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更新完毕开始阅读487ca619a216147917112848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提高议事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领导班子会议召开时间及主持人: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周五下午召开,也可视情况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二)党政联席会议一般视情况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

第三条 领导班子会议参加人员: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部门或所属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二)党政联席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到会,且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同时到会方能举行。

第四条 必须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议题须经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由总经理工作部提前一天将会议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发言准备。会议中不得临时动议议事内容。临时召集的会议,则临时发出通知。会

上做到一事一议,有议有决。

第五条 与会成员没有特殊情况应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

第六条 会议议题的基本范围: (一)总经理办公会: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落实集团公司、分公司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等重大事项;

2.研究决定呈报上级和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3.涉及公司资产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公司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公司基本建设及重大技术改造的立项等;

4.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资金筹措、利润分配方案确定,资产重组、资本运作、对外投资、借款担保、资产处置、坏账损失处理等;

5.公司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6.行政机构的设置、调整,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聘用、奖惩、解聘;

7.中层及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的选拔;

8.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成员,派出监事会成员;

9.公司人员编制、工资调整、绩效考核和奖金分配方案; 10.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聘用与解聘; 11.关键岗位(涉及人、财、物等重要资源管理的岗位)工作人员的聘用与解聘;

12.公司年度计划以及列入年度计划的重要生产项目和非生产项目的聘用与解聘;

13.公司外包施工工程项目安排,包括:工程施工、大修技改、科技环保、小型基建、装修工程等项目的外包施工安排;

14.公司重大采购、订货项目安排,包括:确定主要设备型号、物资、材料和燃料生产厂家,以及订货和采购等项目安排;

15.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6.多种经营产业的发展规划,重要投资项目决策及其他重大问题。

17.研究决定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重大事宜;

18.审议企业年度工作会议和重要专题会议文件; 19.研究决定企业所属单位的重大决策方案; 20.企业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党政联席会议:

1.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计划、重大基本建设、

设备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

2.公司财务预决算、重大开支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经营承包方案;

3.公司人员编制、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行政机构的设置、调整,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

4.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5.多种经营产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及其他重大问题;

6.对职工进行行政方面的重大奖励和惩处,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7.需要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决定的重大问题; 8.其他重大问题。

第七条 领导班子会议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议题经与会人员民主讨论,在统一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定重要问题,要坚持口头或举手表决通过,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第八条 讨论问题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不同意见,无特殊理由应按多数意见执行。意见发生分歧,双方人数接近,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汇报的,可将争论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示裁决。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的决议、决定一经形成,全体与会人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拖延。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公司作实事求是的反映,但在未对决议作出更改以前,任何人都不得公开发表或在群众中散布同会议决定相反的意见和言论。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在作出决定的同时,要明确由有关人员或部门负责督促落实以及向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拖而不办、违反组织原则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理。

第十一条 要加强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凡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没有传达任务的,不得向外泄露会议的任何情况,以免造成工作被动,凡涉及干部任免、人事变动、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不得私下许愿、表态。涉及本人、亲属、子女应按回避制度进行回避的问题,应当自觉回避。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若上级公司有新规定的,按上级公司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