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解读与预算管理应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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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出台,直接为预算管理改革中的“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定调。 (二)现代国家治理的客观要求

这份近8 000字的《决定》,详细部署了全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由七大项二十五条组成的核心内容都瞄准了当前预算问题的要害,大力推进和落实,将会显著提升预算健全程度与政府财政的公信力。 (三)落实新《预算法》的具体举措

预算管理制度是财税改革的突破口和重头戏,应先行推进。《决定》的很多内容与新《预算法》是相衔接的,是对《预算法》修订内容的细化和落实。《决定》的出台抓住了预算改革这一“龙头”,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二、新《预算法》内容在《决定》中的体现

《决定》中的第三大部分,即“三、全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是其重点内容。全文(正文)7 805字,其中第三部分6 152字,占全文字数的78%。这部分内容充分体现了新《预算法》内容,而且对《预算法》修订的内容做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提出了明确落实新《预算法》的具体措施以及进行预算改革的要求。 《决定》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提出了一个明确、一个定位、二个加大、一个加强。

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项预算的收支范围。

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加大前三项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2.健全预算标准体系

三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人员编制及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二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加快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和资产管理,完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按经济分类编制部门预决算和政府预决算。

3.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

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扩大部门预决

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二)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中期财政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衔接。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推进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提高财政预算的统筹能力,各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要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其中,各部门、各单位上一年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办理。要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可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实施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有效控制新增结转结余资金。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1.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其中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办理。

2.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3.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研究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南,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五)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守《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建立和完善政府决算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推进预算公开,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减少政府自由裁量权,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要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篱笆”。要规范理财行为,

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按规定的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预决算编报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

第三节 新《预算法》下的预算管理

讲课说明:因预算主体的不同,预算既有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又有各个行政及事业单位的预算。这里所讲述的新《预算法》下的预算管理,就是专讲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即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意义

(一)预算管理可以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实现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大多来自于财政拨款,因此预算管理可以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

(二)预算管理可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通过预算管理制定的量化目标,可以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或个人进行考核,并根据预算的执行情况实施奖惩措施,这样可以对员工进行更好地激励,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可以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的各环节管理水平 狭义的预算就是指预算编制,广义的预算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决算。 (四)预算管理可以作为监督的一种手段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 预算管理可以很好地对国家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通过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分析出国家资金的运用状况,及时了解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营情况,从而可以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做出正确的调整,明确国家的宏观调控重点,引导资金的流向。

二、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组织 (一)预算管理组织

预算编制与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既涉及到各项预算收支的管理内容,也涉及到行政单位的各个部门及其各项工作环节。因此,健全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是实施预算管理的重要保障。

《预算法》第二十六条已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也就是说,确保本单位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严肃规范以及决算及时准确,提高预算管理绩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是预算单位自身应负有的职责。因此,健全预算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做好组织协调,是预算编制与执行组织的重要工作。

1.单位领导是单位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可以是单位负责人或财务分管领导,一般是单位领导班子或预算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和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年度预算调整或追加方案以及年度决算、财政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等预决算重大事项。

2.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管理的专业部门和牵头部门,协调并具体负责本单位预算管理工作。包括布置、协调、审核、汇总和提交,根据预算批复严格执行或督促内部科室严格执行预算,会同其他业务部门做好预算调整及追加申请及相关工作,牵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开展本单位决算编制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预算管理情况,承担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预算管理工作等。

3.单位人事、资产、信息等专门管理部门和办公室是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归口部门和协同理财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本单位涉及人事、资产、信息和公用经费等方面的工作,提供预算相关信息和资料,履行归口和协同审核预算义务,并对归口和协同管理事务承担责任。

4.各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具体责任主体和使用主体,具体负责本科室预算管理工作。应根据单位领导、财务部门和归口部门的要求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并对科室项目预算编制的必要性、项目金额确定的准确性、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严肃性等负具体责任。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

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预算单位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区分资金类型,将全部收支在“一本预算”中综合完整的进行反映。

2.保障重点原则

要在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需求,在保障日常运转基础上优先保障重点项目。

3.科学决策原则

要严守公共财政供给范围,对项目预算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操作实施可行。

4.绩效管理原则

对项目预算要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编制预算时设立绩效目标,执行预算时进行跟踪问效,项目结束后实施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 (三)编制预算的依据

《预算法》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解读一】

《预算法》第三十二条明确提出了各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中应遵守的规定和编制预算的依据。 【解读二】

《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三条规定,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1.《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