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楚墓(新)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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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淅川下寺150是一处典型的春秋时期的贵族墓地。它由几座大墓和附属车马坑及殉葬墓组成,布局亦有规律可寻。

墓地位于丹江下游丹水与淅水交汇处的丘陵岗地上。共发现大、中型墓葬9座,小型墓葬15座,车马坑5座。已发现的墓葬和车马坑主要分布在南北向岗地的山脊之上。墓葬的方向与岗地走向呈90度交角。9座大、中型墓南北并列,5座车马坑则基本上位于其所属主墓之西。发掘者根据墓葬的分布与时代的先后,将这批墓葬分为三组。其中,岗地南端的甲组,包括7号墓、8号墓、36号墓三座中型墓和附属于8号墓、36号墓的两座车马坑。岗地中部的乙组,南距甲组约100米,包括1号墓、2号墓两座大型墓(详后)、附属于2号墓的一座车马坑,以及散布于该组墓南北的15座小型墓。岗地北部的丙组,南距乙组墓约90米,包括10号墓、11号墓两座中型墓以及附属于二墓的两座车马坑。三组墓中,以中部的乙组规模最大,主墓规格也最高【图1:下寺墓地墓葬分布图】。

这批墓葬均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地表无封土,不设墓道,墓坑四周也无台阶。葬式

9座大、2号墓)多为仰身直肢,头均向东。中型墓葬中,墓口长度在9米以上的2座(1号墓、,

墓口长度在4.5~7.5米之间的7座。从葬具上看,以一椁双棺(双棺并列,其中一棺敛葬殉人)者居多,共6座。这9座大中型墓葬均随葬有大量的青铜器和玉石器等,未见陶器。其中仅随葬有青铜器和玉器,而无车马器、兵器的墓有4座,墓中多出玉、石类装饰品,墓主可能为女性。男性墓葬则出有兵器,并大多陪葬有车马坑。9座大中型墓多二、三墓并列,

3号墓并列于主墓2号墓的南北两侧,如乙组墓中的1、甲组墓中的7号墓与8号墓亦南北并列,

其出土遗物的年代相近,前者均未出兵器和车马器,都可推断属夫妻异穴合葬墓。

其余15座小型墓,墓口长度均在3米以下。葬具均为单棺,无随葬遗物或随葬极少量碎小玉器。这15座墓均位于大、中型墓之一侧,应属大中型墓墓主人的殉人墓。

下寺墓地大中型墓随葬青铜礼器的基本组合是鼎、簠、浴缶、【阝尊】缶、盘、匜等,大型墓中不仅鼎式增多,且有鬲、簋、壶、盉、【钅和】、盏、盆、鉴、俎豆、禁和编钟、编鎛等乐器。其中升鼎、【氵康皿】鼎、深腹高跟撇足鼎、球形敦、提梁盉、短流平底匜、环耳环足盘、禁等,都是楚文化中较为典型的器物。此外,以蟠螭纹或蟠虺纹组成的纹带为主花纹装饰作风也独具一格。从九座大、中型墓出土的青铜器的组合关系、器形、花纹、铸造工艺的演变序列看,甲组三墓应较早,约当春秋中期后段;乙组四墓次之,约当春秋晚期前段,该组的15座小墓的时代也当与之同时;丙组二墓最晚,约当春秋晚期后段。整个墓地前后延续约一百四十余年。 荆门包山墓地

荆门包山墓地由5座规模不等的封土墓组成,集中分布于一岗地岗脊中部的南北中轴线上。有墓道的墓,墓道一律向东。依下葬年代的先后,由南向北排列。等级最高的大型墓2号墓(详后)封土高达5.8米,残存底径54米;其它诸墓分别属中、小型墓,封土逐级递减,墓位渐次偏西【图2:包山墓地墓葬分布图】。

除属于大型墓的2号墓外,1号、4号和5号墓,均为一椁二棺,椁分三室,随葬铜礼器的中型墓。其中1号、4号墓大致属本文所分第二类墓,5号墓规模较小,随葬器物较少,大致属第三类。6号墓为单棺小墓,仅随葬青铜剑一柄,应属第四类,即庶民墓。

该墓地应系以2号墓为中心的、主要由两对有辈分之差的夫妻异穴合葬墓构成的家庭墓地。在整个墓地的5座墓中,1号、2号墓封土堆紧邻,墓坑并列;4号、5号墓相距甚近。每对墓葬的下葬年代又最为接近。每对墓中,棺室的安排都是棺在两墓相邻的一边。2号、4号墓的墓主经鉴定为男性,两墓下葬的年代差约为二十余年,随葬以铜器为主的礼器和兵器。据出土文字材料,知2号墓墓主系楚国主管司法的左尹、“大夫”邵【力它】。相反, 150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丹江库区考古发掘队、淅川县博物馆:《淅川下寺春秋楚墓》,

文物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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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5号墓则随葬器物以仿铜陶礼器为主,随葬品中无兵器。据此,可以认为该墓地是以邵【力它】夫妻墓(2号墓、1号墓)及其子夫妻墓(4号墓、5号墓)为主体的核心家庭墓地151。

从各墓随葬器物所反映出的时代特征看,包山楚墓群的年代大致在战国中期晚段至晚期早段之间。

(二)大中型楚墓举要

1、大型墓

属第一类的大型墓已发现并发掘了5座,其中河南淅川下寺2号墓属春秋晚期,其余4座均属战国中期,即河南信阳长台关1号墓,湖北江陵天星观1号墓、荆门包山2号墓,湖南临澧九里1号墓。如果说时代偏早的下寺2号墓还有不少中原文化因素的话,那么到了战国中期,大型楚墓已显现出更多的自身特色。这4座战国中期的大型楚墓,在葬制上有着较强的一致性。与春秋晚期的淅川下寺2号墓相比,各墓都增设了一条斜坡墓道,墓圹四周有多层台阶,已出现椁内分室现象,木椁分别以隔梁或隔板分隔为奇数的5~7室,主椁室内置3~4重棺。随葬品虽均以成套的青铜礼乐器为主,但程度不同地随葬有陶礼器或陶实用器。 淅川下寺2号墓

在前述淅川下寺墓地的24座楚墓中,作为乙组墓主墓之一的2号墓最引人注目。墓圹内有巨大的木构椁室,椁室西部并列摆放两具漆棺,其中南棺较大,北棺较小,均已腐朽。但两棺之上仍残留有大量的金箔,北棺上还发现有多层漆皮痕迹。其墓室规模虽比1号墓稍小,且经盗扰,但仍残存有大量遗物。椁内棺外均放置有随葬品,墓室东部主要放置大型礼器和少量乐器,墓室南部主要放置乐器,西南角则放置大量的车马器及兵器等。在双棺与椁室西壁之间还放有大量车马器、兵器和大片金箔等。此外,南棺内还有许多小型玉器。全墓计出土青铜器550余件,其中含以7件一组的升鼎为主的礼乐器155件。此外,还有玉、石、骨器900余件,海贝4000余枚【图3:下寺2号墓随葬品分布图;图4:下寺2号墓随葬铜礼器组合图】。

2号墓附属的车马坑位于主墓之西偏北,相距31米。坑呈横长方形,南北残长21.1米,东西宽4.5~4.6米。坑内至少埋车7辆,马19匹。车横列放置,马分置于车辕两侧。

2号墓出土升鼎7件,盖与腹部均铸有铭文【图版:王子午鼎】。鼎盖铭“倗之【上鼎斤】”,鼎腹铭文中有“王子午?自作【将鼎】彝脀鼎。?令尹子庚,殹民之所亟”的记叙。据此,发掘者推断,铭文中言及的“王子午”、“倗”应即楚“令尹子庚”,三者当为一人。依《左传》及杜预注,王子午为楚庄王之子,先任司马,后任令尹,死于楚康王八年,时为公元前552年,2号墓的年代也当在这一年或稍晚。也有学者认为2号墓之墓主人倗应即《左传》所载继王子午之后任楚令尹的薳子冯,卒于楚康王十二年(公元前548年)。从2号墓的规格看,墓主人的身分与楚国令尹这一等级是相合的,随葬遗物所反映出的时代特征属春秋晚期早段,也与上述推论大体一致。

1号墓和3号墓位于2号墓之南北两侧,与2号墓并列。二者随葬的青铜器都较少,且无兵器和车马器,而作为装饰器的玉器则较多,墓主人当为女性。1号墓墓室较2号墓为大,随葬青铜礼器36件,钮钟和石磬各一套。在出土的20件有铭铜器中,有6件倗器,另有孟滕姬自作浴缶2件。该墓应为孟滕姬之墓。3号墓墓室较2号墓小,随葬青铜礼器24件,无编钟和编磬。墓主身分应较1号墓墓主为低。在出土的12件有铭铜器中,也有6件倗器。另有蔡侯为其女鄬中姬丹所作媵器2件。鄬中姬丹可能是3号墓的墓主。上述二墓并列于2号墓之南

151 王红星:《包山楚墓墓地试析》,《文物》198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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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两墓均出土有倗器,表明其与2号墓之墓主人关系密切,可能是2号墓墓主人令尹子庚的两位夫人。

信阳长台关1号墓152

长台关1号墓位于信阳市北20公里、淮河北岸的一个土岗上,东北距东周时期的城址楚王城约400米。岗脊上分布着6个土冢,应属该城址郊外的墓葬区。1号墓系带墓道的大型土坑竖穴墓。墓口东西长14.5米,南北宽12.05~12.55米,墓口至墓底10.05米。墓壁有四层台阶。斜坡墓道位于墓室东侧,坡长17.3米。墓室底部中央有一腰坑,坑内埋小鹿一只。墓室下部、椁室周围及腰坑中填塞青膏泥【图7:长台关1号墓剖面图】。

椁室长8.95米,宽7.60米,高3.25米,由539根方木筑成。椁内分隔为主室、前室、右侧室、左侧室、后室、左后室、右后室等七个墓室。主室居中,内置木棺两重。外棺表面涂微呈紫色的黑漆,内髹朱漆。棺盖上覆麻布之类纺织品,以绳束棺。内棺底板表面髹黑漆,盖板与壁板皆在黑漆上施彩绘,均为以带状云纹组成的变形兽面,色彩绮丽,图案精美。

墓中出土随葬品903件。其中前室随葬器物最多,达392件,放置有悬于钟架上的青铜编钟、彩绘鼓、木瑟等乐器,鼎、敦、壶、盘、匜等铜礼器,竹简以及陶质和漆木质的礼器和日常用器等。主室中,内、外棺内随葬玉器及错金铁带钩等日常用器【图版:玉双龙佩】。左侧室放置冥车车盖,周围有各种车马器、铜戈等兵器和两个长袖木俑。右侧室置各类彩绘漆木器及陶器。后室中部有一彩绘木雕镇墓兽及木俑若干。左后室放置床与竹席,以及铜炉、漆木器、彩绘木俑、文具和竹简等。右后室置陶瓮、漆木器、竹器及木跪俑【图8:长台关1号墓随葬品分布图】。

出土竹简计148枚,出自前室东部的119枚系一部久已佚失的竹书;出自右后室的29枚,是记载随葬品名称和数量的“遣策”。乐器中包括铜编钟一组共13枚,大小和重量依次递减,其中一件钟体上有铸铭12字。青铜礼器与杂器30余件,多数器表无纹饰,其中包括有盖圆腹鼎一套5件及与之相配的其他器种。另有成套的仿铜陶礼器及大量漆木器等。

墓葬的形制和随葬品的组成,都显示出墓主人较高的社会地位。该墓的时代则大体上可确定属战国中期。

江陵天星观1号墓153

江陵天星观1号墓,西距楚都纪南城约30公里。墓上有呈平顶圆锥状的大型封土堆。发掘时南北长25米、东西长20米、高7.1米。其附近还有四个高大的土冢,五个土冢自西向东呈弧形排列,组成一个冢群。

墓圹平面呈长方形,南北残长30.4米、东西残宽33.2米(原坑口长41.2米、宽37.2米)。墓壁设十五级生土台阶,逐级内收,形制规整。墓口至墓底深12.2米。墓道位于墓室之南,底部呈坡状,长32.8米。葬具为一椁三棺,椁长8.2米、宽7.5米、高3.16米。内分7室,各室内壁大多有彩绘壁画。中室置大小相套的3重木棺,由外及内分别是长方形外棺、长方盒形棺和悬底弧形内棺【图9:天星观1号墓棺椁平剖面图】。因遭盗扰,墓主人骨骼已无存,葬式不清。

七个墓室中,仅北室遗物保存完好。残存遗物有青铜器、陶器、玉石器、漆器和竹简等,总计2440余件。其中南室和北室主要放置青铜容器、漆木器等;东室放置乐器;西室放置兵器、车马和竹简等;中室放置有少量玉石器。墓中出土的青铜容器与杂器共计33件,可辨器形有鼎、壶、盥缶、盉、盘、匜等。礼器中残存有镬鼎、升鼎、羞鼎的鼎足。乐器共114件,有编钟、编磬及瑟、笙、虎座鸟架鼓等。此外还随葬了大量的兵器、车马器和竹 152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信阳楚墓》,文物出版社,1986年。

153 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天星观1号楚墓》,《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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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竹简中整简70余枚,其余残断,简文内容有“卜筮记录”和“遣策”,总计约4500余字。

竹简“卜筮记录”中出现的贞人与江陵望山1号墓(详后)竹简中的贞人相同,墓中所出铜器形制也与望山1号墓中的同类器相近,可知两墓的年代应相差不远,当均为战国中期。简文中有三条记有“秦客公孙鞅”的年代,应是商鞅在秦受封之前的年代,可知该墓墓主的年代与公孙鞅相差不远,其下葬年代应晚于公元前361年,而在公元前340年前后,即楚宣王或威王时期。由简文可知墓主为“邸【方易】君番【乘力】”,与楚王有较密切的关系。从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看,墓主当属楚国的封君。天星观墓地共有五个大冢,可能是番【乘力】的家族墓地。

荆门包山2号墓154

如前所述,荆门包山2号墓是该家庭墓地的主墓。墓圹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34.4米,南北宽31.9米,深12.45米,墓壁设十四级生土台阶,逐级内收。墓室东壁开一斜坡墓道,坡长32.8米【图5:包山2号墓平面图;图版:墓坑全景】。墓坑底部中间有一腰坑,内葬一幼山羊。葬具由两椁三棺组成。外椁长6.32米,宽6.26米,高3.1米,以隔板分为五室。内椁置于外椁中室内。内椁之中,放置了套合紧密的3重木棺,由外及内分别是长方盒形棺、悬底弧形棺和彩绘长方形棺【图版:彩绘漆棺】。中棺和内棺上均有多层丝织饰物。墓主人为中年男性,仰身直肢,骨架上残留有较多的腐烂丝织物。

墓内共随葬器物1900余件。其中东室主要随葬礼器和装盛果、食之器物;南室放兵器、车马器;西室主要放置可供出行所用的折叠床等起居生活用器;北室为竹简和日常用具;中室棺内放置墓主人的佩剑、玉璧、衣物等贴身之物。

在59件青铜礼器中,鼎共有19件,其中作为正鼎的有盖圆腹鼎2套(实用鼎7件一套,明器鼎5件一套)、升鼎2件、鑐鼎2件和汤鼎1件。其它器物如簠、缶、敦、壶等多为偶数组合,与鼎制相配【图6:包山2号墓随葬铜礼器组合图】。此外,墓中还随葬铜铙1件及漆木瑟、鼓等乐器。

2号墓的东、南、西、北四室还出有竹简448枚(其中有字简278枚,总字数达12400余个),竹牍1枚(154字)。其内容分为文书、卜筮祭祷记录、遣策三大类。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发现的字数最多、保存较好的一批楚文字资料,对楚国历史、考古学和古文字学的研究都具有重要价值。

通过对2号墓出土的简牍材料的梳理,知该墓墓主系楚国主管司法的左尹、“大夫”邵【力它】。2号墓下葬的绝对年代,应为公元前316年。

2、中型墓

迄今为止已发掘的属第二类的中型墓,总计达数十座。较为典型的有河南淅川下寺8、10号墓,湖北荆门包山1、4号墓,江陵藤店1号墓,望山1、2号墓,鄂城百子畈5号墓,湖南长沙浏城桥1号墓,湘乡牛形山1、2号墓等。其中绝大多数墓葬的年代在战国中期左右。中型墓埋葬制度的变化与大型墓大体同步,规格上则等而下之。

长沙浏城桥1号墓155

浏城桥位于长沙市东区,1号墓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口长8.65米、宽7.02米,深7米。发掘时墓壁残存4级台阶,有斜坡墓道156。葬具为一椁二棺,椁长4.5米、宽2.88米,高2.04 154 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

155 A.湖南省博物馆:《长沙浏城桥一号墓》,《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

B.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市博物馆、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长沙楚墓》,文物出版社,2000年。

156 引自《楚系墓葬研究》61页表1,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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