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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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南京市总体规划(2007-2020)确定的副城范围,东至宁杭高速和上坊地区,南至绕越高速公路,西至宁丹高速及江宁区行政界线,北抵秦淮新河和外秦淮河,总面积111平方千米。

研究范围:包括岔路组团、淳化组团、教育功能区、秣陵组团、东善桥组团、软件园组团等东山副城用地,设计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3、工作深度

总体规划的总报告、专题研究、专项(专业)规划均按分区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涉及空间的内容需在1:1000比例的地形图上进行落实。东山副城作为城市规划结构中南京市南部重要的副城,将结合区总体规划同步开展。

4、规划依据与参考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报审稿)及相关专题专项

(2)江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草案)

(3)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4)江宁区生态区建设规划 (5)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

(6)南京市江宁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动态更新) (7)老城北片、南片、百家湖片区、九龙湖片区、杨家圩片区、牛首山、祖堂山东侧、科学园片区、南站地区、红花机场片区、上坊地区等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

(8)《东山新市区总体中心体系研究》 (9)《东山新市区旧城更新实施规划(在编)》 (10)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及已有规划审批资料

凡本要求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5、编制重点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本次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用地建设的范围,各类专项规划” 等。

根据东山副城的发展需求,需要重点完成如下内容: (1)充分考虑南京火车南站地区、红花机场地区、生态科技园的开发建设,并与杨家圩、凤凰港、百家湖地区的建设相结合,重新梳理东山副城中心体系,与老城改造和整治工作结合,明确各中心的等级、规模、定位,完成《东山副城中心体系专题研究》。

(2)重视产业调整和功能提升研究,结合中心体系的研究,对副城内如开发区一期、科学园一期等工业用地“退二进三”用地功能置换和产业整合提升进行专题研究,完成《东山副城工业用地置换和功能提升专题研究》。

(3)面对上坊组团纳入副城范围、土山机场搬迁及南站建设机遇,开展南京主城与东山副城结合地区的功能整合与空间优化研究,对结合部用地功能进行梳理和整合,完成《南京主城与东山副城结合地区功能整合与空间优化规划研究》。

(4)按照南京市轨道线网规划,对副城内若干轨道交通用地进行预留,并提升轨道交通周边用地功能,完成《东山副城轨道线路及沿线用地专题研究》。

(5)在各管理单元成果梳理整合和现有空间形态分析基础上,结合副城内山水资源,注重对副城的整体空间形态、开敞空间组织、特色意图区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打造“山、水、城、林”的城市空间景观形象。完成《东山副城总体城市设计》。

(6)对上一轮新市区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完成《东

山新市区总体规划实施回顾评价》。

6、规划内容

(1)分析确定副城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2)预测副城人口规模。

(3)研究东山副城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4)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5)确定副城中心、地区中心、居住社区中心的位置及范围,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6)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次干道的走向、红线、断面,以及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主要道路交叉口形式和用地范围;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和用地范围等内容。

(7)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8)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9)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0)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范围,以及工程管线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

(11)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

措施。

(12)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以及主要设施的位置、范围。

(13)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以及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等调整的具体方案。

(14)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5)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7、专项(专业)规划

(1)东山副城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局、建设局)

(2)东山副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人防办、规划局) (3)东山副城产业发展规划(发改委、规划局)

(4)东山副城综合交通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

(5)东山副城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农林局、环保局)

(6)东山副城给水、排水、燃气工程专项规划(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规划局)

(7)东山副城供电工程专项规划(供电公司、规划局) (8)东山副城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市容局、规划局) (9)东山副城加油站布点规划(石油分公司、规划局) 8、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现状图 (3)现状用地评价图 (4)规划布局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