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绿化景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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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与保证措施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是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的综合反映,应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以便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物耗,消除污染,美化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有效地防止火灾事故,减少安全隐患,保证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中实施四项专项整治工程的通知》(成办发[2002]59号)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环保工地”活动,加大工地扬尘、污水噪声等专项治理力度,创建工地环保新形象。

结合本工程具体位置、周边环境及施工特点,对于搞好本工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我们将从成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着手,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务项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从而搞好工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三章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一节 文明生产措施

1.1、施工现场全部封闭施工,保证道路清洁,人员安全通行。土方到场后,尽快完全进入种植池。避免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污染,必要时铺垫彩条布。

1.2、树立施工标牌,标明施工单位、施工项目、各项负责人等。危险场地设立警示牌或警示灯。

1.3、按施工现场的总平面规划,布置各种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和材料堆场。施工前,应修好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并砌筑砖砌排水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先引入沉淀池,经处理后,才能按章排放。

1.4、在交叉施工过程中协调好与相关施工队伍的关系,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力争高质高效的完成工程。进出施工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影响市政道路的清洁和环境卫生。

1.5、施工期间各工种、各专业班组,应各自做到工完料尽,及时清理,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无积余污水。交接班时做到无钉头、无扎丝、无钢筋头、无残渣、无残浆等杂物。各专业间应相互爱护成品、半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1.6、组织现场清洁队,专门负责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1.7、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全天巡视,加大宣传力度,张贴公告警示防止人为破坏及盗窃行为。

1.8、施工现场内作好人为活动噪声控制,严禁早晚施工高声喧哗。严格做到早晨不早于6小时,晚间不超过20时施工。作好现场噪声监近代措施。

第二节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机构

2.1文明、环保施工领导小组

施工现场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质检员、安全员、内业技术员、工长、材料员、班组长等及组成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全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措施,并统一安排、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2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成 员 组长 职 务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职 责 全面负责制定文明施工措施,总体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具体负责全现场文明施工和与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工作的协调。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 副组长

责任工长 质量安全员 组员 内业技术员 材料员 班组长 具体负责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安排、指挥和检查工作。 主要协助责任工长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负责文明施工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负责材料方面的文明施工工作。 具体负责各自班组的文明施工。

第三节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制度

3.1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文明、环保施工领导小组。

3.2严格按“标准化施工现场”“绿色环保工地”要求和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3.3与有关部门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3.4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各种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证照整齐悬挂上墙,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佩证上岗,并在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文明施工标语,营造文明施工气氛,增强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3.5施工平面布置合理,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区域挂牌制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3.6外来务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和暂住手续。同时进行岗前培训,加强安全及文明施工意识、消防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识的教育。

3.7实行门前“三包”,加强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绿化、秩序及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节 文明、环保施工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紧凑、有序的规划布置施工平面,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以维护施工现场场容场貌,搞好文明施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充分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五节 环保实施措施和管理方案

5.1废弃物管理 5.1.1废弃物分类

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砼碎块、碎砖头瓦块、生活垃圾、结块水泥、装饰施工废弃的各种无害材料等。

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废钢筋、废钢材、废木材、空材料存贮桶、包装材料等。

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废电池、变质过期的化学稀料、化工材料及包

装物、日光灯管等。

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废油桶、废灭火器、废塑料布等。 5.1.2废弃物标识及收集

5.1.2.1 物应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处用标牌或其它方式注明废弃物的种类,有害废弃物应单独放置并注明“有害”字样。

5.1.2.2 产生废弃物的单位均应设置废弃物临时置放点,配备有标识的废弃物容器,废弃物产生后,由产生单位按要求放置到临时存放点或容器里。有害有毒废弃物必须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5.1.3废弃物运输和管理

5.1.3.1 外运前必须将废弃物覆盖严实,不得出现遗洒。对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防止二次污染环境。

5.1.3.2 应定期对废弃物贮存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管理、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要采取有效的防止措施,加强对有毒表害废弃物的管理。

5.2废水管理

5.2.1施工现场污水的最后出口处及搅拌机处设置沉淀池,生产、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后才能排放,沉淀池内应定期清理处理。

5.2.2现场食堂严禁将食品加工后的废料、食物残渣等倒入下水道,食堂应按规定设立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5.3噪声控制 噪声的控制措施

5.3.1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必须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必须先经过相应的环保教育且具有一定的相关经验。

5.3.2 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转。加强各种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尽可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的排放。

5.4 扬尘控制 5.4.1 扬尘发生源

5.4.1.1 拆除工程施工时产生的扬尘; 5.4.1.2 现场搅拌产生的扬尘; 5.4.1.3 裸露场地产生的扬尘;

5.4.1.4 易散落、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运输、存放引起的扬尘; 5.4.1.5 车辆在临时道路上行使产生的扬尘; 5.4.1.6 建筑垃圾的产生、存放、运输产生的扬尘。 5.4.2 现场扬尘防治措施

5.4.2.1 场内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垃圾渣土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洒水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