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2019年9月课程考试《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写作题目答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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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作 者 吴烁峰 考试批次 1903 学籍批次 1803 学习中心 广东惠来奥鹏学习中心[15]VIP 层 次 专升本 专 业 法学 完成时间 2019年9月3日

《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写作题目

一、案例分析(25分)

大连市中山区吴某自筹资金开办了一家小型百货商场,因违法经营被中山区工商局依法处以5000元的罚款。吴某认为处罚过重,遂向中山区工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大连市工商局(位于大连市西岗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便作出了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吴某接到决定书后,仍然不服,便来到某律师事务所,要求该所律师担任代理人,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代为提起行政诉讼。

请根据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律师在接受此案之前应注意哪些问题?

(2)吴某要以大连市工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正确?律师应如何答复?

(3)如果大连市工商局做出了罚款6000元的决定,吴某不服,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

(4)如果大连市工商局做出了罚款6000元的决定,吴某不服提起诉讼,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答:

(1)应当注意:案件是否属于可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范围;原被告双方主体资格是否适格;案情的详细情况;诉讼证据的情况等。

(2)不正确。律师应告知吴某,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仍应以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具体行为的,才能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则应以做出原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3)应以大连市工商局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 如果大连市工商局做出罚款6000元的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就应以大连市工商局为被告。

(4)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和大连市西岗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中,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和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实务操作(25分)

现年20岁的王某因抢劫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认为将来法院有可能判处王某死刑。于是检察院便指定红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某担任王某的辩护人,并办理了委托手续。

请根据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检察院是否有权指定辩护人?为什么?

(2)作为辩护人,律师在法院开庭前应做哪些工作? (3)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指定辩护的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答:

(1)检察院无权指定辩护人。律师接受指定辩护只能发生在审判阶段,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指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负有为特定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的义务,即,指定辩护只存在于审判阶段,因此,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并无指定义务。

(2)作为辫护人,律师在法院开庭前应做下列工作:1、查阅、摘抄、复制起诉书和本案指控犯罪的材料;2、会见在押被告人;3、调查核实证据;4、做好出庭准备,撰写辩护材料。

(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三十四条的规定,需要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有三种情况,即: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因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于后两种情况,为确保被告人获得相应的司法保障,确保案件审判质量,人民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三、律师文书写作(50分)

根据下面所给的材料,制作一份公诉词。

要求:格式规范,论证清晰,语言流畅,论点完整,条理清楚,结构合理,有较强法律逻辑性;有关事实情节部分可以根据行文需要自行补充、缩写、略写处理。

王华与李伟于2008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相识5个月后,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于2008年7月登记结婚。但是婚后不久,双方便因性格不和而经常吵架。2010年3月,他们的小女儿出生了,但是这也并没有使二人的关系得到多少缓和,二人仍是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李伟还经常出去喝酒,有时喝醉了回来还打王华,把孩子也吓得哇哇直哭。王华也劝过李伟多回,但是他根本不理。于是2011年2月,王华便带着女儿搬回其父母家居住至今。这期间李伟根本对其母女也是不闻不问。现在王华想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二人在结婚后曾共同购买一套价值20万元的房屋。对于财产,王华就是想得到自己依法可以得到的那一部分,同时,王华还想获得对女儿的抚养权。 现请你为王华写一份离婚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华,女,198x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李伟,男,198x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原被告的共有财产依法分割;

3、婚生女儿出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4、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我和被告于2008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相识5个月后,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于2008年7月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接触了解较少,婚后不久,我与被告便因性格不和而经常吵架。2010年3月,我们的小女儿出生了,但是这也并没有使我们二人的关系得到多少缓和,我们二人仍是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被告还经常出去喝酒,有时喝醉了回来还打我,把孩子也吓得哇哇直哭。我也劝过被告多回,但是他根本不理。于是2011年2月,我便带着女儿搬回我父母家居住至今。这期间被告根本对我们母女不闻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