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质监〔2012〕437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附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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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9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复工令

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名称 监检阶段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调试单位 经检查.......................工程.......................可予复工。 注册登记号 监检日期 项目负责人 总 监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质监中心站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一式二份,质量监督机构及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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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0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转序通知书

注册登记号:

根据你单位申请,按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规定,经抽查复核,验收程序符合规定,验收结论属实, 工程项目 阶段通过质量监督检查,可转入下阶段工序。

特此通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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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1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

注册登记号:

由 组织,根据 《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大纲 》规定,经检查复核, 工程项目 阶段通过质量监督检查,同意办理并网手续。

特此通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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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2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

投运备案证明书

质监备字[20 ] 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管理程序》等有关规定要求, 工程 机组已经质量监督注册,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完整、闭环,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符合要求,特予以备案。

发证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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