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与解决对策》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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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一家家会计公司曾对美国经济、教育和政府等部门调查显示:在美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之高,仅次于神职人员。而在我国,虽然国家政府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高度重视,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监督却失之于宽,在不少地区甚至显得苍白无力: ---根据2001年审计署对1290家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会计报表严重失真的企业占68%,有的虚赢实亏,有的虚亏实赢,有的把大量资金体外循环或私设小金库,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金额高达1000多亿元??

---2002年财政部对保险、烟草、等行业192户以及相关的91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查出不实资产115亿元,不实利润24.2亿元。有22户企业存在账外设账问题。上述不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均是出自公司、企业及会计人员之手,而且一些注册会计师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李金华提交了200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中揭示的问题触目惊心:从长江堤防再现\豆腐渣\工程,到体育总局滥用奥委会1.31亿元资金,再到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失误导致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国有资产流失45亿元??

---2004年,审计38个中央部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90.6亿元,12个部门存在预算编报不真实的问题,26个部门违规转移挪用财政性资金10.75亿元,14个部门向下属单位或相关单位转移财政性资金9.35亿元,19个部门或其下属单位隐瞒截留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共3.5亿元,主要用于发放福利补贴及其他不合理开支??

上述数据与事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正是基于这一问题的泛滥和严重性,关于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成为越来越多公众关心和探讨的焦点。

三、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原因

(一)利益驱动

会计职业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是利益的驱动。“利益” 既包括单位利益,也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处在首位的是单位利益,单位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各方面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再者,是个人利益,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管理的最高领导层,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加薪、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也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避免因违犯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按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加薪、升迁、奖励等利益。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些是直接利益,即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的好处,如通过虚计利润骗取奖励等;也有些是间接利益,如单位负责人通过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的好处等。由此可见,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关系极为复杂,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导致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进而产生了虚假会计信息,究其根源是利益机制的驱动和缺少一个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二)会计制度的局限性

会计原则本身为会计造假提供了操作空间。现代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润来操纵利润;另外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都为制造

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想像的空间。二是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契机。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出现,使原有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而新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定及颁布,这在客观上出现了一个\合规\的造假时段。

(三)违规成本低

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通常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减弱了法律的效力。在具体的规定上现有的一些治假法规、处罚规定也显得过宽。如《会计法》第45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等规定。相对于因造假取得的巨额经济和政治收益而言,这种造假成本太过于低廉。而且,即使这么轻的经济处罚也往往是由造假机构的权益来承担,极少影响到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利益。正是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才会不断上演会计造假的丑剧。

(四)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经济主体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财政、税务、审计、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的监督。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内部监督由于会计监督人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往往流于形式。外部监督由于点多、面广、任务重、注册会计师制度又刚刚恢复建立不久,加之人员知识老化等问题,都与承担的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不能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

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

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修改,并增加对那些在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的规定。我们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增加民事赔偿制度的规定,对因有关人员造假而产生的损失,由其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承担,尤其是要明确和加大单位负责人的赔偿比例,这样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旦受到虚假信息损害就会依照有关条款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获取赔偿。民事赔偿责任并不排除刑事责任等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以此达到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益和惩罚违法违规者的目的,遏制失信行为。与此同时,还要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想象空间,如适当增加会计报表附注,完善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空间。

(二)培育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

会计人员不仅工作在会计领域,更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其职业道德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在一个道德意识淡泊,公共意识低下,自我中心突出的社会环境下,不可能营造出高品味的会计职业道德。净化环境,不是光靠会计职业界的努力能做到的,而要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是应与法律、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同步,才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