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版)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版)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3ed00bc8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73

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工作,提高集团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全体中国籍员工。 二、薪资结构

公司员工实行月薪制,国内员工和驻海外员工的薪资结构不同。 (一)国内员工薪资结构

月度薪酬总额=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各项补贴±奖惩额 (二) 驻海外员工薪资结构

月度薪酬总额=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驻外补贴±奖惩额 (三)薪资规定 1、基本工资

⑴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全部岗位的基本工资见《驻外员工薪资标准表》和《国内员工薪资标准表》。

⑵基本工资由职能部门经理按照岗位等级评定,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

基本工资定级根据岗位名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英语技能等方面确定。 ⑶当前岗位在职人员不符合任职要求,岗位等级可酌情下调1-3级。 2、绩效工资

⑴绩效工资经过绩效考核评定,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⑵绩效工资中的50%按月考核发放,另外50%为年度绩效,在年度结束后或者员工合同自然终止时,经公司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员工有如下行为,另外50%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A、中途离职;

B、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 C、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D、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 ⑶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⑷绩效考核系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A、绩效考核系数=(绩效考核得分÷90)。即,绩效考核得分90分,绩效系数为1; B、绩效得分70分以下,绩效考核系数为零,不享有绩效工资;

3、驻海外补贴

⑴驻海外补贴是指员工出国工作期间享有的补贴。

⑵驻海外补贴按月计算,员工驻海外未满整月,驻海外补贴按实际驻外天数计算。 驻海外补贴=(驻海外补贴标准/当月实际天数)*驻海外天数。

⑶集团公司员工到国外出差期间驻海外补贴标准为员工国内基本工资的50%。 ⑷驻海外员工驻海外补贴标准详见《驻海外员工薪资标准表》。

⑸驻海外补贴待扣除公司为员工垫付的相关费用(签证费、机票费等)后每月发放。 4、奖惩额

奖惩额为公司对有特殊表现的员工进行评价的货币体现。员工奖励、违纪处罚的额度参照公司有关奖惩制度执行。 5、提成的特别说明

根据岗位不同,将享受不同的提成比例,详见不同岗位的绩效考核方案。 三、员工福利

员工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带薪休假、节假日补贴等。 1、商业保险:公司为驻海外员工提供10-3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2、带薪休假(参照考勤制度执行):

⑴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带薪休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和员工所在地法定假日。

⑵员工带薪休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驻海外员工回国休假期间的休假工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

休假工资=基本工资/30*休假天数。 四、特勤薪资规定

1、事假工资:事假期间不享有工资。

2、病假工资:员工在法定病假期的,病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的70%;员工病假期超过法定病假期的,病假工资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的80%发放。 3、工伤工资:工伤期间为基本工资。

4、加班费:员工在岗位上必须完成岗位指标,原则上不需要加班,无加班费。如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加班费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但如因为个人工作时间安排、工作能力或者其他自身原因引起的为了完成岗位指标任务的,公司不予干涉,并不承担加班费。生产技术人员,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时,原则上采取调休方式。

五、薪酬发放管理 (一)工资发放日期

1、次月10日发放上个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2、离职员工的工资于离职的第二个月工资发放日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工资核算依据

1、《考勤表》 2、《绩效考核表》 3、《奖惩单》 4、《员工薪资级别调整表》 (三)工资表的制作、审核和发放流程 1、国内员工工资

⑴人力资源部每月3日前收集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完成的“绩效考核表”等资料,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工资”核算完毕。

⑵每月7日之前交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 ⑶每月9日之前交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⑷每月10日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2、驻海外员工工资

⑴公司人事行政部每月3日前收集各部门经理审核完成的《绩效考核表》等资料,并于每月4日之前将上月“工资”核算完毕。

⑵每月5日之前交公司财务经理审核。 ⑶每月6日之前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⑷每月7日之前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⑸每月10日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 其他规定

1、驻海外员工在到达国外工作地点时开始享受国外工资标准;驻海外员工回国时,国外工资发放到回国之日。

2、员工薪酬涉及到国外汇率的,汇率以上月月末汇率(中间价)为准。 3、工资以银行代存方式发放的,需由员工提供给集团公司财务部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必须由员工本人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 4、新入职员工的工资,入职当月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

5、离职员工的工资,不满整月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

6、驻海外员工的薪资可以在海外发放,但员工必须提前向财务部和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其薪资按照本制度规定时间发放。 六、薪酬调整

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薪资水平。 2、薪资调整将着重考虑下列因素:

⑴公司营运状况与获利高低。 ⑵个人目前薪资的合理性。 ⑶个人能力及工作成果。 ⑷个人绩效与部门绩效考核结果。 ⑸个人将来在公司的发展潜力。

3、具有提薪资格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提薪: ⑴长期休假者(各类事假在薪酬调整期内累计15天以上)。 ⑵绩效考核不合格者。 ⑶受处分的。

4、对有特殊贡献、业绩显著的员工或因个人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公司可对其薪酬进行特殊调整,不受时间限制。

5、公司实行岗位薪资制,员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工资自到新岗位之日起调整。 6、薪酬调整要填写《员工薪资级别调整表》,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按程序进行审批。

七、试用期约定

1、试用期内,按照应聘时与公司约定的待遇实施。

2、合同期为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2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可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同意的情况下降职、降薪使用。

3、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只享受发放基本工资。

4、试用期满合格录用,合同生效的,享受发放试用期内绩效工资、驻外补贴。 5、新员工入职7天内主动离职者无薪酬。

6、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薪级标准,转正工资按照约定从转正日期起计算。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奖金和提成。 八、其他规定

1、本制度规定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计量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制度自2016年7月1日开始执行。2015年1月25日颁布的《薪酬管理制度》(编号为“GROUP-002-2015”)同时废止。 附表:

1、《驻海外员工薪资标准表》 2、《国内员工薪资标准表》 3、《员工薪资级别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