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妇女儿童发展十年回眸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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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严打”惩治的重点,有效地遏制了暴力侵害儿童和拐卖儿童犯罪的势头,维护了儿童成长的合法权益。2008年来,累计破获拐卖儿童案10起。二是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儿童法律援助,维护了儿童应有的合法权益。

4.成长环境不断改善。报刊、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加强了对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辅导,广泛传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呼吁全社会关注关爱儿童的健康成长。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大了对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监管力度,有力地保护了儿童的安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及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净化儿童生存环境。“儿童优先”原则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业已形成。特别是我县对留守儿童的管理、教育创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平台。

三、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十年来,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绩是可喜的,成效是明显的,但由于我县发展基础差,区域区位优势仍相对较弱,在发展进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

(一)女性就业压力仍然较大

女性就业层次相对较低,再就业压力大。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2010年,我县城镇经济单位就业人员女性比重为34.6%,低于全国及重庆40%的目标。即3个就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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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中只有1个女性。女性就业多集中在相对技术含量较低,收入水平不高的行业,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形成一定制约。

(二)女性婚前检查没有进展

新的婚姻法登记条例出台后,受经济条件和人们意识等原因的影响,我县婚检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目前尚未开展此项工作,远远低于重庆“60%”的目标。婚检工作不能得以落实,这必然对婚姻生活质量和下一代优生优育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出生人口质量。

(三)女性干部配备仍然偏低

在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性人数为0人,低于重庆目标“1”人标准,乡镇领导班女干部配备率81%,而重庆目标为100%,离“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的要求还有差距。

(四)留守儿童问题仍需重视

据人口普查初步统计,2010年全县外出务工人口达十二万人以上,大部份为农村人口,其中有小孩的青壮年约占90%。留守儿童保健、心理辅导、计划免疫、义务教育等应如何管理,仍是全县儿童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问题。

(五)社会问题影响儿童成长

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就业渠道虽然增多,但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城镇待业、下岗失业人员绝对数并未明显减少,职工失业必然使一部分家庭在一个时期内生活水平下降,给这些家庭的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带来一定的影响。城市失业职工家庭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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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导致该地儿童的生活、学习、健康水平下降。此外,离婚率的攀升使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儿童数量不断增多,这些儿童的成长也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六)农村居住环境有待提高

传统农村厕所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滋生病菌苍蝇,影响身体健康,容易引发疾病。我县农村改水、改厕仍处较低水平,农村“脏乱差”的卫生环境并未得到根本性转变,离干净、环保、卫生的生活环境差距明显。2010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仅为34.8%,距离实现“40%”的目标还差5.2个百分点。

四、强措补漏再展辉煌 (一)加大两纲宣传力度

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两纲”。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实施新“两纲”的意义和各项目标任务;宣传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各妇儿工委组织成员要将学习、宣传“两纲”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作出具体的安排。为全社会都来了解、支持并积极投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来。

(二)调动妇儿主动参与

做好两纲相关指标的对比分析,对一些起伏较大的指标,要专题研究,分析原因,找准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妇女儿童是实施纲要受益的主体,也是参与纲要实施的重要力量。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儿童挖掘自身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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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参与实施纲要的过程中,求得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三)强化女性就业培训

有关部门应将女性就业问题纳入议事日程,鼓励社会团体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相关部门要实行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女性创业免费培训,扩大女性创业免费培训的覆盖面,根据知识女性、下岗创业女性、返乡创业女性等不同层次创业者的需求,进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女性培训,增强女性创业能力。

(四)启动妇女婚前检查

应将妇女婚前医学检查进行立项,多方筹措资金,立即启动妇女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为妇女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促进婚前医学检查率的提高,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共同配合,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五)提升儿童卫保水平

全县要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合理安排和增加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的建设和规范化服务,特别是急救、产儿科建设,创造安全分娩的必要条件,提高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切实抓好母婴安全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两大工程。同时继续推广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保证卫生保健知识在妇女儿童中的有效普及;并大力推行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儿童享受保健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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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巩固义务教育成果

在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有效降低农村辍学率,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努力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精神。

(七)重视流动人口子女

对城镇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管理,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覆盖率;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完善他们的就学制度,特别要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向城镇转移后的就学需求。

(八)新建儿童福利机构

重视失去家庭监护、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儿童弃婴和残废儿童的生存与成长环境。对无人监护或长期流浪在外,食不果腹,居无定所的这些儿童,建议由民政部门举办,国家给予经费新建符合发展纲要的儿童福利机构,保护儿童的公民权利及生存、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

(九)提高农村居住质量

一是继续加大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力度,在弥补前十年“欠账”的同时,按时序或超时序实施下一个十年目标;二是继续加大农村改水工程,让广大农村居民都饮用上安全卫生水;三是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将农村卫生环境、出行道路、生活用能提高到一个更高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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