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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始于1986年,但直到2012年,有关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文献数量才开始激增。尤其随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实践的不断深人,学术界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不断跟进,形成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归纳起来,学者们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研究。

目前,学术界对“历史文化街区”相关概念的表述有多种称谓,如“历史地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城区”等。“历史文化街区”作为2002年以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中观层面”的核心概念,其前身为1986年提出的“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所谓“历史(文化)街区”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意 义的城镇、街道、村庄。 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起草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送审稿)》中,将“历史文化街区”定义为城市中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其中,前者指代了城镇和乡村环境中的特定区域,而后者则特指城镇环境中的某一特定区域,且前者的规模大于后者。2012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12)的发布,使“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街区”等成为我国名城保护体系“中观层面的规范用语。其中,“历史地区”的范畴最广、包含内容最多,其他概念都内含于“历史地区”之中;“历史文化街区”又内含于“历史地段”之中,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研究。 (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尤其对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学者们给予了更多

的重视。如阮仪三、孙萌(2013)认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旅游缺乏互动,仅将历史文化街区看作是旅游资源,而将保护看作为开发旅游的手段,破坏了历史文化街区的生的历史韵味。李谷兰(2012)结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工作的实践探索,将历史文化街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为:处理方式简单,破坏了街区原有的特色;整体环境质量严重恶化;街区内基础设施缺乏;功能分区不明晰。 李勤(2013)则指出:经济效益与文化效益的矛盾、保护与发展问题之间的矛盾以及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是历史文化街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刘 春凯(2012)认为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认识上的局限;也有功利主义、商业利益的驱使,还有地域文化、传统社会网络、公众参与制度的缺失,以及调查研究的不足与法律法规不完善等 ;此外,张志斌等(2011)还结合小楼巷历史文化街区案例,就其开发中的空间功能重置问题进行了分析。 (2)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原则、机制与模式。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是历史城市保护中的重要层次,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对于延续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而如何有效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则需要树立正确的保护原则和采取科学的保护机制、模式和措施。对此,很多学者均给予了应有的关注。

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机制上,佘龙(2012)提出,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二要建立历史文化遗产的修缮管理机制,三要建立历史环境的建设管理机制。李和平、陈科(2012)通过对重庆市金刚碑历史街区的保护实例研究,从开发策略、保护观念、保护方式、保护过程等方面。探讨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控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手段和方法。贺丽霞、谢治英、孙金坤(2011)以四川会理古城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会理古城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与更新发展问题,对会理古城的保护与更新提出了适宜性的保护规划策略及保障机制。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模式上,李谷兰(2012)分析了几个较为成功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模式,它们是“存表去里”的上海“新天地”模式、“分类保护、分片控制开发”的上海多伦路街区模式以及巴黎玛海区模式等。 冯青(2012)将我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新模式概括为:北京“菊儿胡同”模式、苏州“桐芳巷”模式、上海 “新天地”模式、福州“三坊七巷”模式、北京“南池子”模式、北京“什刹海烟袋斜街”模式。 朱忠翠(2012)将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模式归纳为:保存、保

护、整饬、更新和延续。 孙丽(2013)根据街区的价值高低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模式分为六种类型:“保持历史风貌,内部功能置换”模式、“保持历史风貌,使用方式回归”模式、“延续历史风貌,完善居住功能”模式、“街区风貌延续,社区结构保持”模式、“街区风貌重塑,社区结构重组”模式、“街区风貌重塑,使用功能更新”模式。_2 袁泉、张炯(2012)通过对苏州五片历史街区内新建筑的分析,探讨了历史环境中新建筑的特点,新旧建筑的并置关系,新旧建筑的连续和对比问题,提出了新旧建筑并存的六种模式:比邻式、新包旧式、旧包新式、引入式、借景式、对景式。 另外,袁泉(2012)还对平江、山塘、拙政园三个历史街区的更新模式进行了分类阐述,分别归纳为分级渐进式更新模式、动态式分段三期更新模式与“核”优先更新模式。 (3)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对策与措施。

孙丽(2013)认为健全与历史文化街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历史街区改造的经费来源,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的重要手段。李勤、杨豪中(2011)通过分析研究德国和中国在历史街区保护更新方面的观念、态度和方法,在学习德国先进的理论思想的基础上探索了适用于中国国情的街区保护的方法,即保护历史街区,必须保护其整体的风貌环境、文化内涵、传统习俗以及现有的社会生活结构,并逐步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 刘春凯(2012)认为历史文化街区更新的三种方式,即房地产开发商主导、政府主导及政府主 导、居民参与、公司介入。¨ 夏健、王勇(2011)从常见的“全盘重置”、“功能重置”、“居民重置”人手,提出在居住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更新中,风貌保护是生活真实性延续的基础,功能保全是生活真实性延续的载体,居民保有是生活真实性延续的主体,只有减少重置现象,街区才能真正获得重生。 张志斌等(2011)认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最终的实施方案应该会是各方利益综合权衡的结果,在探讨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延续与活力再生的方式的基础上,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空间秩序,实现人们对街区传统文化的解读,通过适应现代生活的后续利用,为历史文化街区注入新的活力。 张倩、李志民、冯青(2012)提出为保证历史文化街区摆脱现代贫民窟的不良现状,应该在维护街区传统风貌得以延续的前提之下,通过科学地分析和规划,建立街区建筑档案系统、拆除违章建设、加固保留建筑、疏通街区道路、开辟街区广场,加强街区的整体环境建设同时引导街区在

发展中留住老居民、老街坊、老手艺,在延续传统生活方式的同时,将现代 与传统相结合,创造既具有时代激情又富于传统韵味新的生活方式,保证历史街区循着良性发展模式延续下去。 林林、阮仪三(2012)以苏州古城平江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及实践为例,阐述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探索历史街区保护在编制和实施中的新思路和方法,认为历史街区保护的首要目标就是要保护街区风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维持社会结构。 3.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与保护的基础,必须从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两方面人手,必须从城市整体出发,针对具体的历史街区,制定总体保护规划方案和特定的保护规划与更新模式。刘娴(2011)提出的小规模规划分区、渐进式实施模式和多元化产业功能的保护性更新规划策略。均为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设计提供了借鉴意义。范小鸥(2011)通过对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设计,以不同时期建筑体态特征的分析,论证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及其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时,重视整体观念对城市特色建设的重要意义。 王晓熊(2013)通过泉州市中山路保护整治的实践,提出了传统街区保护与整治的设计方案。 阮仪三(2000)提出做好历史街区的保护和规划的关键,是提高对历史街区的认识,认真学习、 研究保护规划的原理和方法。L3 项秉仁、祁涛(2012)认为历史街区的城市设计应该强调历史文化的整合、保护、延续,在激活传统历史街区城市活力的同时,形成有城市文化内涵、宜居、宜商、宜游的特色城市空间o[32]边兰春、 井忠杰(2012)通过烟袋斜街地区的保护规划研究,在规划设计、政策设计和实施策略等方面提出了保护与发展、整体与局部、风貌与生活、社会与人口几点对历史街区保护的思考。 二、评述与展望 1.研究成果。

(1)在研究内容上,近l0年来国内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方面,包括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现状与存在问题、历史文化街区 的保护机制与模式、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对策与措施等。近年来研究领域不断扩大,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对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设计、历史文化街区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