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超龄人员聘用管理规定更新完毕开始阅读28a070a3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3eacf50

超龄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目的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关健特殊岗位的超龄老同 志丰富的经验优势和“传、帮、带”作用。 第三条 聘用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原则。各车间部门聘用人员,必须是在现有在岗人员中无法替代,具备丰富管理、经营、技术工作经验的高级专业人才;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的专家;或生产技术能手。聘用的岗位必须是当前工作急需,且暂无合适替代人选。各车间部门在考虑聘用人员的同时,要应尽快考虑相应岗位人员的培养和替换工作。

2、坚持身体健康、胜任工作的原则。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有关人员。

3、坚持聘用人员年度审查的原则。聘用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续聘的,由聘用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 源部审核汇总,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续签聘用协议。

4、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用。

第四条 聘用条件

1

1、聘用人员男性年龄在55至63周岁、女性年龄在50至55周岁之间,超过本范围的,不再聘用。

2、聘用人员必须是已经同金达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3、聘用人员的健康要求:需由劳务公司出具体检报告(市级人民医院体),确保聘用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或无其他重大疾病,且精神状态良好的人员。

第四条 聘用程序

1、聘用人员男员工年满55周岁,女员工年满50周岁(以身份证所示出生年月为准)的超龄员工,由本人向金达劳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2、劳务公司审核通过之后,签订《劳动合同》。

3、金达劳务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签发《劳务派遣单》。

4、公司收到《劳务派遣单》后,与聘用人员签订《承诺书》以及《聘用协议书》,约定聘用期限以及聘用事宜,并由本人、直系家属签字方可生效。聘用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定期和临时聘用两种。定期聘用一年一聘;临时聘用是针对项目技术、科研攻关等特殊岗位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一事一聘,聘期不超过6个月。 第五条 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有与本岗位其他员工相同的薪酬待遇,但工资由金达劳务公司统一发放。

第六条 聘用日常管理规定

2

1、聘用人员的聘用事宜由人力资源部完成。

2、聘用人员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关心聘用人 员的生活、工作和身心健康,并负责聘用人贸的日常考勤与管理。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应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各部门交给的任务。

3、具有下列条件之可以解除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违法乱纪而受到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人责任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三)聘用人员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因生病医疗期在一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