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大兴线通信集成招标书技术部分v0.6最终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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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大兴线工程用户需求书

动地板下走线。

②车辆上的各种设备应按IEC61373-1999标准要求承受各种力的冲击、振动;应能承受正常运行和联挂时的冲击和振动。 1.2.8 电磁兼容要求

1.2.8.1 电磁兼容标准

投标方在采购材料、设备时应充分认识使用环境,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及抗电磁干扰应满足以下标准和规范:

1. IEC-801-2 2. IEC-801-33 3. IEC-801-44

4. 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5. 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

6. EN50121-2(铁路应用–电磁兼容第二部分:铁路系统对外界的辐射) 7. EN50121-4(信号及通信设备的辐射及抗干扰标准) 8. 国家卫生部颁发的《环境卫生电磁波辐射标准》

9. 其他国家的权威性标准。该标准应等效于或优于以上标准,投标方应明确该标准与

以上标准的主要差别,并提交该标准一份。

如果招标文件中其它部分的电磁兼容要求与其它相关标准有重复要求时,应使用要求更为严格的一个。投标方在发现不同的标准或规范要求有矛盾之处时,应及时请示。

采购的材料、设备,以及施工时应不受地铁其他系统的电磁干扰,也不对其他系统产生电磁干扰。投标方应和其它系统承包商就电磁兼容问题进行协调及交换有关资料。

如设备不能通过相关的电磁兼容规范要求,投标方应对设备或系统进行整体设计和考虑,另外采取电磁抗扰措施,例如增加抗电磁干扰屏蔽柜或隔离配件等,以保证整个系统或设备符合电磁兼容规范要求。

1.2.8.2 电磁兼容测试要求

所有被确认需进行电磁测试的设备,均应由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授权或国际认可授权的标准测试机构进行认证,证明其符合有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并应提交测试证书方可交付及安装。如设备不能通过电磁测试,投标方应为设备作出相关的设计修改或添加外部防护措施进行重新测试,以达到有关的电磁要求。

投标方应负责所有测试工作的安排及全部费用。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参观/考察其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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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应予以配合。

投标方应在安装后证明系统设备的电磁兼容性。

1.2.8.3 电磁兼容控制

(1)投标方应提交一份系统设备电磁兼容控制文件供审批。

(2)电磁兼容控制文件中应说明所有设备在设计、采购、制造、安装及调试的全过程中,如何确保系统满足所有有关电磁兼容性要求。

(3)电磁兼容控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电磁兼容管理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明确的工作日期及资源安排; 2)电磁兼容技术规格(抗干扰部分): 各子系统、所有设备的电磁兼容抗干扰特性;

根据各子系统在地铁环境中面对的干扰源及其干扰机理的定量、定性分析,并界定所有受干扰源干扰的设备。一般的干扰机理为静电放电、射频电磁场辐射、电快速瞬变脉冲、浪涌(冲击)、射频场感应的传导干扰、电压瞬变等;

受干扰源干扰的设备应通过相关国家或国际等同的电磁兼容标准测试; 证明设备已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轨道交通已采用/将采用的无线电频谱的干扰; 分析设备受相关电磁干扰后,对系统功能安全性、可靠性及可操作性的影响。投标方可能应优化相关的系统及设备,采取补救的措施和方法,以减少电磁干扰的影响达到系统设备所指定的安全性、可靠性及可操作性要求。

3)电磁兼容技术规格(干扰部分): 各子系统、所有设备的电磁兼容干扰特性;

证明设备干扰源已按相关国家或国际等同的电磁兼容标准要求采取相关隔离手段,减低其干扰到可接受程度;

证明设备不会对轨道交通已采用/将采用的无线电频谱造成干扰。 4)接地设计;

5)电缆/电线选取设计及布置原则; 6)影响电磁兼容特性的施工注意事项; 7)安装前后电磁兼容测试范围及工作计划; 8)系统设备在调试过程中对遇到问题的纠正; 9)附上所有相关测试证书; 10)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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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磁兼容控制文件是在系统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及调试全过程中的可更新文件。投标方应在决定设备类型及进行设备采购前提交最新内容供审批。如系统或设备在安装或测试过程中有所改变而影响电磁兼容特性时,投标方应马上请示重新提交设备的电磁兼容资料供审批。

(5)在提交以上的电磁兼容管理文件时,投标方也应考虑在招标文件其它地方对电磁兼容要求,并将其要求包括在电磁兼容管理文件内。 1.2.9 通信系统与其它系统分界点

(1) 专用通信系统与自动售检票(AFC)、综合监控(ISCS)、自动列车监控(ATS)、FAS、

办公自动化(OA)、门禁(ACS)等其他系统的分界点为通信设备室通信配线架外线侧;与垂直电梯的接口在电梯轿厢口的控制箱的配线架外线侧。

(2) 民用通信系统与移动运营商的分界点为民用通信设备室通信配线架外线侧和POI

的接口。

(3) 公安通信系统与市公安局及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分界点为公交总队通信设备室核心

交换机千兆接口。

(4) 政务通信系统与政通网的分界点为通信设备室通信配线架外线侧。 1.2.10工程工期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轨通 电通 传输系统完成系统调试时间 各专业设备安装完成 所有单系统调试完成 全系统联调完成 试运行开始 验收 试运营 内容 正线车站交付设备机房 时间 2009.12.31 2010.4.30 2010.6.30 2010.6.30 2010.6.30 2010.6.30 2010.9.27 2010.9.28 2010.11.28 2010.12.28~2011.12.28 备注 本计划仅供参考,招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承诺将服从上述工程计划的调整。 1.2.11 设备现场调试环境

由于供电设备同期调试,设备调试期间现场只提供临时电。调试现场没有空调保证,环境温、湿度,粉尘较大。投标方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并保证调试的顺利进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现场环境引起设备损坏,由投标方免费更换或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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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通信系统说明及名词缩写 1.3.1 系统概述

通信系统是北京地铁运营指挥、企业管理、服务乘客和传递各种信息的网络平台,它是一个可靠、易扩充、组网灵活、并能传递语言、文字、数据、图像等各种信息的综合业务数字通信网。通信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保证列车安全高效运营、为乘客提供高质量的出行服务;异常情况下能迅速转变为供防灾救援和事故处理的指挥通信系统。 1.3.2 系统构成

本工程通信系统可分为四部分:专用通信系统、民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政务通信系统。

1.3.2.1 专用通信系统

? 传输系统

新设控制中心、各车站、车辆段传输设备、光缆。传输通道与其他系统/专业的分界点为配线架的外线侧。

? 公专合一程控电话系统

中心采用扩容4号线交换机方案,各车站、车辆段新设程控数字交换机。 包括调度电话、站内直通电话、站间电话等设备及线路,自动电话模拟用户线路。 ? 无线通信系统

扩容4号线马家堡车辆段集群交换机。

新设控制中心、车站和车辆段无线设备(含漏缆中继器);安装无线基站室外天线、室内天线,光纤直放站,功分器、耦合器等无源设备;敷设区间漏泄同轴电缆、车站射频软电缆。

?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新设控制中心、各车站、车辆段室内外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安装及配线。 ? 广播系统

新设控制中心、车站、车辆段广播设备;安装车站扬声器和噪音传感器;敷设车站扬声器及噪音传感器管线、电缆;车辆段设广播设备,安装扬声器。

? 时钟系统

新设控制中心、车站、车辆段室内外设备及配线。 ? 乘客信息系统

在小营控制中心设置PIS控制中心设备。车站设置服务器、播放控制器、显示器、查询机等设备。车站及中心交换机与CCTV交换机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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