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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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家镇成立药品 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药品三统一在我镇顺利实施,决定成立曾家镇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伟 副院长 成 员:刘 婧 合疗人员、会计 张 梅 药房负责人

周芳芳 、吴梦贤、邹容:药房及社会卫生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由邹容负责具体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 “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镇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组织领导。

2.负责全镇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对药品配送和药品质

量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药品统一配送各项政策的落实。

3.负责对全镇药品“三统一”工作及相关部门执行政策、规定情况的监督指导。

4.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药品“三统一”有关工作。 5.完成县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镇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协调督办工作。

2.负责制定全镇药品“三统一”工作计划,公告工作事项。 3.负责对村卫生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考核评定。 4.负责向县、市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5.完成区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小组人员职责组 :杨伟负责药品三统一整体工作;刘婧负责我院及村卫生室财务运转及结算工作;张梅、周芳芳负责全镇三统一药品计划、验收等工作;邹榕、吴梦贤负责全镇药品的三统一落实情况。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