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段----安全互保协议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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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路产电力线路跨越铁路安全互保协议

甲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北工务段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美中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太铁师〔2016〕146号《太原铁路局路外立交桥及管线过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太铁师函﹝2018﹞607号《太原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美中能源有限公司新建沁河~潘庄35kV变电站35kV送电线路工程跨越侯月铁路的复函》、太铁科信函﹝2018﹞1296号《太原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美中能源有限公司新建沁河~潘庄35kV变电站35kV送电线路工程跨越侯月铁路的复函》文件安排,乙方电力线路上跨铁路线路设备,为确保信息共享及双方设备运行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沁河~潘庄35kV变电站35kV送电线路工程在侯月铁路

K143km+720m处跨越端氏-嘉峰上下行线;在K134km+400m处跨越端氏-郑庄上下行线。

K143+720m处采用“耐-耐”独立耐张段方式跨越铁路。跨越铁路档的G36#、G37#铁塔塔型均为1D5-SDJ-15,导线采用JL/G1A-240/4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GJ-50型镀锌钢绞线和一根OPGW复合光缆;该电力线路建成后的最下层导线在最大弧垂时(按导线温度+70℃进行校验),距侯月铁路轨面的垂直距离为20.1m,跨越档G37#铁塔(全高26.9m)的外缘距最近的铁路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为62.5m,跨越档距176m,跨越铁路的交叉角62°。

K134km+400m处采用“耐-直-耐”独立耐张段方式跨越铁路。跨越铁路档的G5#、G6#铁塔塔型为06B2-J3-24、774ZS4-24,导线采用JL/G1A-240/4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GJ-50型镀锌钢绞线;该电力线路建成后的最下层导线在最大弧垂时(按导线温度+70℃进行校验),距侯月铁路轨面的垂直距离为32.82m,跨越档G6#铁塔(全高19.6m)的外缘距最近的铁路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为145m,跨越档距306m,跨越铁路的交叉角72°。

1.项目名称:沁河~潘庄35kV变电站35kV送电线路工程跨越侯月铁路工程。

2.跨越位置:侯月铁路端氏-嘉峰K143km+720m处和端氏-郑庄134km400m处。

二、联系方式

甲方地址:侯马市北站街26号

联系部门:侯马北工务段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357-3555155 0357-3552545;

乙方地址:霍州市辛置镇下庄村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分公司

联系部门: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分公司供电科 联系电话:0357-5633333;

乙方维护管理单位名称:山西嘉昱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运检部,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西巷4号,联系电话:0351-7063869。

三、甲方责任 1.当甲方巡检、维护中发现乙方设施存在异常现象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要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汇处的设备问题。

3.当交汇处出现紧急事故危及乙方设备运营安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风险。

四、乙方责任

1.要确保跨越铁路处的电力线路运行安全。

2.对跨越铁路处的电力线路要精心检修维护,杜绝不良运行。 3.发现跨越铁路处的电力线路有不良问题要及时处理,需甲方配合时,要及时通知甲方。

4.涉及铁路附近施工维修作业,乙方应认真执行相关施工规章,确保人身安全。

5.因跨越铁路处的电力线路发生意外情况,影响铁路正常运输时,乙方应承担全部事故损失费用和事故的所有责任(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事故时,双方协商解决)。

五、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制定合理可靠的抢险预案和联系办法,确保信息畅通,以保证铁路及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

2.甲乙双方设备交叉处所发生安全问题,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3.凡设备交叉处乙方电力线路妨碍甲方铁路线路改造、扩建施工时,乙方无条件迁改电力线路。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承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负责人 承办人

日 签订日期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