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刑法分论-专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刑法分论-专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3410b5dfbe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71

刑法分论 一、名词解释

1、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二、案例分析题(1/1)

1、李某系某国家机关领导。李某的配偶生活在外地。李某与本机关未婚的A女共同生活,并生有一子,周围群众均认为李某与A为夫妻关系。李某和本机关的B女一起出差时,以揭发B女之隐私对其进行威胁,与B女发生了性关系。在另一次出差时,李某的司机C违章超速行驶,当场将行人D撞成重伤,C欲送D去医院救治,被李某制止,C只好离开肇事现场,后D被人发现送往医院,但因时间延误,不治身亡。李某与同事E平时有隙,为报复E,李某捏造E嫖娼的事实,并写成600份传单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张贴;同时捏造E受贿10万元的事实,向检察机关举报。得知E向有关机关检举其违法犯罪行为后,李某便滥用职权,利用种种“借口”和“理由”,非法克扣E的工资、奖金,并将E予以降职。见E仍在检举其违法犯罪行为,便雇人用汽油烧了E的房子(E住在一六层公寓楼的二层)。

问: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

答:李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强奸罪、交通肇事罪(共犯)、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报复陷

害罪、放火罪(共犯),应数罪并罚。

三、简答题(1/9)

1、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

答: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红十字会等正常的公务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前述四种人员正在依法执行任务或履行职责而有意对其进行阻碍。

2、妨害公务罪的构成特征。

答: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