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上大工作目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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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七一”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可选择一些本单位勤政廉政的先进人物或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表彰。

2、结合“七一”纪念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可召开一个由专家、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特邀监察员等参加的关于“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座谈会,回顾总结和展望未来。

3、结合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畴,在所管辖的党员干部范畴内开展一次关于“发扬优良作风,保证清正廉洁,抓好廉政建设”的谈话活动。

4、结合“七一”庆祝活动开展,各单位可向处以上干部、支部书记等发放一张“七一”廉政贺卡(贺卡由校纪委提供)。

5、结合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党建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和有关党建理论专家中开展研究,参加市教育纪工委组织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的征文活动(研讨课题附后)。 二、时间按排

1、各单位表彰活动、座谈会、谈话活动及发放“七一”廉政贺卡工作请在“七一”前后完成,7月15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报校纪委。

2、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反腐倡廉工作的征文,於8月15日前报纪委。

附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征文活动课题目录

附件: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征文活动课题目录

(文章不要超过4000字)

一、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围绕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二、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三、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五、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既要持久作战,又要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七、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两个务必,艰苦奋斗,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0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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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廉,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九、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

十一、纪检监察工作要与时俱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的执纪执法队伍,等等。

关于表彰2002—2003年度上海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上大委[2003]61号

各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两年来,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着学校的中心工作,团结拼博,开拓前进,为学校的建设和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了弘扬他们的先进思想和优秀事迹,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渗透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校党委决定对已经取得显著成绩的十四个基层党组织、十八名优秀党员、十四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

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思想和优秀事迹,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为上海大学的第二轮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

中共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细胞与分子生物学支部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高性能计算学科支部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成教、高职新闸路综合办总支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支部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体育部直属党总支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总支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部第一支部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信息处理支部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理学院化学系无机化学支部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离退休党总支第九支部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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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大学机关第三总支第三支部委员会 中共上海大学机关第一总支第三支部委员会 上海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吴耀新 陆翠兰 吴小丽 李永和 缪淮扣 陈嘉元 蒋淑飞

赵益明 汤琳宝 王家伟 黄苏融 姚 锷 王远弟 顾玉弟 朱志豪 周 勇 倪瑞武 沈 红

上海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

王海坚 陈时妍 尤红斌 黄美珏 黄均法 谷英英 徐鼎亚 金 波 陈 龙 屈向红 张能辉 周 瑛 钱仁美 顾 莹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关于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上大内[2003]145号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为完善岗位管理,积极推进以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改革以及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全体教职工本学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仍然按照《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试行办法》(上大内[96]第089号)进行,结合学校目前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分类考核:

㈠ 专业技术人员:按学年考核进行,考核要求按《上海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实施。 ㈡ 处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校组织部进行考核。副处级以上干部(除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表》(一),由各单位收交校组织部。

㈢ 实行岗位聘任的机关部(处)、所属中心:按聘期考核,其中机关干部要求按《上海大学教育职员制度试行方案》(上大内[2000]第163号)实施。

㈣ 尚未实施岗位聘任的其他各类人员:按照《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各学院各部门党政领导要站在学校发展的高度上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负责实施学年度考核工作。每次考核都应根据岗位职责对各类人员在本学年中德、能、勤、绩四方面予以全面的、实事求是的考核,正确评价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教职工的聘任、奖惩、培训、辞退及晋升工资等提供依据,真正做到考核与岗位聘任及职务聘任相结合,与国家晋升工资及校内分配相结合。考核结果的使用严格按照《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试行办法》第

200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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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实施。

四、今年学年度考核定于6月份进行。6月30日前各学院(部门)须将本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表》及盘片交人事处人事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其所在学院(部门)填写《上海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考核表》。具有正高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尚未聘任副高职务者)两类人员的考核表交人事处师资科。其余人员的考核表由学院(部门)交校档案馆。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2、上海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考核表 3、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表㈠ 4、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表㈡ 5、考核结果汇总表

上 海 大 学 二○○三年六月四日

关于乔洁滢等十位学生应征入伍的通知

上大内[2003]151号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发布的2002年冬季征兵命令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从本市部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 我校许多学生积极应征报名, 经宝山区政府征兵机构及接兵部队的检验审查, 有十位同志获得批准于二○○二年十二月光荣入伍。名单如下: 悉尼工商学院 乔洁滢 01125023 环化学院 陈 纯 01122033 材料学院 毛拥军 00125295 法学院 吴晓琼 01120411 法学院 王 懿 01120726 国商学院 何之秋 01121669 理学院 蔡仲烨 01123498 机自学院 吕 斌 00122848 高技学院 徐 杰 00320331 巴士学院 张 辉 00318008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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