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制造工业调整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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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制造

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政发[2009]86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23 【实施日期】2009.12.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制造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9〕8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制造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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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制造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医药产业是当今世界极富活力的战略性产业,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特殊产业。经过多年发展,我区已初步形成包括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药、医疗器械、药用包装、卫生材料等行业在内,门类相对齐全、特色相对明显的产业,当前正面临着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有利时机。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2008年,全区医药制造工业162家企业实现工业销售收入98.24亿元,与2000年比年均增长15.3%。产业结构有所改善,中成药继续保持主导地位,医疗器械等优势行业得到较快发展。医药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了以股份制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协同发展的格局。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全区已拥有药物研发资质的机构22家,一批骨干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研发机构也相继创立,其中国家级技术中心1个,自治区级技术中心9个。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医药工业培育出菁蒿系列产品、金嗓子、三金片、鸡骨草胶囊、正骨水、血栓通注射液、骨通贴膏、尤利特系列医疗器械等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医药市场均有较好声誉的产品。

当前,我区医药行业面临的总体形势较为有利。国内医药工业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医保制度有序推进,促进了医药制造工业的发展。世界各国对植物药日益重视,为以中药为主体的我区医药工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和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我区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和大量的民族方剂,为医药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区医药工业行业创新能力弱、产品水平不高、企业规模小、筹措发展资金困难、利用外资、技术滞后;同时还要面临国内中成药产业发展竞争激烈,国外药品生产企业利用其先进产品和强大资 2 / 3

本不断挤占国内医药市场的压力,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加快调整和振兴步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利用国际医药产业调整转移的契机,大力吸收国内外的先进适用医药技术、产品和资金,多层次推进技术创新,推进医药工业布局合理,加快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和品牌,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大力发展现代中药、加快发展化学药、医疗器械,积极发展海洋和生物制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结构调整,使我区医药制造工业走上特色鲜明、结构合理、低耗高效、竞争力强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宏观引导与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在政府规划、政策的引导下,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促进产业协调快速发展。

2. 坚持加快发展与可持续相结合。抓住当前医药工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加速产业的发展,同时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促使医药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坚持发挥优势与突出特色相结合。充分利用我区丰富的中草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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