委组成:

1.成立由项目管理科室、使用单位、供应部门、经营部门、专家和外经工作组成员等参加的5-13名单数评委,其中,技术专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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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有项目管理科室和使用单位专家参与;

2.会议由外经工作组副组长或企划科长主持,纪监部门全程参与。 (五)招标程序: 1.预备会议

评委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然后由主持人介绍拟招标项目、内容,确定招标程序、方法、要求。通知全部投标人员入会,由纪检部门宣布招标方法、要求、纪律。确定招标顺序,无关人员退场;

2.招标

按项目顺序进行,先急后缓(生产急需程度),先远后近(投标人距矿距离)。项目管理科室成员介绍招标项目情况及有关要求,纪监部分验证各投标人资质、证件。投标人员介绍产品(单位)情况,评委现场提问。投标人交报价单(见附件3),退场。招标小组成员评标、投票。初步确定中标单位(人)。首先根据投标商的报价、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交货期、付款要求、信誉度等,独立进行评标,并填写评委投票表。在投标票上填写第一中标单位和第二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第一中标单位)的有效票数应占成员总数的半数以上,达不到半数以上的,进行再次票决或重新组织招标。会后外经办根据会上确认价格,及时整理评标报告,由综合办法律事务室负责拟定对外经济合同书。

第十条 合同签订及履约

综合办法律事务室拟定合同后,由监察科审核,参与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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