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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分析题:(第1小题10分,第2、3小题各6分,共22分)

1案情 :2008年3月10日某市食品厂与某市商场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食品厂供给商场总价款为5万元的食品,交货期为同年4月14日至20日,合同还约定若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超过同年5月10日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双方还在合同中约定了供需双方的违约责任。其中,供方的违约责任为:如果不能交货,应按需方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商场还向食品厂现行支付了1万元的定金。至同年5月底,商场始终未见货到,遂即给食品厂发函催其发货。食品厂仍未发货。6月初食品厂发来货物,商场拒收,理由是:“合同已经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解除。”并要求食品厂双倍返还定金即2万元。食品厂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履行合同。

试分析: (1).该合同是否已经解除?为什么?(2).商场享有哪些权利?(3).食品厂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吗?

2案情:某县食品公司与该县一酒厂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食品公司向酒厂购买10万瓶劣质酒,货款为25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酒厂须加贴名牌酒的注册商标,以便食品公司假冒出售。合同履行时,食品公司借口一时资金短缺,只付了15万元即提走了全部货物。后酒厂多次催款,食品公司拒不付款。某县食品公司遂诉至法院。

问题:(1)食品公司与酒厂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2)该案应如何处理?

3案情:甲计算机公司因组装商用计算机急需内存条200条,于是派人到乙电脑器件公司购买,经双方协商约定:乙电脑器件公司供给甲计算机公司内存条200条,每条价格为320元;乙电脑器件公司在3天内将内存条运送到甲计算机公司,货到即付款。双方订立合同后的第二天,因受到国内市场影响,内存条价格上涨,市场价格从每条320元涨到每条400元。乙电脑器件公司认为价格上涨后,继续履行合同会造成损失,于是向甲计算机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或将价格提升。甲计算机公司坚决不同意。

问题:(1)该合同能否解除?

(2)能否变更该合同中货物(内存条)的价格?

作答结果: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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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号 答案 1 A 2 B 3 B 4 A 5 B 6 C 7 D 8 B 9 A 10 B 11 A 12 D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4分) 题号 答案 三、问答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 (10分)

答: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分为三种: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是指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行为。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是当事人一方处于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身有重大不利的合同的行为。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注意: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 (10分) 答:《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 (10分)

答: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的规定及约定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一) 继续履行。法律规定,违约人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当然免除继续其履行的义务,权利人要求继续履行时,而违约人有继续履行能力的,必须继续履行其义务。(二)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

1 ABC 2 ABD 3 ABC 4 CD 5 6 7 AB 8 AB 9 CD 10 11 12 ABCDE ABC ABCD ABCD BDE 6

定时,给付对方当事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三) 适用定金罚则。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四)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赔偿损失的确定方式有两种: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损害赔偿。(五) 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为防止损失的发生和扩大,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按照法定或约定采取退货、减少价款等措施以弥补或者减少另一方损失的责任形式

四、案例分析题:(第1小题10分,第2、3小题各6分,共22分) 1.(10分)

答:(1)该合同已经解除。因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成就。《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食品厂迟延交货,商场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商场并有权要求食品厂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食品厂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但合同法规定:同一合同中,既有定金条款,又有违约金条款的,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行使,不能同时并用。

2.(6分)

答:(1)食品公司与酒厂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当事人双方以散装白酒冒充名牌白酒出售,不仅违反国家法律,而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名牌白酒生产厂家的利益,属于《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无效合同。

(2)本案中,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均属于故意行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据此,应当追缴10万瓶劣质酒,并将酒厂已经收到的货款15万元和酒厂约定取得而食品公司尚未付清的货款10万元收归国家所有。

3.(6分)

答:(1)该合同不能解除。《合同法》第9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以上两条规定,本案中,乙电脑器件公司与甲计算机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并未达成一致,也不具备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因此该合同依法不能解除。

(2)货物(内存条)的价格不能变更。《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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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本案中,由于内存条不属于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货物,因此该价格不能变更。 《合同法》第54条还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本案的货款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因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存在上述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所以货物(内存条)的价格不能变更。

完成日期: 得分:

评阅时间: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 第 3

次任务 评阅教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