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办师函2008122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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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师函〔2008〕122号

关于举办温州市“十一五”期间 第三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加强我市中学校长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和《2008-2011年温州市普通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规划》(温教师〔2008〕90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十一五”期间第三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市局直属(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全日制普通中学新任正、副校长。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校长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完善知识结构,丰富理论涵养;更新观念,树立先进的办学理念;增强履行职责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以人为本”教育理念,明确办学方向;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二)了解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树立新观念,增进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增强自我学习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掌握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的有关知识与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掌握现代学校管理的科学方法,提高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与水平。

(四)帮助校长们提高教育科研的能力和水平。把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深化理论和提升科研能力的双重目标。

三、课程设置(见附件1)。 四、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班继续采用分段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集中学习阶段进行系统的理论学习,并安排专题讲座和典型案例分析。注重培训的有效性与实践性,安排相应教育考察实践环节,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有所用。

五、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班自2008年10月起至2009年4月止,为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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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集中学习两次,第一次安排在2008年10月21日-- 11月22日,第二次安排在2009年3月中旬—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共300个学时(其中理论学习240学时,教育考察实践42学时,其余18学时)。

六、考核评价

(一)考核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包括卷面测试及论文、研究报告、案例分析的评定,同时对学员参加面授出勤以及自学、研讨情况等进行评价。

(二)学员修完本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与学时,经考核合格,颁发由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验印的《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经费

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每位学员交培训费1100元(含教材资料费300元),交通费、住宿费与教育考察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请各县(市、区)、市局直属各学校根据培训要求组织报名,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08年10月15日前传真到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联系人:林鹣鹣,联系电话:88373049,传真:88368155。

请有关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

1.温州市“十一五”期间第三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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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设置与内容安排表

2.温州市“十一五”期间第三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校长任职资格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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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市人大,市政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人事局。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