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电集团办〔2012〕645号附件《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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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归档文件材料之间应相互支撑,不可缺少,形成闭环。

(三)归档文件材料内容应真实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文件原件归档,并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盖章手续完备,文件材料形成的日期与工程建设同步。

(四)项目文件材料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 大类)》、《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做到分类准确,组卷合理,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等编制规范。

第二十九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书写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不能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等)书写、绘制。

第三十条 归档的项目文件应为原件、正本。凡本单位的发文、主送或抄送本单位的收文,都要求以原件归档;合同、协议及工程启动验收签证书等需双方或多方履行签字手续的文件,应体现归档文件的原始凭证和法律凭证的属性,签字方均应以正本归档。

第三十一条 各种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保书、出厂试验报告、复测报告要齐全、完整;证明材料字迹清楚、内容规范、数据准确,以原件归档;所购的钢材等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出厂原件只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字迹清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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