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气站安全检查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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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站安全检查表

序号 1 检查项目 安全资质 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2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检查内容 具有有效期内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管理资格证。 充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检查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及各岗位作业人员等岗位责任范围。 有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及罐区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记录、台账等档案资料。 有发生、压缩机间、充装、储瓶间、装卸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3 站区布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详见表)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0.6条 4 围墙与放散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3.0.9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0.9条 5 电石库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0.8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4.0.16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0.3条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有定期开展演练记录。 乙炔气站部分安全距离要求:与民用建筑25米,与其他厂房按耐火等级12-18米,主道路10米,次道路5米 乙炔气瓶库(实瓶小于1500个)部分安全距离要求:与民用建筑、变配电室25米 乙炔放散引出管口高出屋脊不小于1m。 乙炔站设置围墙或栅栏,乙炔站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电石渣坑的边缘和室外乙炔设备的净距,距实体围墙为不小于3.5米,栅栏为5米。 电石库、乙炔瓶库与氧气瓶库、可燃或易燃物品仓库布置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以无门、窗、洞的防火墙隔开。 电石库不得敷设蒸汽、凝结水和给水、排水等管道。 电石库与制气站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缩小,但不应小于6米。 1页

实瓶库、空瓶库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25条、27条 6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第6.5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4.0.4条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乙炔气瓶漆白色,红字标识“乙炔”、“不可近火”,瓶阀、防震胶圈、瓶帽 等安全附件齐全 空瓶间和实瓶间应分别设置,灌瓶间可通过门洞与空瓶间和实瓶间相通,各自应设独立的出入口。 乙炔实瓶贮量不超过500个时,灌瓶站房和制气站房可设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以防火墙隔开。灌瓶站房的空瓶间和实瓶间的总面积,不应超过2200 m。 灌瓶间、空瓶间和实瓶间,应有防止倒瓶的措施。 装卸平台应设置大于平台的雨蓬。雨蓬和支撑应为非燃烧体。 生产车间采用轻质屋盖或屋盖上开口便于泄压 生产间的门、窗,应向外开启。 电石入水式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氮气或二氧化碳吹扫装置。 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及其辅助设备或灌瓶乙炔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应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 乙炔管道和所连接的设备中,在下列部位必须设置阻火器:高压干燥器的出口管路上;各充灌排的主截止阀前;充灌排的各分配截止阀后;高压乙炔放回低压乙炔的管路上。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4.0.7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5.0.12条 7 生产工艺、设备设施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5.0.5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5.0.6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3.0.11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5.0.2条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6.18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5.0.10条: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6.16条: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6.17条、《乙炔站设计规范》第7.0.2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6.0.8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4.0.11条 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与无爆炸危险的生产间或房间的隔墙上,有管道穿时, 应在穿墙处用非燃烧材料填塞。 乙炔充灌排的进口管上应设置一只主截止阀,在充灌排各分配接口处必须设置分配截止阀,在充灌排的末端应设有通向乙炔气柜的汇流管,回流管道上应截止阀。每一充灌排上至少应设一只乙炔压力表。 乙炔充灌排上应设置水喷淋冷却装置,且能喷到所有乙炔瓶。 乙炔压缩机、高压干燥器、气瓶分离器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并定期检验。 在乙炔瓶充灌丙酮处,丙酮的存放量,不应超过一个包装桶的量。 2页

8 9 报警仪 电气设备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第6.8条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4.0.1条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在发生气间、压缩机间、灌瓶间、储瓶间等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设置可燃 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乙炔发生器、乙炔压缩机等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或仪表。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6.0.3条、第乙炔站及乙炔设备、乙炔管等应有可靠防雷、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检测6.0.7条 报告) 《乙炔站设计规范》第9.0.5条: 乙炔厂区管道在分岔处、无分支管道每80~100mm处以及进出车间建筑物处应设接地装置;直接埋地管道,可在埋地之前及出地后各接地一次,车间内部管道,可与本车间的静电干线相连接。 充装站内必须设置消防车通道、专用消防栓、消防水源、灭火器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处理事故的消防设施。灌瓶间内必须设置紧急喷淋装置供灭火用,应每周启动检查一次。 11 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4.4.8条 10 消防设施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第6.9条 在充装站室内外醒目处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等安全标志。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