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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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内授信 ── 企业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业务说明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银行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3年以内固定期限的本外币贷款。

按性质分为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农业流动资金贷款、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流动资金贷款、服务业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流动资金贷款等;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年及以下)及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按贷款担保条件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及质押贷款; 按灵活程度分为限额贷款及额度贷款。

贷款对象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客户日常经营运作而产生的资金缺口,并不针对具体项目或工程。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

业务操作流程

流动资金贷款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五个阶段。按照信贷业务先客户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除特别规定可以不予确定授信额度的客户外,所有客户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均应先评级并报批授信额度。

客户受理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

1.客户申请。贷款申请可以是客户主动到银行机构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银行机构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请客户向银行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2.资格审查。信贷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银行机构内部的信贷政策,对客户的主体资格、贷款基本条件、贷款限制性条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3.客户提交资料。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客户,信贷人员向客户发送《银行机构信贷业务申请书》和《银行机构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客户提供客户基本材料、信贷业务材料和担保材料。客户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年检证明、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近几年财务报表、对外担保情况、纳税证明、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贷款行认为其他必要的资料;二是申请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流贷应要求客户提交与该项目有关的资金来源、交易合同、协议等;同时要收集下列材料:固贷审批文件、项目开工报告、项目资金来源的书面证明或承诺、固贷资金到位的情况、拟够设备清单。

银行机构已经作过信用评级并在有效期内的客户以及与银行机构有过信贷往来的客户,如客户基本材料中的部分材料无变更的,可不要求客户重复提供。

4.初步审查。信贷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清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客户申请材料审核后,如不合格,信贷人员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作好解释工作;如合格,进入调查阶段。

调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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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调查评价阶段主要包括:调查评价并撰写报告、审定评价报告、信用等级审定、申报审批等操作环节。

1.调查评价并撰写报告。流动资金贷款应重点调查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财务报告、借款人的贸易或交易背景等方面。业务评价报告应重点突出信贷业务种类、贷款用途、财务状况分析、借款人负债情况及与贷款行的关系、流动性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需求的合理性分析、法律问题、风险与防范、有待解决的问题等内容。直接评价人员应填写《受理评价工作交接单》,按要求在各类评价报告中签署表明同意的倾向性意见后,交评价审查人员与评价审定人员进行审核。如已经作过客户信用评级并在有效期内的,(可)使用前次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及近期《信贷资产检查报告》作为本次对客户的评价。

2.审定评价报告。评价审查人员审核直接评价人员撰写的各类评价报告,如评价审查人员发现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存在问题,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进行修改,对于判断不一致的问题,要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方写明意见,有重大错误的,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重新评价,对于判断不一致的问题,应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方填写意见。

3.信用等级审定。在办理额度授信或单笔业务之前,信贷人员应将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材料报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进行信用等级审定。

4.申报审批。认定客户信用等级后,经办行应按信贷授权规定的权限组织信贷业务申报材料,报有权审批行审批。经办行应先申报审批额度授信,再申报审批单笔具体信贷业务。对授信项下单笔信贷业务申报审批,已确定授信额度且在有效期内的客户,经办行应按信贷授权规定的权限组织信贷业务申报材料,报有权审批行审批;对符合规定可不予进行额度授信的客户,可直接申报审批单笔信贷业务,不必先审批授信额度。一般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公开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一年。

贷款审批

审批阶段主要包括:合规性审查、审批、下发批复等操作环节。

1.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分新项目、续议项目、复议项目、变更授信方案项目四种。经合规性审查合规的信贷项目应填写《授信业务合规性审查意见单》并提交审批。审查不合规的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查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进行修改和补充。合规性审查人员有权将不合规的审查意见通知申报行(部门)有关人员,并退还其材料。

2.审批。审批方式分为信贷审批人单人审批、双人审批、会签审批和会议审批,采用何种审批方式主要按授信业务风险程度高低为原则确定,一般采用双签审批、会议审批的方式,对风险程度较高的授信业务原则上应采取会议方式审批,额度大、客户结构复杂以及特殊或例外的信贷业务应采取会议方式审批。贷款审批人员在阅读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银行机构的信贷政策、规章制度以及信贷审批标准,审查该笔申报审批授信业务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审查申报的授信业务是否完善、能否有效平衡风险与回报,从而决定是否批准申报的授信业务。审批结束后,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整理归纳审批结论及全体审批人意见,并将结论及审批意见及时通知申报行或部门。审批结论分为同意、续议和否决三种类型。

3.下发批复。审批结束后,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整理归纳审批结论及全体审批人意见,并将结论及审批意见下发批复文件通知申报行(部门)。

贷款发放

发放阶段业务流程主要包括:落实贷前条件、签订合同、落实用款条件、支用、信贷登记五个操作环节。

1.落实贷前条件。经审批同意发放的信贷业务,在签订合同前信贷人员应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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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内授信 ── 企业贷款

户积极协商,落实审批文件确定的贷前条件。贷前条件落实以后,信贷人员填写《授信业务授信条件落实情况审查表》,提交信贷主管签字,及时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合同。

2.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信贷人员应将经信贷主管签字的《授信业务授信条件落实情况审查表》、已填写完整但尚未经双方或多方签字的合同文本交信贷经营部门合规性审查岗进行审核。合规性审查岗审查无误后,填写《授信业务合同合规性审查表》并复印留底,将原件交信贷人员归档留存,合同一般采用标准格式文本,特殊情况下需使用非标准格式文本的,除业务性审查外,还应经过本行法律部门(或专门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信贷部门才能办理签订合同的具体手续。

3.落实用款条件。根据审批决策意见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与客户协商落实用款条件,尤其是对于自营国内外汇贷款,经办行需按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于月初5日内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用款条件落实后,信贷人员填写《授信业务授信条件落实情况审查表》,提交信贷主管签字。

4.贷款支用。信贷人员持借款合同、经信贷主管签字的《授信业务授信条件落实情况审查表》至信贷经营部门办理《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合同签订、担保落实登记、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取得后,信贷人员通知客户到会计柜台办理贷款提款和转存手续。会计柜台凭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合同和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办理贷款开户、贷款转存等会计记账手续。贷款转存凭证两联留会计柜台记账,一联交信贷内勤岗存档,一联送客户。

5.信贷登记。会计柜台办理贷款开户及转存(提款)手续后,信贷人员及时凭贷款转存凭证登记借款人、保证人的贷款卡(证)。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将贷款卡(证)退还借款人、保证人。信贷业务发生后,信贷人员应及时登记信贷业务台帐,及时、准确录入信贷管理信息。

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阶段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信贷资产的检查、回收、展期、风险分类、不良资产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操作环节。

贷后检查

一般性流动资金贷款信贷资产检查内容除了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信用使用及客户信用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外,还应突出流动资金占有和存货是否合理、正常;有无挤占、挪用一般性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房地产炒作、购买有价证券等用途。在规定期限内,信贷人员应进行首次检查,重点检查本笔信贷的使用情况,首次检查应形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自首次检查后,信贷人员应定期检查(实地或非实地),并形成“检查工作日志”和《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客户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当实施重点检查:1.客户出现贷款形态恶化;2.欠息超过60天,本金出现逾期;3.客户发生可能影响贷款安全和信贷资产质量的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重大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赔偿、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4.预警评级系统发出风险预警信号;5.上级行或监管部门要求对特定客户(包括首次列入不良信用客户内部控制名单的客户)组织重点检查。

风险分类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分类准备及初分、信贷讨论、分类认定、分类认定结果审批、提出改进意见等五个主要环节。在执行核心定义的前提下,参照主要参考特征,结合贷款的重要参考因素,以债务人正常的营业收入作为主要偿还来源,以担保作为第二偿还来源,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债务的可能性。

贷款回收

正常回收贷款:贷款到期前,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督促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贷款到期时,信贷经营部门应通知会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贷款归还后,信贷经营部门应将有关还款凭证归档;及时在借款人和保证人贷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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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证)上将贷款回收、担保撤销信息登记、录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时进行台帐登记。贷款全部本息收回后,信贷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退还抵押物权利凭证(他项权利凭证)、质物,并协助客户办理解除担保的有关手续。提前归还贷款:对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贷款,借款人应提前向经办行递交《提前归还借款申请书》;对银行机构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由信贷人员提出提前还款意见,报信贷主管批准,同时通知信贷经营主责任人。经批准同意后,信贷人员填写《提前归还贷款通知书》一式四份,签章后一份送借款人、一份送担保人,一份送会计柜台作为办理会计记账手续的依据,一份留信贷经营部门归档。

贷款展期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日前,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展期申请书》。贷款展期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仍依照前述基本流程操作。信贷人员调查后,填写《贷款展期调查评价报告》一式两份,并附原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原贷款是担保贷款的,须取得原保证人或抵押人、出质人的同意,或重新落实担保。经审批同意贷款展期的,及时与借款人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和担保合同,原担保合同约定自动展期的,可不再签。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借新还旧

借新还旧业务应按照非固定资产类借新还旧的6种类型及条件办理,贷款借新还旧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仍依照前述基本流程操作。贷款借新还旧额度应控制在对客户的一般授信额度内,且不应大于原贷款余额。借新还旧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除压缩退出、清收利息或保全资产的借新还旧外,对于其他3种类型的借新还旧,原则上应按照“先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单笔支用”的原则予以办理。

不良管理

贷款逾期、欠息或表外业务垫款发生后,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担保人发送加盖信贷业务公章的《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及时进行催收,并取得送达回执。信贷资产转为不良后,每笔不良信贷资产的诉讼时效到期日前,应完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并按规定进行反馈和登记。对不良贷款应通过法律手段追索、贷款重组、收取抵债资产、呆帐资产核销等对不良信贷资产进行专门的催收、处置和盘活。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立卷完成后,对于信贷业务从发放至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期间形成的后续归档材料,信贷人员应随时进行补充归档。对因特殊情况不能补齐归档的,信贷人员应对缺件原因做出书面说明。部门信贷档案移交时,部门信贷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填写《信贷档案案卷目录》一式二份及《信贷档案移交表》一式两份。《信贷档案移交表》经移交部门负责人、经手人和档案部门接收人签字后,由移交部门和档案部门各执一份。《信贷档案案卷目录》一份留本部门备查,另一份代替移交清单随信贷档案一同移交给档案部门。

现场检查流程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 1.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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