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常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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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和破坏。

五、规划修改影响评估

(一)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评估

1.对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影响 (1)对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的影响

根据《规划》,到2020年,常平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23公顷。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占用耕地,拟调出耕地0.9315公顷。因此,规划修改对常平镇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没有影响。

(2)对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的影响

根据《规划》,到2020年,常平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18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所列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因此,规划修改对常平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没有影响。

(3)对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影响

根据《规划》,到2020年,常平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2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21.9公顷。本次规划修改项目调入和调出建设用地相抵消,规划修改后常平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保持不变。因此,规划修改对常平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目标没有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修改不会对东莞市常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产生影响。

2.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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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规划修改调入调出地块面积5.4140公顷,按照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确定规划修改后末期地类。由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表5-1)可见,规划修改后只有少量地类发生变化,全镇农用地增加了3.3067公顷,其中耕地增加了0.9315公顷,园地减少了0.5474公顷,林地增加了2.0488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了0.8738公顷;其他土地减少了3.3067公顷。本次规划修改对常平镇各用地面积的变化影响虽然不大,但也可以说明作了一些有益的内部结构调整,即对未利用地进行了适度利用和加大了原规划为其他园地的现状建设用地的利用,减少了对耕地、林地等生态绿地的占用。另外规划修改后,全镇的城乡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对常平镇建设用地结构无影响。

表5-1 东莞市常平镇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 耕地 园地 用 地 建 设 用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农用地合计 城乡建设用交通水利用其他建设用建设用地合其他土地 合计 规划修改前2020年 规划修改后2020年 规划修改变化情况 面积 690.26 2006.21 751.90 556.80 4005.16 5197.12 593.11 33.29 5823.52 498.11 10326.79 比重(%) 6.68 19.43 7.28 5.39 38.78 50.33 5.74 0.32 56.39 4.82 100.00 面积 691.19 2005.66 753.95 557.67 4008.47 5197.12 593.11 33.29 5823.52 494.80 10326.79 比重(%) 6.69 19.42 7.30 5.40 38.82 50.33 5.74 0.32 56.39 4.79 100.00 面积 0.93 -0.55 2.05 0.87 3.31 0.00 0.00 0.00 0.00 -3.31 0.00 比重(%) 0.01 -0.01 0.02 0.01 0.04 0.00 0.00 0.00 0.00 -0.03 0.00 农 3.对土地利用布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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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规划修改所需的建设用地规模在东莞市常平镇内予以调剂解决,确保规划修改后常平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并且规划修改地块范围面积有限,对该镇土地功能分区的影响甚微,对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没有影响。

(二)规划修改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⒈评估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常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决策过程中,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标,充分考虑本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完善常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为常平镇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⒉评估原则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畴。土地利用规划是一种综合性的用地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反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以及土地开发整治等活动对区域内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重点考虑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遵从以下原则:

⑴科学、客观、公正原则。综合考虑规划实施后对各种环境要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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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早期介入原则。在规划方案的形成阶段就参与其中,及早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角度出发,分析规划方案可能引发的积极和消极的影响,从而进一步改善规划方案。

⑶整体性原则。把与本规划相关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相应的项目联系起来,做整体性考虑。

⑷公众参与原则。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主张。

⑸一致性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深度应当与镇级土地规划的层次、详尽程度相一致。

3.工程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 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扬尘、粉尘以及装修废气。扬尘和粉尘主要来源于土地平整、基础土石方的开挖、堆放、回填和清运过程,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砂子等)运输、装卸、堆放、挖料过程,各种施工车辆行驶,施工垃圾堆放和清运;装修废气主要来自于楼体外墙装饰和房屋装修阶段,主要污染因子为甲苯和二甲苯,此外还有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减缓措施: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将各种粉状材料入库保存,搅拌机布置在下风向,运输过程用蓬布遮盖,减少粉尘、扬尘产生途径,从而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此部分影响是短暂的,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 水环境影响

项目工程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水及现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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