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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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燃烧器负荷调整、压力调节参阅《智能锅炉控制器》。

6)燃烧状况的调整:一般情况下,燃烧器的风气比在燃烧器出厂时已经调整好,所以在锅炉上不再需要调整。但如果发现燃烧器燃烧不良时,可以请有经验的维修工程师进行调整。

7)点火后锅内压力、温度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8)压力升到0.15-0.2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弯管,并注意压力指示情况。

9)在锅炉压力升至0.3-0.4Mpa时,检查人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拧紧人孔、手孔和法兰螺栓。 10)继续升压至工作压力状态下进行下列检查: ①各人孔、手孔、阀门、法兰和垫料等处的密封性。 ②锅管、管路和支架的膨胀情况。 以查明各部分的情况是否正常。

三、煮炉

1. 煮炉的目的是在锅炉内加入NaOH、Na3PO4进行化学处理,采用碱性煮炉,除掉锅炉内部的油污、铁锈等杂物,以保证锅炉受热均匀,运行正常;

2. 煮炉时按锅炉水容积加药,一般加药量为: 药品名称 铁锈较薄 氢氧化钠(NaOH) 磷酸三钠(Na3PO4) 2~3 2~3 加药量(KG/ m) 铁锈较厚 3~4 2~3 3 注:

1)药品按100%纯度计算

2)无磷酸三钠时,可用碳酸氢钠代替,数量为磷酸三钠的1.5倍。

3

3)可单独用碳酸钠煮炉,其数量为6kg/ m水。

注意安全,防止强碱溶液对人员的灼伤,加药炉水应在低水位处;

3. 点火开始煮炉,历时一般为2~3天,一般采用不排碱煮炉,具体方法如下: 1)加药液浸泡—1小时;

2)升压至0.3~0.4MPa—1小时;

3)在0.3~0.4MPa压力下煮炉,同时热紧各处的螺栓—12小时; 4)升压至75%工作压力—2小时;

5)在75%工作压力下煮炉—12小时,同时热紧各处的螺栓;

6)煮炉28小时后多次排污和补充给水,将锅水更换使之达到运行指标—6小时;

7)锅水检验:煮炉期间每3~4小时取水样化验。分析锅水碱度(全碱度)和磷酸根含量。当碱度<45mg/l时应补充加药。除碱度外,煮炉最后阶段要求磷酸盐含量稳定,方能认为煮炉合格,进行排污放水。在换水过程中应注意冲洗药液所接触的地方,特别时阀门等地方;

4. 煮炉末期应使锅炉压力保持在工作压力的75%左右,煮炉时间一般为2-3天。

5.煮炉完毕,应清理锅筒的沉淀物,冲冼锅炉内部和与药液接触过的阀门,检查排污有无堵塞。 6.煮炉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锅筒内壁应无油污。

②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四、调整安全阀

锅炉严密性试验合格后,应进行安全门的最终调整(而安全阀的最初整定是在锅炉系统安装完毕后用水压的方法进行),调整后立即加以铅封。安全阀应在初次升压时进行调整,锅炉安全阀的始启压力按照1.10倍工作压力但不小于工作压力+0.07MPa。

注:

1.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锅炉上必须有一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的始启压力进行整定。 2. 表中的工作压力,系指安全阀装置地点的工作压力。 3. 安全阀应无漏气和冲击现象。

4. 上述工作合格后,锅炉应全负荷连续试运行4-24小时,试运行过程中应注意检查,以各种部件和附属设

备均运行正常为合格。

5. 一般情况下质检中心进行校验并做铅封。

五、燃烧器的点火及调试

1.点火前首先检查燃烧器的启动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 控制器应复位;

2) 燃气电磁阀和调节气阀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3) 空气压力开关的常闭触点是闭合的;

4) 阀前的燃气压力符合设计要求,燃气开关的常闭触点是闭合的; 5) 限恒温器W、控制恒温器R的触点是闭合的; 6) 燃烧器必须接地良好。 2.调试:

1)闭合电源开关,风机转动对炉膛进行预吹扫,根据燃烧器使用控制器和风门伺服电机的型号,预吹扫可能是在小风门下进行,也可能在大风门下进行;为了保证预吹扫的效果,对于以小风门吹扫的燃烧器来说,小风门的设置不应太小,一般设定小风门时的风量为总风量的50%,最小不得小于总风量的35%。

2)预吹扫时风机产生的风压必须足以使空气压力开关的常开触点闭合,这样燃烧器才能正常启动。否则在完成预吹扫后,将会停机,此时应将空气压力开关的设定值降低,直到常开触点能够闭合。

3)重新启动燃烧器,在预吹扫将结束时,控制器将按预定的程序使高压电极点火,并打开燃气阀,使燃烧器点火。

4)在第一次点火时,可能由于下述原因会出现连续“故障停机”(此时故障红灯亮,需按复位键,使燃烧器复位,才能启动)。

①燃气管道中的空气未完全排出,无足够的燃气使火焰稳定,此时应继续排出空气直至燃气充满管道。 ②由于空气/燃气的比例不对,使电离区的火焰不稳定,这可改变燃气量或空气量使比例趋于合理来解决。 ③点火变压器的放电电流阻碍电离电流,使电离电流不足,此时变换变压器的两根进线位置,即可解决。排除上述故障后燃烧器应能正常启动和点火。

5)在燃气阀上调节启动燃气压力,要保证点火可靠、启动平稳的前题下,启动燃气压力应尽可能地调得高一些。

6)调节燃气流量的大小,并用烟气分析仪对烟气成分进行分析,当烟气中的CO2=8~12%、CO<0.1%时,燃烧的调试就算完成了。

7)点火成功后,必须不间断地根据采暖情况来调整锅炉负荷,保证压力与温度的稳定,满足用户要求。 8)根据要求进行升温操作。 六、运行管理

1.点火成功后,必须不间断地根据用热水情况来调整锅炉负荷,保证热水温度稳定。 2.热水锅炉的运行管理

1)锅炉运行时出口水温必须保持规定的正常水温,不允许水温超出额定出水温度。

2)应经常注意工作压力,使其维持于正常工作压力。锅炉规定的工作压力应在锅炉的压力表上用红线标明。 3)每班至少进行下列工作:

①根据具体工作情况,每班巡回检查6次; ②检查排污阀和锅炉连接管道的严密性;

③根据化验锅炉水质情况,至少每天排污一次;

④所有水泵完好与否,应在交接班时加以试验,用短时启动运行方法检查每台水泵的工作; ⑤装有直读式温度表的应校对直读式温度表与热电偶是否一致; 4)每十天应校对压力表、温度表、热电偶一次。

5)经常巡视锅炉四周,如发现烟箱、烟道有漏烟情况,应立即进行修理,并细听各处有无特殊声响,这些声响可能是锅炉内有漏水、漏气情况,必须注意消除。

6)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本体、电气设备、补水泵、循环水泵及各种阀门、各类仪表及附属设备等进行巡回检查一次。

7)在开启阀门或旋塞时,禁用大锤或其他物体敲击,也不许加长阀柄强力开启。 8)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连,应定期进行安全阀手动、自动放水试验。

3. 交接班,为了保证每班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司炉在交接班时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接班的司炉,要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2)交班时司炉要做到: ①、锅炉压力与水位正常。 ②、燃烧器燃烧稳定。 ③、各机械设备运转正常。

④、锅炉各附件(包括管道、阀门、仪表)安全灵敏可靠。 ⑤、锅炉房清洁整齐,灯光明亮。

3)交换班双方要做到交得彻底,接得认真,同时将交接中的情况和问题记入运行记录薄。

七、燃气锅炉正常运行维护

1. 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注意节约燃料。值班员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锅炉房主管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值班员违章作业。

2. 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3. 给水应除氧,符合下表 项 目 浊度FTU 硬度mmol/L pH(25℃) 溶解氧mg/L 油mg/L 全铁mg/L 磷酸根mg/L 锅外化学处理 给 水 ≤5.0 ≤0.6 7.0-11.0 ≤0.10 ≤2.0 ≤0.30 锅 水 9.0-11.0 5.0-50.0 4. 压力表:为了保证压力表正确性,压力表的装设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5. 安全阀: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

6. 温度表:测量温度仪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装用后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八、排污 1.一般给水内含有或多或少的矿物质,给水进入锅炉后,矿物质在锅筒内沉淀下来。为了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而引起的锅炉问题,必须保证炉水质量。排污应根据化学分析的结果来启闭排污阀。

2.排污应在低负荷时进行,时间尽可能短,以免影响水循环及降低工作压力。 3.禁止利用杠杆来延长手柄,以开启排污阀。

4.假如排污管端不是通到排污箱内或排污井内,并且没有保护设备,则必须在确实知道靠近排污管端处没有人时才可以进行排污,以免在排污时发生不幸事故。

5.排污完毕,关闭排污阀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是: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后,在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并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应及时加以消除。

九、停炉

锅炉停炉(需注意:锅炉停炉以后,循环水泵不得马上停止运行,应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自动停炉:

1)当压力升至第一超压保护值时,燃烧器即自动关闭。这时锅炉还处于运行状态,仍会自动启动。(也有设置为大火转为小火的)

2)当压力升至第二超压保护值时,燃烧器自动关闭。此时燃烧器不会自动启动,须按复位才行。 3)本系列锅炉装有下列功能的联锁装置:

①循环水泵突然停止运转时,自动切断燃气的供应;

②全部送风机断电时,自动切断全部燃料供应; ③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自动切断燃气的供应;

④锅炉压力降低到会发生汽化时,自动切断燃气的供应; 2.手动停炉

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1)因水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时; 2)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时;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6)补给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出口温度计全部失效时;

9)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紧急手动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故扩大,具体步骤是“手动”→“小火”→“停炉”。 十、维护保养

1.锅炉在运行期间应注意下列各点: 1)锅炉的给水及炉水的监测

锅炉的给水和炉水水质应符合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并定期取样化验。由化验人员确定排污的数量及次数。化验与排污应有详细记录。

2)转动机械的监测

对于水泵、风机、燃烧机等要采用一看二听三摸的方法进行监视。发现异常现象,即采取办法处理。必要时要停炉检修,均不可大意。

3)软水箱的水位控制 一般采用自动控制

4)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状态

要定期检查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剂是否失效,或定期进行反洗。 5)排烟温度监测

正常情况下新的锅炉一般排烟温度较低,随着运行时间的增加会逐渐上升。如果发现这个变化太大并超过了20℃(指差值),就应选择适当时间停炉清灰。这种现象如果发生得很频繁,则要检查燃烧系统是否正常了。如果排烟温度猛然增加,则有可能在后烟箱的第二回程及第三回程之间的隔火墙漏烟,就需停炉修复。

2.新锅炉运行2~3星期,应检查一次。锅炉运行每隔2~3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除做上述2的各项工作外,尚须进行下列工作:

1) 清除锅管内部的水垢和泥渣,并用清水洗清。

2) 对锅炉内外进行检查,如受压部分的焊缝,钢板内外有无腐蚀现象。若发现有严重缺陷应及早修理。若缺陷并不严重,亦可留待下次停炉时修理。如发现有可疑之处,但并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作出记录以便日后参考。

3) 检查完毕后可在着水面涂锅炉漆,以防腐蚀。 4)锅炉底座、前后烟箱等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5)受热面的烟管应做内壁检查,观察是否有较大磨损、腐蚀等情况。 6)辅机转动部分清洗加油。

7)检查节能器、尾部烟道及烟囱有无腐蚀情况。

3.锅炉长期不用的保养方法:有干法和湿法两种,停炉一个月以上应采用干保养法,停炉一个月以下可采用湿保养法。

1)干保养法:

锅炉停炉后放去炉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冲洗干净,在炉膛内微火烘干(注意不要大火),然后将10~30mm块状的生石灰分盘装好,放置在锅筒内,不使生石灰与金属接触,生石灰粉的重量,以锅筒容积每立方米8kg计算,然后将所有的人孔、手孔、管道阀门关闭,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如生石灰粉碎成粉状须即更换,锅炉重新运行时应将生石灰和盘取出。

2)湿保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