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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因此,必须特别注意消除和控制以下可能产生引火源的情况。 (1)带入明火:

①禁止在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的生产、储存场所吸烟、动火,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非防爆通讯工具等移动明火源。

②厂区内散发明火的施工或其他活动与使用甲类火灾危险性有机溶剂的生产储存场所必须保持30米的防火安全距离。

③生产储存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将易燃溶剂清除干净移出现场,并以水清洗容器和设备并用水灌满。动火地点应用不燃物挡风板隔离,防止火星四处飞溅,特别是高空动火作业还应考虑下风向可能影响的范围。 (2)高温表面:

使用高温导热油和熔盐加热设备的热载体和设备高温外表面也可能引燃有机溶剂。因此上述设备的周围要避免存放有机溶剂和其他可燃物质。 (3)易自燃物品:

①易自燃物品在空气(或其他氧化剂)中易发生氧化,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常见的如黄磷、镍催化剂、固体甲醇钠、活性炭、代森锰锌、硝化纤维素片、保险粉、硫氢化钠等。

②当上述物质与易燃有机溶剂共存时应防止溶剂挥发造成易自燃物质暴露于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性物质,引起火灾。储存中易自燃物品与易燃有机溶剂必须采用隔开贮存的方式。 (4)遇湿易自燃物品:

①此类物质遇水或受潮时可发生化学反应,放出易燃气体和大量热量而发生燃烧。常见的有金属锂、钠、钾、镁、钙、铝、钡、铝粉、锌粉、氢化钠、氢化钾、氢化铝锂、五硫化二磷、硼氢化钾、硼氢化钠、保险粉、代森锰锌、碳化

钙(电石)等。

②此类物质储存中必须确保包装完好,防止受潮,防止受到水淹、雨淋,遇湿易自燃物品与易燃有机溶剂必须采用隔开贮存的方式。

③此类物质原料在车间存放时应注意避免受潮,并远离有机溶剂及其他可燃物质,当天领用当天尽快用完,剩余原料应退库保存。 (5)化学不稳定易爆物质:

①此类物质有过氧化物、叠氮化合物、异氰酸类化合物、重氮盐、多硝基化合物、硝化纤维素、硝酸铵、硝基胍等,在受热、振动、摩擦时会引发火灾、爆炸。

②含有上述不稳定物质和易燃有机溶剂的化学反应必须对加热温度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超温。反应中搅拌停止可能造成局部过度受热或者反应放热不能导出而超温,必须采取搅拌中断自动报警措施以及加热蒸气限压措施。 ③不稳定物质的投料操作必须防止震动和摩擦,投料中如有不稳定物质粘附在反应釜内壁上应及时用溶剂冲洗掉,防止反应釜升温时局部受热发生爆炸。 ④生产中易燃有机溶剂的多次回收套用可能存在化学不稳定物质,当蒸馏接近干底时由于局部过热可发生分解爆炸事故,因此溶剂回收不得蒸干。当减压蒸馏完成后釜内温度较高时应以氮气破空,如果用空气破空可能引起爆炸。如没有氮气条件则应先将蒸馏设备冷却至常温后再以空气破空。

⑤储存日久的乙醚、异丙醇、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等可能含有过氧化物,使用前应采用淀粉碘化钾试剂测试其是否含有过氧化物,如果含有过氧化物,则应采用还原剂进行处理,去除过氧化物后方可使用。

⑥存放化学不稳定易爆物质的场所周围不得存放可燃物质,在生产场所必须严格控制化学不稳定物质原料的存放量。

(6)摩擦撞击:

机器轴承的摩擦发热起火、车间内提升机导轮与导轨的摩擦火花、离心机刹车盘与刹车片的摩擦发热、车间内钢制器件相互撞击或与混凝土地面的撞击、作业人员传递钢制工具不慎坠落地面、用钢制工具修理或操作时敲击、装卸时铁桶与硬物撞击产生火花等等都属于摩擦撞击。上述因素和行为不应存在于易燃有机溶剂的生产、储存场所。 (7)电气火花:

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是产生电气火花的主要原因。

①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必须保证绝缘良好,特别是防止生产场所高温管道烫伤电缆绝缘外层,防止发生短路;电缆线应穿管保护防止破损;生产现场电器检修时应断开电源,防止发生短路。

②合理配置负载,禁止乱接、乱拉电源线。保持机械设备润滑、消除运转故障,防止电机过载现象发生。

③经常检查导线连接、开关、触点,发现松动、发热应及时紧固或修理。 ④使用易燃溶剂的火灾爆炸场所应按照危险特性使用防爆电器(含仪表),防爆电器应符合规定级别,防爆电气安装应符合要求。有时防爆电气密封件松动、绝缘层腐蚀或破损等,仍存在不易被发现的电气火花,这常常是有机溶剂火灾、爆炸事故的明火原因。 (8)静电火花:

当电阻率较高的有机溶剂在流动中与器壁发生摩擦或溶剂的各流动层之间相互摩擦,由于存在电子得失产生静电积聚,当积聚的电量形成一定的高压时就发生放电火花。有机溶剂输送流动中流速过快可能产生静电积聚和高压放电;反应设备内部有机溶剂及物料搅拌转速过快过激烈易产生静电积聚和高压放电;

有机溶剂与有机绝缘材质的管道、容器、设备之间特别容易发生静电积聚和高压放电;有机溶剂进料时从上口进入容器设备冲击容器底部或液面时很容易发生静电积聚和高压放电;含有机溶剂的物料采用化纤材料过滤时施压过大易发生静电积聚和高压放电;皮带传动设备的皮带上容易发生静电积聚和高压放电;离心机刹车制动过猛可能发生静电积聚和高压放电;作业人员穿化纤、羊毛、丝绸类服装容易发生静电积聚和高压放电。 预防静电的措施:

①首先是尽可能选择不易产生静电的溶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②设计中应正确选择设备容器管道材质(尽可能使用金属,避免使用非金属)以减少静电产生和便于静电导出。

③限制易燃有机溶剂在管道中的流速,可以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④也可以采用增加溶剂的含水量或增添抗静电添加剂如无机盐表面活性剂等方法,使溶剂的电阻率降低到106-108Ω·cm以下,有利于将产生的静电导出。 ⑤采用静电接地的方法是化工生产普遍采用的重要防静电措施。所有金属设备、容器、管道、构架都可以通过静电接地措施及时消除带电导体表面的静电积聚,但是对非导电体是无效的。

⑥对于绝缘设备、容器、管道内部可设置静电消除器并将内部溶剂的静电及时导出接地中和。在此需要提及的是,还有一些化工生产单位抽吸有机溶剂不采取任何防静电措施,仍然采用聚乙烯软管直接插入溶剂桶的真空抽吸方式。这类抽料方式发生静电爆炸事故已是屡见不鲜了。应尽快改换成具有静电接地的金属软管、导电橡胶管或其他含导电材料的管道。

⑦工艺设备、容器、管道、金属构架等金属体应连接成一个连续的导体并加以接地,不允许设备系统内存在任何与地绝缘的金属体。设备、管道之间用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