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村多年不发展党员问题的意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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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目标管理制度。对组织员分担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责任,提出具体的质量、数量和时限要求。年终考核成绩突出的授予“优秀组工干部”称号,全县通报。不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发展党员中出现问题的免去组织员职务。出现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村,给组织员黄牌警告,出现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村,进行组织调整。五是完善调研制度。乡镇组织员每月至少有7天时间深村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党委和组织部写出调查报告。

六、落实责任,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委要把解决农村多年不发展党员的问题摆在突出位臵,建立县(市、区)、乡(镇)、村发展党员工作组织网络,实行县、乡、村分级负责,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党建创先评优、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制度上保证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落实。凡是全县(市、区)当年出现10%不发展党员的村,不能评为党建先进县(市、区)。乡镇当年出现10%不发展党员的村或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村,不能评为党建先进党委,出现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列为后进党委。

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格组织发展党员预审,实行分类指导。对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要 “挂号”督办,帮助分析原因,制定解决农村党支部多年不发展党员问题的具体措施。对两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支部书记年龄在60岁以上,青年党员占全村党员总数低于20%三种情况之一的村,列入发展党员重点村,县、乡、村层层签定责任状,采取一村一策,

分类施治,确保各支部每年都有新党员。

实行县(市、区)委组织员要包乡(镇),乡(镇)组织员、组织委员或乡镇党委成员包村制度,二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由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亲自包。乡(镇)党委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同时,要确保分管党务的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村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村党组织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直接责任人,村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列入任期目标。对1000人以上的连续两年、500人以上的连续三年、500人以下的连续四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实行一票否决,其村支委会班子年终考核为实绩较差,村党组织书记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停发绩效补贴,按比例核减基础职务补贴,其他支委年终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下年度仍不能发展的,不得继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对在发展党员中,有意拖延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要严肃查处,追究党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认真对待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严格把关,随意发展党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