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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体现

“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

一、学生为主体-课堂的灵魂

素质教育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也是新课程的基本理念。课堂教学中力求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以充分地体现,打破了传统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角”,少数学习好的学生是“配角”,更多的学生充其量是陪衬的“演员”,甚至是观众或听众的弊端,使更多的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能给全体学生上台“表演”的机会,集中精力,均有收获。那么,如何在数学教学中真正实现这一教学理念呢?现结合课改实验谈点浅见。 (一) 新理念

教师要具有有效教学的理念,要把学生有无进步或发展作为衡量课堂教学的唯一指标。如果学生不想学或学了没有收获,教学就成为了无效的或低效教学。 (二) 重新认识学生

许多成功的教学片段反映出现在信息时代,学生的学习渠道越来越宽了,在某些方面学生对信息的掌握可能比较是更快、更多。他们的学习准备状态有时远远超出教师的想象,许多课本上尚未涉及的知识,学生已经了解的清清楚楚了。因此她们在学习新知识之前,已经有了相当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实践积累。这其中就包含大量的数学活动经验,特别是运用数学的解决问题的策略。

(三) 深入了解学生,找准教学的起点。

上课要找准教学的起点,了解学生的的准备状态,这是体现学生为主体的起码要求,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往往被老师们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为了充分了解学生,在上课前不妨认真回答以下问题:学生是否已经具备了进行新的学习所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学生是否掌握了或部分掌握了教学目标中要求学会的知识和技能?没有掌握的是那些?有多少人掌握了?掌握的程度怎样?哪些内容学生自己能够学会?哪些内容需要教师的点拨和引导?上述问题可以利用上课的导入来了解。如一位教师在设计分数的意义时,考虑到学生已初步认识了分数,但不清楚学生对分数的意义有没有更深入地了解,上课一开始接在黑板上写了四分之一,让学生说说关于这个已经知道了什么。在学生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 让他们用四幅图分别表示出四分之一。这样,既尊重了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又沟通了新旧知识的联系,很好地把握了教学的起点,突破了教学的重点。只有准确的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才能确定哪些知识应重点进行辅导,那些可以略讲甚至不讲从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四) 要善于取舍教,调整教学顺序。

复习铺垫、导入新课、新课展开、巩固练习、课后延伸、课堂小结等,都可以作为教学环节,创设情境、自学课本、小组讨论、教师讲解等,都可以作为教学形式,但这些并不是每堂课都必须具备的。教师必须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教学内容及具体的教学目标,恰当的选取教学环节,顺着学生的思路安排教学顺序,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五) 充分暴露学生思维过程,鼓励质疑

质疑是创新的基础,好奇好问是学生的天性,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就要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要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就要转变教学方式,叫实验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和怀疑意识,鼓励学生对课本的质疑和对教师的超越,赞赏学生独特性和富有个性化的理解和表达,这似乎大家都知道。但在课堂上,我们很少看见学生质疑,即使老师安排了质疑环节也形同虚设,很少受到实际的效果,这恐怕与我们对待孩子的方式有关,在学校里往往是教师说了算,书本说了算。长期以来,许多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为了充分显示自己的能力,往往自己唱主角,让学生床配角,常常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教案教学,几乎把学生可能发生的思路全部提示出来,面面俱到,以防患于未然,致使学生无疑质。或者唯书唯师的观念束缚,当学生在课堂上以独特的感受和思维方式,童言无忌提出一些问题时,就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压抑和挫伤,致使一些学生有疑也不敢质;严重扭曲了“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作为教师应以极大地耐心和诚心千方百计的保护他们质疑的积极性,尽管他们所提的问题那么幼稚,甚至可笑。这样才能是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发挥。

(六) 分类要求

课堂教学目标要有层次性、针对性,,根据学生知识水平的差异,在课堂练习当中要求各异,大体讲,练习题一般分为基础练习题,如教材后的“做一做”,可让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去讲和做;变式练习题,如教材中的练习题,让学习基础一般的学生去讲和做;综合练习题,如教材中带星号的练习题,让学习基础好的学生去讲和做。这样,全体学生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教学活动中来,真正体现了“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

(七) 准确设问,多法施教,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现代教学论基本观点之一就是强调学生的主体性的发展,调动所有学生参与获取知识的过程。因此,在小学数学教学过程中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师通过钻研教材,提出准确的问题,引导学生观察,思考,组织学生讨论发现知识规律,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他们要学,会学,乐学。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教师主导---课堂的方向

如果把授课集体比作一艘船,学生是帆,教师则是舵,营构“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数学课堂教学,学生是交流的主体,接受的主体,教师则是课堂的主导。我们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教师责任和作用的减少,相反,这样的课堂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忽视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学习将成为没有目标的盲目探索,讨论交流将成为不着边际的漫谈,重视过程将会事倍功半。因为,课堂教学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小学生毕竟只是成长过程中的个体,她们的学习离不开教师的适时的点拨和引导。那教师在数学教学中如何发挥其组织者、参与者和研究者的主导作用呢? (一) 引导教学方向,调控教学的广度

教师、学生、文本构成了互动的三元模式,可以通过预习、听讲、作业、复习四大环节接触文本,但他们的显示水平和交互能力毕竟有限,不可能很顺畅地读通文本的各个细节,他们无法知道授课的深广度的合理范围,正是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教师作为课堂主导这一角色才名正言顺,教师在解读文本,理顺教学环节、提炼重点,突破难点方面更有维度,可以适时调控课堂教学的深广度,让教学秩序在合理高效的范畴内正常运行,循序渐进的提升学生的能力。

(二) 课中引导,明确目标,通过体验成功的乐趣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教学过程是一种简约的,经过提炼的认识过程,是教师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采取各种手法,把人类长期创造和积累的精华变为学生头脑中精神财富和智慧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学生的观察、操作,讨论、比较等实践活动都是学生获取知识、巩固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重要手,其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获取知识,然而研究表明,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如果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求得的答案、自己概括出来的定义、规律、法则等,那么他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将会越来越高。自己克服困难越多越大,其学习就越积极。因此,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进步,学生就会在愉快的情绪中产生一种渴求学习的愿望,从而更加主动积极地学习。这时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设计中做到,该尽量让学生自己去探索的知识,放手让学生去探索。教师只是在学生思维受阻时适时的引导一下,让学生体会到所学的知识是自己发现的,自己创造出来的,从而使其体会到自己的成功和进步。 (三) 评价反馈中的引导

平时的课堂教学,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当学生的回答符合教案的设想时,执教者往往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迫不及待的用“很好”、“你真聪明”之类的语言加以肯定,然后问其他同学:“你们有不同的意见吗?此时此刻,如果我是学生就会这样想:你都说“很好”了,还问我们干嘛!而在钟老师教质数与合数的判断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以一个裁判的身份出现,把每一次反馈评价的权利都教给学生,如:“你们的例子都举对了吗?同桌互相检查一下”;“你们听明白他的意思吗?谁来重复一遍“;“就用他的方法试一试”等,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充分体现了教师组织者、参与者的身份。 (四) 适时给予点拨与引导

学习是学生认知结构的自我建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是在学生遇到疑难问题,给予及时的点拨和引导,而不是直接给出正确答案,例如:在学习“百分数”的认识,先让学生通过调查搜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百分数,获得对百分数的感性体验,然后通过分析比较得出百分数的共性,再通过抽象概括得出百分数的概念。实际上对于这个“百分数”的概念,学生经历了曲折的试验、比较、归纳、猜想和检验等一系列的探索过程,教师在其中只是起到引导的作用,又如在学习“口算两位数乘一位数”时,老师问你们盟自己想办法算出的数吗?有困难的话,可以在四人小组里商量一下或向同学请教,教师只是一个组织者,引导者。

综上所述,教学是师生双边活动过程,两者扮演者不同的角色,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课堂上主动求知的,主动探索的主体;教师是教学的主人,是学习过程中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在数学教学中我们

一定要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让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变被动为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乐学,这样不但有得于学生掌握知识,发展能力而且还能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真正把学生培养成二十一世纪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营建“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数学课堂教学也是时代的需要,得益的将是作为课堂主体的学生,作为主导的教师,以上只是个人关于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体现这一理念的起浅见之谈,“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只要我们不断探索,相信会有更多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