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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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5〕3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构改革方案》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省委组织部《关于调整省辖市管理的省级以上开发区主任职级配备的通知》(皖组〔2003〕1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铜发〔2002〕25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发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铜编字〔1997〕14号)精神,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是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参照省内其他省级开发区的做法,结合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拟定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构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通过改革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职能,完善运行机制,理顺工作关系,促进开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指导原则: (一)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加快开发区发展出发,努力探索,积极试验。

(二)坚持政企、政事分开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界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事业、政府与中介组织的职能。

(三)坚持精兵简政原则。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模式,建立精干、高效、务实的管理机构,从严、合理定编,优化人员结构。

(四)坚持责权一致原则。市委、市政府明确开发区的各项管理职能,有关部门要落实到位;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要授权或委托开发区代为行政,确保开发区在其管辖区域内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主要目标:通过改革,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实现管理法制化、企业自主化、经济市场化、服务社会化,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管理职能。

1、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开发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

3、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进区投资项目或接受进区项目备案,超出权限的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

4、统一规划、管理进区项目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

5、负责编制申报开发区用地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建设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和初审《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工作;办理土地征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具体事务;负责开发区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6、负责开发区的财政预决算编制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开发区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非税收入的管理和物价、审计、财务、会计监督;

7、负责开发区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人才引进和区内企业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开发区内的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

8、管理开发区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 9、负责开发区的社区和农村工作; 10、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办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审核、申报区内有关人员出国(境)和对外邀请事项;

11、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2、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授予或委托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界定。

根据上述职责,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内设七局二室,具体负责开发区各项管理工作。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会务、档案、督查、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政策调研等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的管理和机关编制、工资福利工作;负责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对外联络和涉外事务等工作。 2、招商局

负责招商引资的组织、宣传和促进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实施开发区招商优惠政策;负责开发区的内外贸、经济协作、企业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外派驻招商人员和全程代理服务中心的管理;负责按规定权限核准进区投资项目或接受进区项目备案,超出权限的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负责进区企业的设立、申报等服务工作;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经贸发展局

负责编制和上报开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的产业规划和布局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运用;负责开发区的统计和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区的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出口创汇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4、规划建设局

依据开发区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区项目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供外部设计条件,审查规划、

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管理。 5、国土资源管理局

负责编制申报开发区用地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建设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和初审《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工作;办理土地征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具体事务。 6、财政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负责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编制与执行;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负责对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并办理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对区内单位实施会计监督。协助做好开发区的税收征管工作。

7、社会事业局(挂农村工作局牌子)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发区的民政、生产救灾、社区建设与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社会工作;负责职业安全卫生监督;负责管理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负责开发区绿化、环卫、市容管理;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牌设置及其它各类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核管理;负责区内的农村工作,积极推进农村转型工作;指导农村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协调农村土地征用、开发;负责开发区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农村被征地人员的安置和涉农矛盾的化解,维护农村稳定工作。

8、人力资源局(挂党群工作部牌子)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与劳动管理、人才引进和区内企业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区内各单位人才引进的服务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劳动技能培训、就业与再就业工作;负责进区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保护监督、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劳动争议仲裁等劳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内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方面有关联络工作;受党工委委托,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群众团体工作。 9、纪检监察审计室

负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对党员、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党纪政纪的教育工作;负责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负责对本级财政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负责对开发区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计监督;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负责对经济管理中重要问题的专项审计调查。

负责受理个人和单位的信访、举报和客商投诉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编制45名(单列)。其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名(副厅级),副主任3名,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正12副,正职可按副处级配备干部。

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可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配备到位。 党工委、纪工委、群团工作等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核定。

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