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的有关规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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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组织领导的有关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清远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加强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决定,成立清远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机构的职责。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钟鸿辉(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温汝想(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雷文广(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事叶(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钟华清(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成 员:

苏彰强(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骆志雄(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刘东方(清远市地方税务局法规科科长)

杨剑文(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长) 梁宇明(清远市地方税务局规费管理科科长) 李 勇(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刘新中(清远市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姜以贵(清远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冯伟强(清远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曹子健(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钟 萌(清远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理科科长) 郭惠蓉(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服务中心主任) 曾桂芬(清远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省局、市政府报告清远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构成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

主 任:骆志雄(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朱春玉(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罗明(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服务中心副主任)、梁启文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邓志森(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康登镭(清远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理科副科长)

工作人员:陈晓丹(办公室)、陈智海(纳税人服务中心)、温志伟(征收管理科)、曹文丽(监察室)、谢善东(信息管理科)

(二)主要职责

1.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写市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市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市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与各级地税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示;

6.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

7.市局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三、其他事项

(一) 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市局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局内各单位指派一名分管副职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总结计划、日常公开具体操作、信息报送检查督促、与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市局在省局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清远市人民政府的指导。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在市地税局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