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更新完毕开始阅读368493b9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6d3a74e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沈安监发[2011]58号 【发布部门】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8.11 【实施日期】2011.08.1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沈阳市安监局关于废止《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

通知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

(沈安监发[2011]58号)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1 / 3

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完成全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任务,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沈阳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62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安委[2011]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本办法的依据:

1.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委办[2011]18号);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沈阳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厅函[2011]147号);

5.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沈阳市工贸企业安全生 2 / 3

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62号);

6.《沈阳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沈安委办[2011]29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工矿商贸、交通、建筑、供水、供热、供气等行业企业进行外部评审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沈阳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是《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沈阳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沈政办发[2011]62号)中确定的沈阳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单位。

第五条 沈阳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负责按照《沈阳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中的工作分工,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组织和协调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需要,依据评审单位必备条件向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委员会提出增加评审单位的建议。

第六条 沈阳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受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参与评审工作的其他评审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评审单位必备条件

第七条 评审单位是指由具有安全评价资质和安全生产咨询能力的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