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之科研专项经费自查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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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篇二: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1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

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篇三: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根据省局甘烟财[2007]57号《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开展全省行业2003-2006年度全部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营销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主任)尚永宁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李仲荃、副主任刘军锋同志为副组长,杨智强、高立华、安博为成员的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03-2006年度全部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收到的专项资金情况 1、网点补助资金

2004年市局拨付网点补助资金64.50万元,其中:2004年2月50号凭证28.50万元,2004年12月49号凭证30.00万元,2004年12月216号凭证6.00万元,全部做实收资本。

2、政府奖励补贴资金 2003年7月101号凭证,县财政局拨付政府奖励资金10.00万元,做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返还资金2003年收到财政返还款3.28万元,2004年收到财政返还款9.53万元,2005年收到县财政返还款3.53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4、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

2003年省局下拨专卖打假经费20.00万元。

2003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30.00万元,2005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0.85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二、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1、2003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3年财政返还专卖罚没资金3.28万元(此返还款为2002年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4.1万元,县财政按照80%的比率进行返还)。 2003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40起,收缴罚没款1.98万元,于2004年2月份上缴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当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返还。

2、2004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4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19起,收缴专卖罚没款11.04万元,经与专卖案卷核实,与其相互印证的专卖打假案件17起,收缴专卖罚没款0.22万元,而收缴的10.82万元专卖罚没款无相应的专卖案卷。

2004年4月份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7.55万元,县财政局于同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随同2003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返还金额为9.53万元(2004年县财政未返还完当年上缴的全部专卖罚没款额,下剩3.49万元于2006年1月份随同2005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

3、2005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5年收缴专卖罚没款0.046万元,涉及专卖案件15起,实际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3.53万元(包括2004年未上缴罚没款3.49万元),县财政局于年2006年1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全部返还。 4、2006年并账前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6年并账前收缴专卖罚没款0.808万元,涉及专卖打假案件2起, 2006年5月份全部上缴财政,县财政当年年底全额返还。 三、专卖打假经费收支情况

2003年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50万元;2003年共查获假冒卷烟1837条(36.74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1.14万元。

2004年查获假冒卷烟555.8条(11.12万支),支付县法院协同办案费1万元,专卖打假人员差旅费0.01万元。

2005年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0.85万元;2005年查获假冒卷烟524.7条(10.49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0.012万元。 四、 制度建设的完整性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严厉打击烟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依照有关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及《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专卖管理制度,对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收支,打假

经费的开支按照分局下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对于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使用标准,还未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使用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五、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1、专卖罚没收入账务处理的不合规性

多年来,在专卖收购卷烟与罚没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 “收支两条线” 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将应付收购烟款直接抵顶罚没款,使罚没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账户,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借方:应付账款/专卖收购烟,贷方: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贷方:现金(银行存款)。 2、罚没收入收缴的不合规性

2004年10月238号、239号会计凭证,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41,140.00元和67,028.00元,凭证附件不全,无罚没收款收据及相关处罚决定书,且业务入账无相关没收商品验收清单,财务入账无销售清单,经核查相关专卖案卷,发现2003年的环烟专[2003]年度处字第8号案件,没收卷烟翻盖白沙1249条和芙蓉王300条,案值为107,786.50元,与此两笔款项合计金额108,168.00元相近,但专卖部门无没收票据,且该案卷很不规范,据当时相关人员回忆,估计此两笔收入为上述没收卷烟的变卖款。 3、账务处理发票不合规

(2)2004年10月90号凭证,支付县法院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10,000.0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专卖案卷中无相关印证资料。由于当时环县卷烟专卖市场比较混乱,2001年至2004年期间,环县人民法院一直协助环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开展专卖管理工作,2004年10月,环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便以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

【篇三:专项经费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河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自查报告》 编写提纲

一、本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基本情况

1.本次检查涉及的项目及经费总体情况,财政经费实际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自筹经费承诺及实际到位情况(附自筹经费到位证明),自筹经费未到位原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