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京建发〔〕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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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编制依据

GB 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 13861-2009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23694-2013 风险管理 术语 GB/T 27921-201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GB/T 24353-2009 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 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870-201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JGJ/T429-2018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T77-20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DB11/T 1478-2017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 DB11/383-201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的通知(建质函〔2018〕28号)

3 术语

3.0.1 施工安全风险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发的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3. 0.2 风险源

可能引发人员伤害、财产受损、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风险源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3.0.3 危险和有害因素

引起或增加施工安全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原因和条件。 3.0.4 风险评估

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的全过程。 3.0.5 风险识别

发现、确认和描述风险的过程。 3.0.6 风险分析

理解风险性质,确定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性等级的过程。 3.0.7 风险评价

判定风险大小,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 3.0.8 风险准则

评价施工安全风险重要程度的标准。 3.0.9 风险管控

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明确对策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的管理过程。 3.0.10 风险分级管理

根据风险大小,按照重大、较大、一般、较低四个等级对风险进行分级管控,明确风险严重度,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3.0.11 风险分类管理

按照可能发生的施工安全风险事故类型不同,对风险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明确风险管控对象。

3.0.12 风险分层管理

按照风险等级由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班组等层级对风险进行分层管控,明确管控责任。

3.0.13 风险分专业管理

按照施工安全风险涉及的施工专业不同,对风险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明确管控主体。

3.0.14 风险动态管理

依据内外部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变化,及时进行风险再评估,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

4 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职责

4.1 一般规定

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确定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明确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职责、目标与任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

4.2 建设单位职责

4.2.1 建设单位是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实施施工安全风险管控。

4.2.2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足额及时支付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相关费用;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4.2.3 建设单位应明确各参建单位安全风险管控的标准、要求、责任和义务。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在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列出施工安全风险源识别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补充完善施工安全风险源识别清单和相应管控措施。

4.2.4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度等落实情况。

4.3 施工单位职责

4.3.1 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实施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总体协调管理,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应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风险管理。4.3.2 施工单位应健全完善施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技术、生产、成本等职能部门的施工安全风险职责,建立考核奖惩、全员培训等工作机制。

4.3.3 施工单位应建立本企业施工安全风险源判别清单库,编制施工安全风险源识别清单,形成施工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并及时更新公布。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全过程、各环节中实施施工安全风险管控,采取技术、管理、应急等措施,对施工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4.3.4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执行企业施工安全风险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具体实施施工安全风险管

控。应明确项目部各部门、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组织实施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制定管控措施,编制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识别清单,落实管控措施。

4.4 监理单位职责

4.4.1 监理单位是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监督主体,应建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各项监理制度,将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监督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

4.4.2 监理单位应监理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情况。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相关制度,审查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措施制定等相关资料,采取现场检查、旁站监督、巡视检查等方式,检查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4.4.3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能有效识别风险、风险评估有误、管控措施不当或者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可能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严重后果的,应及时报告相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4.5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4.5.1 勘察、设计单位应识别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并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出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建议和具体措施,由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作为施工风险管控的依据。

4.5.2 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指导、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措施,检查实施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4.5.3 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风险预警控制指标,明确监控检测要求,并跟踪检查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