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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

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

(2012届)

题目: 亲水性、高拉伸的有机硅加固材料研究

学生姓名 胡桃 学 号 200801030108 指导教师 胡宝祥

专业班级 应用化学专业08(3)班

分析化学模块

学 院 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

提交日期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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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

前言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五千多年的灿烂文化。我们的祖先在创建辉煌的文明同时,也为后人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物。这些文物不仅凝聚着我们先人辛勤的劳动,同时也展现了他们无穷的智慧。研究文物有助我们了解先人的居住环境,了解他们创造财富的过程,从而了解他们如何创造我们的历史。因而文物有着巨大的学术价值,文物保护也历来受到国家的重视。

土遗址是指以土为主要构成材料的古文化遗址,作为古遗址范畴中的个体,单指古代建筑被毁后遗存下来的土建筑部分及完全由土作为建筑材料的建筑体。土遗址一般保存在自然条件下,具有面积广泛、赋存环境多样、构成复杂、不可移动等诸多特点。[1]

从保护的角度去划分土遗址,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地面遗址,一类是地下遗址。这样划分,主要是因为地面和地下遗址,其保护面对的问题和对策有着较大的不同。地面遗址虽没有了当初建造时的形态和功能,但仍有部分遗迹保留在地面以上,如一些早期宫殿建筑的台基,一些古代城墙、围墙的残余。地下遗址是指遗址全部被覆盖于地下,须经考古发掘才能分辨的遗址,如早期夏、商、周的城市和宫殿遗址,这些遗址大部分都是经过考古发现的。

土遗址按照保存环境划分,可分为干燥环境下的土遗址和潮湿环境下的土遗址。按照建筑材料划分,可分为以生土为建筑材料的土遗址及夯土、土坯砖为建筑材料的土遗址。受赋存环境限制及影响,我国土遗址主要分布在丝绸之路沿线的西部地区。象西北地区的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和陕西境内,如陕西西安近郊的半坡村遗址;甘肃瓜州县的锁阳城古城遗址;青海民和县新石器时代的喇家遗址;宁夏的西夏王陵遗址;新疆吐鲁番地区的交河古城遗址等等。

土遗址是全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它们在自然因素下都会出现不同的损害.如裂缝、粉化、泛碱、霉变等。甚至濒临损毁,而土遗址建造方法主要有生土挖造、粉土夯筑、土坯砌筑、湿土及泥垛筑或以上几种方法综合建造,而无论是生土、夯土或是土坯,由于土物质易在水中崩解、松散,力学强度极低,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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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遭受水、风和可溶盐等的侵蚀破坏,故土遗址是遗址文物中最难保存的一类文物,其次,随着飞机的轰鸣,高楼的林立.超量的游人涌入和日益严重的污染.加剧了土遗址的损毁。[2]在南方,由于多雨潮湿,土遗址文物长期受雨水浸泡,损害严重,因此南方的土遗址文物保护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1.2 研究背景

土遗址是指以土作为主要建筑材料的人类历史上生产、生活等各种活动遗留

下来的遗迹,是一种重要的文物资源。

土遗址的大部分是古建筑遗址, 古建筑的维修和保护在国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萌芽阶段。1721年,葡萄牙王国的霍奥五世所下赦诏中,提倡保护历史纪念物,但在18世纪以前,欧洲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理论和方法。第二阶段:发展阶段。19世纪中叶法国人V.L.杜克首次提出把古建筑修复至于科学基础之上,1844年他在未巴黎圣母院斤西瓜修复设计的时候提出了―整体修复‖的原则。在同一个时期, 英国人拉斯金提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见解, 他从根本上否定了对古建筑的― 修复‖ , 认为― 修复‖ 即意味着破坏, 而且是最彻底的破坏, 对古建筑只能是加强经常性的保护, 强调古建筑根本不可能修复, 修复后的古建筑只不过是一个毫无生气的假古董。1880年意大利人C.波依多对古建筑的保护盒修缮提出了新的见解,反对了V.L.杜克的主张。他认为古建筑的价值是多方面的,而不仅仅是艺术品,必须尊重建筑物的现状。第三阶段:成熟阶段。20世纪初期,乔瓦诺尼补充和发展了波依多的理论。认为古建筑是历史发展的活的见证, 要保护建筑物所蕴含的全部历史信息, 包括它所赋存的原有环境, 对历史上的一切改动或增添的部分都要保护。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会议第四次会议以乔瓦诺尼的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雅典宪章》提出了― 保存好代表某一时期的、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 具有教育今人和后代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在可能条件下, 交通干道应避免穿越古建筑区。‖ 的观点。1964年5月31日在意大利威尼斯,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保护古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威尼斯宪章》, 提出了― 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 古迹的保护至关重要的一点在于日常的维护, 古迹的保护与修复必须求助于对研究和保护考古遗产有利的一切科学技术, 不得整个地或局部地搬迁古建筑‖ 等论述。2005年10月21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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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届大会通过的《西安宣言》指出― 凡是对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的价值构成影响的自然、人文、社会、经济环境都将被看作是文物本身的一部分而在具体的文物保护实践中, 则要加人环境干预的内容。‖

在中国, 把古建筑作为专门保护的科学, 起始于20世纪初。1928年成立了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颁布了第一个古物保存法。1929年, 中国营造学社成立以后, 梁思成等开创了用现代建筑方法研究古代建筑的先河, 把文物古建筑保护和研究的工作, 提高到一门专业科学的水平。从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 保护为主, 抢救第一, 合理利用, 加强管理‖ 的原则开始, 到2004年, 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中国国家委员会联合美国盖蒂保护所、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制订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标志着中国遗址保护技术已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这一阶段是中国遗址保护理念发展成熟阶段。2005年随着《西安宣言》的发表, 标志着中国文化进人了国际主流,也标志着中国土遗址保护理念和世界接轨。[3-4]

目前对土遗址的保护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 回填法:遗址在发掘、整理、记录后进行回填,以便日后重新研究。 2) 复制法:回填后在遗址上建立与原文化遗址相似的构造物,以供参观游

览。

3) 表面补砌包埋法:在遗址表面加一层修补材料,以使遗址能够得到相应的保护,如在新石器时代的土遗址上加一层与其成分相同的土层,而在砖石建筑破坏后的土遗址上依照原样包覆一层砖石。这种方法在世界各地比较通用。

4)原地展出法:完成发掘工作的遗址保留原状,建立遗址博物馆或陈列室,供人们参观游览和研究。[5-8]

1.3 土遗址保护的历史

土遗址作为古文化的载体, 自然成为被保护的重点对象。土遗址是指遗存本

体为土质的遗址, 如西安近郊的半坡村, 甘肃安西县的锁阳城古城遗址, 西夏王陵土遗址等。土遗址作为文物具有科学性、历史性、艺术性而没有可再生性, 一旦破坏, 就成为永久性损失, 所以应尽可能长期地保存它们的原状。

土遗址是指以土作为主要建筑材料的人类历史上生产、生活等各种活动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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