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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现在最常见的一种诈骗方式,也是最简单的招式。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程序或者其他方法盗得QQ账号和密码,以QQ号持有人的名义,利用花言巧语哄骗网友帮其购买游戏充值卡、充话费以及往指定的银行的账户里打钱。这只是利用了朋友间的“信任”,只要网友保持警惕,可通过电话确认对方身份,即刻避免造成损失。 (二)伪装成正规网上商店进行诈骗。

网络欺骗者制作一个虚假的著名购物网站,该网站上有价格非常低廉的货物,诱骗用户点击。普通用户误以为这是一笔担保交易,事实上是一笔即时交易,用户网络支付后,钱会直接打到网络欺骗者账户中,完成诈骗。网友切记不可贪小便宜。 (三)网络钓鱼骗术

网络钓鱼是近来经常在网上出现的一种诈骗方式,它利用向别人发送垃圾邮件,将受害者引导到一个假的网站,这种网站通常会做的与电子银行等网站

2 一模一样,某些粗心的用户往往就会不辨真假,乖乖填入自己的账户和密码。甚至还有直接利用真的站点行骗,即使是有经验的用户一不小心也会中招。

这种新的骗术将传统的网络钓鱼与一种称为跨站点脚本技术结合起来,通过诱饵邮件中的包含嵌入脚本的链接触发。用户只要点击了邮件中的此类链接,就会被带到一个正常的银行站点,同时恶意的脚本会在用户电脑上弹出一个小窗口,这样看起来小窗口就像是银行站点的一部分(其实不是),不知情的用户往往就会在这个小窗口中填入

登录帐号和密码等。除了小窗口,恶意脚本还有可能在后台下载木马和病毒等,将监控到的用户输入的账号和密码发给骗子。

(四)假劝募、诈骗善款。在灾难发生后,欧美的一些国家和我国的香港地区先后出现了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劝募、诈骗善款的事情,民众在捐款时应引起警惕。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方式多样,手段复杂,对于其他的很隐蔽的手法,网民更应该提高辨识能力、加强防骗意识,减少不必要的财务损失。

(五)网络中奖诈骗。 这是网络诈骗中常见的形式,而且破案率

偏低。我们在上网浏览网页或进行网络聊天时,经常能遇到这种情况:屏幕忽然窜出“根据?您已中奖,请联系?领取奖品”字样,若信以为真而联系领奖,对方便以手续费、保险费、税费等各种名义要求先向其指定帐户汇款,金额一般在几千左右。在受害人汇款之后,诈骗分子又会罗列层出不穷的借口要求受害人继续向其汇款,且款项金额越来越大。2009年3月26日上午,居民韩剑在家里上网,突然有一个窗口“腾讯十周年挖宝行动”,网页显示奖金为88000元和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其按照网上显示的电话号码089888100990,一个女子接电话后,告诉其要交手续费1280元,韩剑将钱汇到中国农业银行6228480********8518后,该女子说因奖金流转是中国农业银行发放的,遂提供另一电话号码07592953312,是中国银行张华主任号码,韩剑联系后,张主任说要交中奖领取保证金8500元,韩剑将钱汇过去后,张主任又说要交个人所得税17600元。此时韩剑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此类案件一般中奖为饵,骗取钱财。以某公司庆典、举办

手机幸运抽奖活动为由,以公证员身份请对方领取大奖,借机诱其汇“手续费”、“保证金”、“税款”到指定银行,步步为营,当你感觉被骗时,他们就不再接听你电话。

(六) 网络彩票诈骗这是一种比较新型的诈骗形式,犯罪分子创建彩票预测站,通过加装系统外挂的“流氓插件”等恶意软件,一旦点击进入虚假网站,页面就会顺序出现大量彩票幸运号码预测内容,往往冠以“独家采用先进的数学和易经理论分析计算方法,保证中奖率在90%以上,引诱受害人支付会员会费、会员升级费等名目繁多的款项,从而完成诈骗。如20年8月24日,安徽合肥事主司某某(男,53岁)在登录网址为“www.fc3889.com”的中国彩票网时,看到该网站称预测彩票中奖率95%,便信以为真,并向该网站的帐户先后汇入手续费、材料费、服务费、保证金等共计25万元。一周后司某某发现已无法打通该网站联系人的电话,才发现受骗。 (七)网络贷款诈骗。犯罪分子往往自称可提供无担保贷款,但当受害人联系其要求贷款时,犯罪人又以需受害人先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提前支付一定期间的利息才能办理贷款为由,要求受害人向其支付款项,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如建外派出所接到一警情:2011年4月26日,一男子网上看到一消息称可以办理个人无抵押贷款,犯罪嫌疑人以需要交纳贷款利息保证金为由,让事主先交付贷款总额的10%作为保证金,在事主交付5万元的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又以各种理由让事主交付其他款项,此网络贷款诈骗事主共被骗5万元。

五、网络诈骗频发的原因

(一)此类案件得手易、打击难在实际办案的过程中,由于打击效果不佳,没有形成威慑力,是导致案件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此类诈骗由于其流窜性,隐蔽性、伪装性、智能性强的特点,民警在调查取证时难度远高于一般诈骗,除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外,还需要异地协作,壁垒较多。此外在侦查过程中还需要银行、电信等部门的协作。手续烦琐,延误战机。此外该类案件中嫌疑人通常用到短信“群发器”(俗称“土炮”)、任意显号器,以及网络IP电话,“一号通”绑电话,故其身份难以确认。此外犯罪分子多是公司化运作,团伙人员众多,分工明确,并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团伙为首分子大多隐身境外、遥控指挥。针对以上几点公安机关主观上产生了畏难、烦燥的情绪,如接到群众报案,一些干警只 是简单做份材料就完事了;客观上形成了“防不胜防,打不胜打”的被动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助长了信息诈骗之风。

(二)此类案件命中率高,收益客观

此类案件嫌疑人通常用手机群发器随机发送短信。群发器可以按照程序自动识别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然后将随机拨打,或者利用电脑上的短信群发系统软件,就可选定号段向某个地方的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一台电脑最多可连接 8部手机,一天可发几十万次。即使成功率极低,也有相当部分群众难免上当。如北京市发生的此类案件,受害人均在银行准备汇款时,接报到请把钱打入××帐号的信息,受害人以为是其朋友发来的短信,不假思索就打入汇款。类似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