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月净水材料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生产线建设项目送审稿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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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2.4-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 70 夜间 55 表2.4-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3类 (4)固体废物 昼间 65 夜间 55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 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2.5.1 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 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入店埠河。该项目外排的废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废水排放量504m3/a(1.68m3/d<1000m3/d),地表水纳污水体为店埠河为小型河流,水质要求为Ⅳ类。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有关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本评价仅做废水厂区总排放口的达标排放和纳管可行性分析。 2、大气

根据HJ2.2-200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的定义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根据推荐模式分别计算各污染物的下风向轴线浓度,并计算相应浓度占标率。同一项目有多个(两个以上,含两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Pi=(Ci/C0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采用估算模式预测结果见表2.5-1。

表2.5-1 污染物下风向预测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及D10%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最大地面浓度(Ci)(mg/m3) 一、有组织废气排放(点源) 0.0014 0.0171 0.0235 0.0081 0.0011 0.0040 二、无组织废气排放(面源) 0.0803 0.0223 0.0048 占标率P( D10%(m) i%)0.2764 8.5500 2.6111 0.8973 2.2620 0.4437 0 0 0 0 0 0 1#排气筒 SO2 NOX 烟尘 粉尘 HCl 粉尘 2#排气筒 3#排气筒 0 8.9244 中和车间 粉尘 0 2.4789 干燥车间 粉尘 0 HCl 9.6100 储罐区 根据分析上表中各源各因子的最大占标率,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属于表2.5-2中三级评价。 表2.5-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判据表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3、噪声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max≥80%,且D10%≥5km 其他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场界最近距离 项目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标准区域,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低于3dB(A)(不含3dB(A)),受影响人口数量前后变化不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4、地下水

本项目属于Ⅰ类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确定拟建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

表2.5-3 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判据一览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5、环境风险 Ⅰ类项目 一 一 二 Ⅱ类项目 一 二 三 Ⅲ类项目 二 三 三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HCl及天然气等,盐酸罐区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参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依据,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2.5-4 评价工作级别 重大危险源 非重大危险源 环境敏感地区 剧毒危险性物一般毒性危险物可燃、易燃危险性物爆炸危险性物质 质 质 质 一 二 一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一 2.5.2 评价范围 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5-5。 表2.5-5 项目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表 评价内容 大气 地表水 地下水 声 风险评价 评价范围 以项目废气排气筒为中心,半径2.5km的区域作为大气评价范围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排口入店埠河上游100m至排口入店埠河下游1500m范围,南淝河与店埠河汇合处上游200m以及入巢湖前100m 建设项目场地所在区域周边6km2内 厂界外1m范围内 以风险源为中心,半径3km范围内 2.6 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内,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区域,其环境功能区划见表2.6-1。

表2.6-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表

序号 1 2 3

要素 大气环境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环境功能区划 二类 Ⅳ类 Ⅲ类

4 5 声环境 土壤环境 2类 二级 2.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7-1,图2.7-1。

表2.7-1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规模 功能类别 SW 800m 邵家院 约62户,217人 WN 2489m 南小丁 约30户,102人 WSW 2492m 竹西村 约40户,115人 WSW 1653m 小徐家 约25户,98人 SW 1585m 下垱梢 约40户,150人 SSW 1574m 北岗村 约80户,318人 大气环境 SSE 1235m 郑化村 约58户、191人 SE 1985m 后张村 约60户、235人 SE 2015m 前张村 约60户、198人 SEE 2023m 大赵村 约30户、120人 NE 2412m 大谢村 约98户、324人 S 2435m 勤塘村 约125户、495人 W 6788m 水环境 店埠河、南淝河 小河 周界 1 m / 声环境 项目厂界 注:最近距离指环境保护目标到本项目厂界的最近距离。二类 Ⅳ类 3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