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检验规范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原材料检验规范更新完毕开始阅读2d9ac865ff00bed5b9f31dc5

QB

河南省威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Q/WTXF-ZC03001-2013

原材料检验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在采购过程中采购的原辅料(关键元器件)与型式试验样品的结构、型号、主要参数、供应商等保持一致,且为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程序》(Q/WTXF-CX9.3.3-2011)的贯彻实施,规范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进货检验,以及自己设计生产的,使产品使用的物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的进货检验以及自己生产的元器件。 3. 主要依据

3.1 常用物资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见附表)

3.2 Q/WTXF-CX9.3.3-201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程序》。 3.3 公司编制的《物料清单》。

3.4 Q/WTXF-CX3.1-2011《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3.5 CNCA-09C-075:201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3.6 GB20031-2005《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4. 一般规定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的检验一般应分三个阶段进行:入库检验、出库检验和试运行阶段的检验。 4.1 1入库检验

各类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入库前质检人员必须根据供货合同、材料采购建议单以及相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对该批(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同材质、同时到货的为一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以及产品说明书等)是否齐全有效,检验项目应严格按照《原材料

检验规程》执行,验证合格后,仓库管理员确认数量后入库,对不符合认证产品要求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不得入库,做退货处理。

对于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入库前做的特性试验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应按标准要求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入库。

4.1.2 出库检验

有些检验项目在入库时来不及检验的物资,必须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在出库前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发放出库。

4.1.3 试运行阶段的检验

对关键元器件在运行前无法检验或确有困难的检验项目,可在设备试运阶段按《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检验。

4.2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是在检定周期内的合格计量器具。

4.3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齐全有效,供货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有供货方加盖的公章。

4.4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检验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5 关键元器件每年应定期确认检验,或生产商提供第三方检查报告,检测项目和要求与提供的资料一致。

4.6质检部必须有关键元器件供货商的日常供货记录和材料质量记录,保证材料应与初始样品一致,持续的满足要求,质检部应对每个供货商每批供货质量进行评价与统计,作为每年的评价依据。 5. 实物检验 一、五金件

3、检验规范 3.1外观检查

表面光滑、无划痕、裂纹、凹凸点、扭曲变形等缺陷。边缘无毛刺。 3.2材质检查

材质符合技术文件或工程图纸要求或样品要求。 3.3尺寸检查

根据相关图纸或标准用游标卡尺检查,尺寸应在规定范围内。

3.4主要性能参数检查

满足使用要求且与相关零件进行实配试装顺利、无错位、翘曲、变形等不良现象。

4、因技术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技术文件、样品为准。 二、钢管类

3、验收规则

3.1钢管类的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

3.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管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本厂有权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查。

3.3钢管到厂应附有证明该批材料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 4、外观质量

4.1钢管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分层、龟裂、裂纹、轧折和结疤缺陷存在。

4.2划痕允许深度不大于0.40mm

4.3钢管内、外表面应光滑,允许有深度不超过0.08 mm的少量凹坑、擦伤和细小的划道,但这些缺陷必须在壁厚的公差范围内。

5、钢管尺寸的允许偏差

5.1外径6~10mm允许偏差±0.20mm;大于10~30 mm允许偏差±0.40mm;大于30~50mm,允许偏差±0.45mm;大于50mm,允许偏差±1.0%。

5.2壁厚0.5~1.0 mm,允许偏差±0.15mm;大于1.0~3.0 mm允许偏差±15%;大于3.0 mm允许偏差+12%~-10%。

5.3钢管的长度:外径≤30mm为2~6m;外径>30~70mm为3~10m;外径>70mm为4~10m。同批次材料长度偏差不超过±1%。

5.4钢管的理论重量(密度为7.85)按公称尺寸计算,其计算公式为P=0.02466?S(D-S),其中D为钢管的公称外径;S为钢管的公称壁厚。 三、钢板类

3.1型钢板材的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和验收;

3.2 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型钢板材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本厂有权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查。

3.3型钢板材的标志可采用打钢印、喷印、盖印、挂标牌、粘标签、放置卡片或涂色等方式。标志应字迹清楚、牢固可靠。

3.4型钢板材到厂应附有证明该批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 (质量证明书必须加盖销售公司的红章) 4.1外观要求

.4.1.1不得有明显的扭转和变形,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夹杂和分层。

4.1.2表面允许有不超过负偏差的局部发纹、气泡、压痕、刮伤和麻点。 4.1.3不允许有明显爆铁、烂铁现象。

4.1.4凡属使用后可能造成性能缺陷的外观不良均不予接受。 4.2尺寸要求

型钢板材的尺寸均应符合订货合同中的要求或样板尺寸的要求,对未明确提出的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行业的规定(见附表一、二)。

热轧钢板和钢带(δ>13mm)的厚度偏差(表一)

公称厚度(钢板或钢带)/mm >13~25 >25~30 >30~34 0.8 0.9 1.0 负偏差 /mm >1000>1200下列宽度时的厚度允许正偏差/mm >1500>1700>1800>2000>2300>2500>2600~1200 ~1500 ~1700 ~1800 ~2000 ~2300 ~2500 ~2600 ~2800 0.2 0.3 0.2 0.3 0.4 0.6 0.8 0.8 0.9 1.0 1.2 1.1

热轧钢板和钢带(δ<13mm)的厚度偏差(表二) 公称厚度(钢板或钢带)/mm >0.9~1.1 >2.2~2.5 >3.5~4.0 >4.0~5.5 650~750 ±0.11 ±0.18 0.23 +0.20 -0.40 >5.5~7.5 +0.20 下列宽度时的厚度允许偏差/mm >750~1000 ±0.12 ±0.19 0.26 +0.30 -0.40 +0.20 >1000~1500 ±0.20 0.28 +0.30 -0.50 +0.25 >1500~2000 >2000~2300 ±0.21 0.28 +0.40 -0.50 +0.40 0.33 +0.45 -0.50 +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