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织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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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组织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地方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根据这一规定,我市在今年11月28日依法选举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之后,应在2007年1月底以前依法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下面,从四个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如何组织好乡镇人代会。 一、开好乡镇人代会,必须提高认识,准确理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和途径。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促进本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们常说“会务工作无小事”,尤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50多年来,地方各级人代会的组织越来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这其中,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作用日益彰显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人代会是依法召开的。这也是人代会与其它会议相比,作用更大、规格更高、影响更深的缘故。因此,作为乡镇人代会的具体

组织者,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法,切实按照法律的规定开好乡镇人代会,切忌图简单而简化程序,造成选举结果无效等严重后果,在这方面,个别乡镇已有过前车之鉴。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非常重要的职责。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十三项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八)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九)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这一条款规定了乡镇人大的职权,同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乡镇人代会的内容。也就是说,凡是符合上述规定的内容,乡镇人代会都可以纳入会议议程。会议的形式一般为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等。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内容最好不要作为人代会内容。如组织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或闭会后进行评议等。

二、开好乡镇人代会,必须未雨绸缪,充分做好开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也就是说,在新一届主席团成员没有选举出来之前,大会预备会议须由上届主席团成员召集,并在主席台前面就座。如果上届主席团主要成员调离本行政区,则由上届主席团其他成员召集,召集会议的主席团成员人数没有法律规定,不一定要过半数。上届主席团成员不是本届人大代表,也可以召集本次大会预备会议,等大会主席团选举出来后,则由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召集、主持。

开幕前的准备工作大约有三项:

(一)上届主席团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大会有关事宜。1、确定大会开幕及代表报到日期和地点。地方人民代表大

会每年要举行一次会议,有的地方明确规定在次年2月底以前举行完毕。经五分之一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议日期和地点确定后,要用函头的公文将代表报到的日期、地点及会议的大致安排提前通知代表。同时,请代表安排好单位或家庭的工作、生活,集中精力开好人代会。还要请代表根据大会的安排,搞好调查研究,为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建议作好准备。

2、研究拟定大会议程和日程草案。乡镇人代会议程一般有六项:一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本级财政预决算的报告(可以作书面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四是听取和审议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的根本的、长远发展的其它方面的报告(如新农村建设规划等);五是选举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六是其它事项。议程草案要提请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次会议的会期一般安排三天,届中会议一般安排两天。第一次会议日程草案可以安排“四个半天”(不包括代表报到和预备会议、党员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等):第一个半天大会开幕,听取有关报告,进行分团审议;第二个半天继续进行分团审议有关报告,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议案表决办法草案;第三个半天酝酿、讨论和联合提名推荐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审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审议各项决议草案,第四个半天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表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