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4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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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树”志愿者活动、深入开展包括道德创建与和谐创建在内的五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自治区未成年人工作先进市、迎接中央文明办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深化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工程、配合城市管理年等八项重点工作,宣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新时期“满洲里精神”,全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通过强化创新发展体系、目标任务体系、责任分解体系、组织运行体系、监督反馈体系提高自身建设,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迎接挑战、应对危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一、抓实“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九大工程和陆续启动三十项专项提升 (一)做好创建工作总结,3月上报呼伦贝尔和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5月分别上报到市四大班子,并印发给全市各单位。

(二)采取与中央文明办对接和深入基层上下结合两种办法,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高标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全市干部群众和国内外关注满洲里及慕名而来人士美好期待,查找非尽善尽美之处,清醒认识初级阶段的文明城发展潜力与艰巨任务,形成《满洲里市初级阶段文明城市现存不足及整治提升措施的报告》,查不足,找原因,理思路,抓达标,上规范,寻突破,求提升。 (三)贯彻落实满党办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庆祝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编辑电子版《满洲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手册》,压制成光盘,并录入满洲里精神文明网和政府网。

(五)积极协助媒体做好系列宣传报道,助推持续、集中、高潮迭起的宣传强势,努力增强宣传的效果。办好《文明城市大家谈》、《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不文明曝光台》等专栏和专题,牢牢树立口岸文化名城的良好形象。 (六)做好中国精神文明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谈”访谈准备工作。4月份完成提供资料,对接访题,商定提纲,协调受访的任务。

(七)编写印发《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设人民满意的科学发展名城》宣传提纲。

(八)印发深化创建工作宣传标语。

(九)建立文明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积极迎接文明城复检工作。制定详细的《满洲里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设人民满意的科学发展名城—规划》。 1、市委市政府将于5月印发《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推进领导体制、工作运行机制、活动引导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信息反馈、应急处置机制、依法管理机制、资金投入机制、共创共为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评价考核机制等十二大机制建设。

2、做到创建模式不变,跑道不换,力度不减,持续深化,一鼓作气地抓好深化创建工作。结合落实工作机制建设工作,及时充实文明办、创建办领导班子。 3、各党委、各系统、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实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使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真正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使命。

4、待6月下旬中央文明办印发《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后,全面启动深化创建九大工程和三十项专项提升。

(十)制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联动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十二项长效机制建设,推进二十六项工作制度建设,落实五个工作指引,开展“七大主题实践教育”,从11年起实施三十项专项提升。

(十一)制定创新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实践教育,推进软环境建设专项提升,进一步优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科学发展名城夯实基础。

结合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梳理和找出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城市投资与发展的问题,必要时开展问卷调查工作,扎实推进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十二)制定百户千家平安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建设,创建平安城市。

1、在全市开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打造“平安满洲里”。 2、继续参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先进市评比,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打造中国最安全的城市。

(十三)制定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市场管理、店招广告、无假货示范街等方面专项提升,进一步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深入创建口岸诚信城市。

(十四)实施政府实事工程,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文明专项提升,进一步提升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水平。

(十五)制定全民学习工程实施方案,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推进文化管理、网络、旅游、校园周边、娱乐场所专项提升,进一步发展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创建人文创新型城市。

(十六)制定依法治理工程实施,开展环境保护、环境工程运营、节能减排、绿化工程、垃圾清运等专项提升,进一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创建循环经济与环保生态城市。

(十七)制定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工程实施方案。宣传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治安安全的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创建,突出社会稳定。 (十八)制定未成年人工作希望工程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要求,积极规范工作,争创自治区级未成年工作先进市。

(十九)落实五个工作指引。为规范工作业务,编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实地考察工作、问卷调查工作、网络调查工作、窗口建设工作等专项工作指引。 (二十)对新的测评体系进行任务分解,印发分值式目标分解表。创建办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

(二十一)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天天行动,月月提升”活动,把一年365天的节日、纪念日、主题日资源全部运用起来,设定我市的排队日和让座日等主题日,让所有单位行动起来,投身到创建工作之中。

(二十二)组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档案资料中心。开始收集档案资料。做好档案资料中心今后三年建设规划,不断创新分类、编号、整理、内容、归案等工作,确保的复检工作达到要求。

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十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

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我们要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三级文明办的具体要求,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实施优化网络、网吧治理、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四个专项提升活动,推进“四净行动”。 (二十四)印发《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明确十二个部门和四个区的责任,明确分工。

(二十五)成立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

(二十六)组织和落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调研,了解我市网络现状和文化环境,掌握青少年思想动态。

(二十七)协调责任部门外宣办、文化局、公安局、教育局、广电局印发专项整治和提升方案,规范网吧协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两个协会建设,建设绿色网吧和校园绿网教室,建设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组织落实,开展执法检查。

(二十八)学习青岛、大连、常州等地的经验,把学习型城市与宜居城市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在文化、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以全国工作先进市标准开展工作。

(二十九)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协调有关方面深入推进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做好今后5年发展规划,与卫星服务相对接,与数图书馆建设相对接,与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相对接,与中小学校远程教育相对接,与政府网相对接,与教育城域网相对接,与公共网络相对接,与虚拟专用网相对接,与广电有线电视传输系统相对接,与数电视对接,与网吧相对接,与社区文化服务站相对接,与新型终端设备相对接,与光盘、硬盘传输方式相对接,让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走进千家万户,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方面发挥特殊作用。

(三十)积极参与中国城市创新能力科学评价排名活动,有计划参评创意城市旅游资源创新奖、创意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奖、创意城市宜居规划创新奖等单项测评。配合支持以欧式观光婚礼宫为依托,辟建欧式婚礼文化产业园区工作,配合支持调研“中华园”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科学昌明的人文环境。

三、落实“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任务,组织开展“迎讲树”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