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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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512—2008

4.2.5 检测前检查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应符合易燃易爆场所的使用规定,保证其在计量合格证有效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

4.2.6 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应在无降雨、无积水和非冻土条件下进行接地电阻的测试。

4.2.7 检测的原始数据,应记在专用的原始记录表中相应栏目,宜参照附录D(资料性附录)提供的表格填写。检测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严禁涂改;改错宜划一条斜线在原有数据上,并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原始记录应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

4.2.8 对检测数据应逐项对比、计算,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给出所检测项目的评定结论,提供检测报告。 4.2.9 检测单位应将检测报告连同原始记录一并存档,至少保存两年以上。 5 检测方法及周期 5.1 检测方法 5.1.1 目测

查看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安装工艺、焊接状况、防腐措施、线缆敷设情况等项目,记录在现场调查表及原始记录表中。 5.1.2 器测

5.1.2.1 土壤电阻率的测量

使用多功能地阻测试仪或综合测试仪,测量土壤电阻率,用于工频接地电阻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 5.1.2.2 接闪器高度的测量

使用光学经纬仪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接闪器高度,用于计算接闪器的保护范围。

5.1.2.3 材料规格的测量

使用游标卡尺和测厚仪,测量防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的直径、长宽、厚度等,用于装置所选材料规格的判定。

5.1.2.4 连接状况的测量

使用等电位连接电阻测试仪或微欧计,测量接闪器与引下线的电气连接、等电位连接带与接地干线的电气连接及法兰跨接的过渡电阻,用于电气连接、等电位连接和跨接连接的电气连接质量判定。 5.1.2.5 接地电阻的测量

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防雷接地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用于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的判定。

5.1.2.6 辅助项目的测量

使用卷尺、直尺、温/湿度表、万用表等辅助测量工具,用于测量场所环境条件的辅助测试。 5.2 检测周期 5.2.1 定期检测

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5.2.2 不定期检测

根据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施工进度或对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场所,应实行不定期检测。 6 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6.1 防雷装置 6.1.1 接闪器

6.1.1.1 检查接闪器的材质、规格(包括直径、截面积、厚度)、与引下线的焊接工艺、防腐措施、保护范围及其与保护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规范性附录)表E.1的要求。 6.1.1.2 检查第一类建筑物附近且高于建筑物的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要求不应小于5m。 6.1.1.3 检查接闪器不应有明显机械损伤、断裂及严重锈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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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 检查接闪器上不应绑扎或悬挂各类电源线路、信号线路。 6.1.1.5 测试接闪器与每一根引下线的电气连接。

6.1.1.6 测试屋面电气设备、金属构件与防雷装置的电气连接。 6.1.1.7 测试防侧击雷装置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6.1.2 引下线

6.1.2.1 检查引下线的设置、材质、规格(包括直径、截面积、厚度)、焊接工艺、防腐措施应符合附录E(规范性附录)表E.2的要求。

6.1.2.2 检查引下线不应有明显机械损伤、断裂及严重锈蚀现象。

6.1.2.3 检查各类信号线路、电源线路与引下线之间距离,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00mm,交叉净距不应小于300mm。

6.1.2.4 检查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附录E(规范性附录)表E.2的要求。

6.1.2.5 宜按附录F(资料性附录)提供的测试方法,测试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设有断接卡的引下线,每次检测应断开断接卡测量其接地装置电阻。

6.1.3 接地装置

6.1.3.1 防雷接地装置检测时,应查看设计、施工资料,检查接地体材质、防腐措施、取材规格、截面积、厚度、埋设深度、焊接工艺以及与引下线连接应符合附录E(规范性附录)表E.2的要求。 6.1.3.2 检查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与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附录E(规范性附录)表E.2的要求。

6.1.3.3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6.1.4 等电位连接

6.1.4.1 检查穿过各雷电防护区交界的金属部件,以及建筑物内的设备、金属管道、电缆桥架、电缆金属外皮、金属构架、钢屋架、金属门窗等较大金属物,应就近与接地装置或等电位连接板(带)作等电位连接,测试其电气连接。

6.1.4.2 检查等电位连接线的材质、规格、连接方式及工艺应符合附录E(规范性附录)表E.3的要求。

6.1.4.3 检查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6.1.5 电磁屏蔽

6.1.5.1 检查屏蔽层应保持电气连通,金属线槽宜采取全封闭,两端应接地,测试其电气连接。 6.1.5.2 检查建筑物之间敷设的电缆,其屏蔽层两端应与各自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带连接,测试其电气连接。

6.1.5.3 检查屏蔽电缆的金属屏蔽层至少应在两端且宜在防雷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当系统要求只在一端做等电位连接时,应采用两层屏蔽,外层屏蔽应至少在两端做等电位连接,测试其电气连接。 6.1.5.4 检查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低压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应接地,连接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路、信号线路屏蔽外层与其金属外壳做等电位连接,测试其接地电阻和电气连接。 6.1.6 电涌保护器

6.1.6.1 检查SPD的安装场所应与使用环境要求相适应。

6.1.6.2 检查多级SPD之间的间距。在电源或信号线路上安装多级SPD时,SPD之间的线路长度应按生产厂提供的试验数据。如无试验数据时,电压开关型SPD与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宜小于10m,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宜小于5m,长度达不到要求应加装退耦元件。

6.1.6.3 检查SPD的工作状态。SPD的状态指示器应与生产厂说明相一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1.6.4 检查SPD连接线的安装工艺。SPD两端的连接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超过0.5m,连接线的截面积应符合附录E(规范性附录)表E.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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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 测试SPD接地线的接地电阻。 6.2 防静电接地装置

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根据检测内容按附录G(资料性附录)分为生产场所和储运场所两类。

6.2.1 生产场所

6.2.1.1 检查生产场所的工艺装置(操作台、传送带、塔、容器、换热器、过滤器、盛装溶剂或粉料的容器等)、设备等金属外壳的静电接地状况,测试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静电接地连接线应采取螺栓连接,静电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1.2 检查直径大于或等于2.5m及容积大于或等于50m3的装置静电接地点的间距。间距应不大于30m,且不少于两处,测试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6.2.1.3 检查有振动性的工艺装置或设备的振动部件静电接地状况,测试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静电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1.4 检查皮带传动的机组及其皮带的防静电接地刷、防护罩的静电接地状况,测试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静电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1.5 检查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中织入袋体的金属丝的接地端子的静电接地状况,测试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静电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1.6 检查与地绝缘的金属部件(如法兰、胶管接头、喷嘴等)的静电接地状况,要求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引出接地,静电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1.7 检查在粉体筛分、研磨、混合等其它生产场所金属导体部件的等电位连接和静电接地状况,测试其电气连接和静电接地电阻。导体部件与连接线应采取螺栓连接,静电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1.8 检查生产场所的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钢材的材质、规格宜符合附录H(规范性附录)表H.2的要求,测试其静电接地电阻。

6.2.1.9 检查在生产场所进口处,应设置人体导静电接地装置,测试其接地电阻。 6.2.2 储运场所 6.2.2.1 油气罐区

6.2.2.1.1 检查储罐应利用防雷接地装置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

6.2.2.1.2 检查使用前储罐内各金属构件(搅拌器、升降器、仪表管道、金属浮体等)与罐体的电气连接状况,测试其电气连接。连接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2.1.3 检查浮顶罐的浮船、罐壁、活动走梯等活动的金属构件与罐壁之间的电气连接状况,测试其电气连接。连接线应取截面不小于25mm2铜芯软绞线进行连接,连接点应不少于两处。

6.2.2.1.4 检查油(气)罐及罐室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放空管及安全阀等金属附件的电气连接及接地状况,测试其电气连接。

6.2.2.1.5 检查在扶梯进口处,应设置人体导静电接地装置,测试其接地电阻。 6.2.2.2 油气管道系统

6.2.2.2.1 检查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及管道在进出工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储罐等)处、分岔处应按要求设置接地,测试其接地电阻。

6.2.2.2.2 检查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接地一次,测试其接地电阻。

6.2.2.2.3 检查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每隔20~30m作电气连接,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100mm时,应作电气连接,测试其电气连接。

6.2.2.2.4 检查管道的法兰应作跨接连接,在非腐蚀环境下不少于5根螺栓可不跨接,测试法兰跨接的过渡电阻。静电连接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2.2.5 检查工艺管道的加热伴管,应在伴管进汽口、回水口处与工艺管道作电气连接,测试其电气连接。静电连接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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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6 检查储罐的风管及外保温层的金属板保护罩,其连接处应咬口并利用机械固定的螺栓与罐体作电气连接并接地,测试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6.2.2.2.7 检查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两端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或采用截面不小于6mm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测试跨接线两端的过渡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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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8 检查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应接地,测试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6.2.2.3 油气运输铁路与汽车装卸区

6.2.2.3.1 检查油气装卸区域内的金属管道、设备、路灯、线路屏蔽管、构筑物等应按要求作电气连接并接地,测试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2.3.2 检查油气装卸区域内铁路钢轨的两端应接地,区域内与区域外钢轨间的电气通路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平行钢轨之间应在每个鹤位处进行一次跨接,测试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2.3.3 检查每个鹤位平台或站台处与接地干线直接相连的接地端子(夹),应与鹤管端口保持电气连接,测试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

6.2.2.3.4 检查罐车、槽罐车及储罐等装卸场地宜设置能检测接地状况的静电接地仪器,测试其静电接地电阻。

6.2.2.3.5 检查操作平台梯子入口处,应设置人体导静电接地装置,测试其接地电阻。 6.2.2.4 油气运输码头

6.2.2.4.1 检查码头趸船应按要求在陆地上设置不少于一处的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2的要求,测试其静电接地电阻。

6.2.2.4.2 2 检查码头的金属管道、设备、构架(包括码头引桥,栈桥的金属构件,基础钢筋等)应按要求作电气连接并与静电接地装置相连,测试其电气连接和静电接地电阻。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

6.2.2.4.3 3 检查装卸栈台或趸船应设置与储运船舶跨接的导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线的材质、规格宜符合附录H(资料性附录)表H.1的要求,测试其电气连接。 6.2.2.5 气液充装站

6.2.2.5.1 检查气液充装管道与充装设备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应按要求共用接地,测试其静电接地电阻。

6.2.2.5.2 检查气液充装软管(胶管)两端连接处应采用金属软铜线跨接,测试其电气连接。 6.2.2.5.3 气液充装站的储罐设施的检测宜按第6.2.2.1条规定进行;水上充装站宜按第6.2.2.4条有关规定进行。

6.2.2.6 油气泵房(棚)

6.2.2.6.1 检查进入泵房(棚)的金属管道应在泵房(棚)外侧设置接地装置,测试接地电阻。 6.2.2.6.2 检查泵房(棚)内设备(电机、烃泵等)应作静电接地,接地线材质、规格宜符合附录H(规范性附录),测试其静电接地电阻。

6.2.2.6.3 检查泵房(棚)入口处,应设置人体导静电接地装置,测试其静电接地电阻。 6.2.2.7 仓储库房及其它储运场所

6.2.2.7.1 检查易燃易爆仓储库房及其它储运场所的金属门窗、进入库房的金属管道、室内的金属货架及其它金属装置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接地线材质、规格宜符合附录H(规范性附录)表H.1和表H.2的要求,测试其静电接地电阻。

6.2.2.7.2 检查易燃易爆仓储库房入口处,应设置人体导静电接地装置,测试其静电接地电阻。 6.2.2.7.3 其它储运场所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应按照第6.2.2条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 6.3 测试阻值的要求

6.3.1 仪表测试的工频接地电阻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方法见附录I(资料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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