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分类名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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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 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 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 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 物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 物。

第五条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 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 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六条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 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七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 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 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 8 位数字。其 中,第 1-3 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确定),第 4-6 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 7-8 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八条 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

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

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 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九条 本名录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2008 年 6 月 6 日环 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 境保护部、国 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 会 令第 1 号 )同时 废 止。

附表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废物类别 HW01 医疗废物 行业来源 卫生 废物代码 831-001-01 831-002-01 831-003-01 831-004-01 831-005-01 非特定行业 HW02 化学药品原 医药废物 料药制造 900-001-01 271-001-02 271-002-02 271-003-02 271-004-02 271-005-02 化学药品制 剂制造 272-001-02 危 险 废 物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 置的废物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脱色过滤介质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吸附剂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 产品及中间体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 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 残余物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 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废母液及反 应基废物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脱色过滤介质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吸附剂 危险特性 In In In T T In T T T T T T 272-002-02 T 272-003-02 272-004-02 T T 废物类别 HW02 医药废物 行业来源 兽用药品 制造 废物代码 272-005-02 275-001-02 275-002-02 275-003-02 275-004-02 275-005-02 275-006-02 275-007-02 275-008-02 危 险 废 物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弃产品及原料药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 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 程中蒸馏工艺产生的蒸馏残余物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 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 反应残余物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 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 基和培养基废物 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危险特性 T T T T T T T T T T 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 原料药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 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 应残余物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 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 应基和培养基废物(不包括利用生物 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过程中产生 的培养基废物)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 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 滤介质(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 基酸、维生素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 滤介质)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 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 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 原料药和中间体 生物药品 制造 276-001-02 276-002-02 T 276-003-02 T 276-004-02 276-005-02 T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