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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崩岗防治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强化实施。赣县县委和县政府提出了“在山上再造一个高效益的赣县”战略部署,结合荒山开发,把崩岗综合治理作为“山上再造”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县、乡两级成立了崩岗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任期内目标责任制,制定了评分考核细则。这些措施,强化了崩岗治理政府行为,为开展崩岗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买“四荒”等形式参与荒山开发和崩岗整治,以解决崩岗治理经费投入不足问题。

二是科学指导,不断提高崩岗治理技术水平。赣县崩岗治理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由县水土保持部门对全县崩岗进行详查,模清崩岗的分布、规模、类型及发育特征,作出统一规划,各乡镇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确定了“上截下堵、中间开发(开发)、三个结合”的治理模式。根据崩岗实际情况,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既着眼长远利益,又保证当年增加收入,长短结合。

三是把治山同治穷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治理效益。“上截下堵、中间绿化(开发)、三个结合”是目前赣县治理崩岗的主要模式。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崩岗为中心,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治沟与治坡相结合,治理与开发相结合,集中治理,连续治理。根据崩岗实际情况,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既着眼长远利益,又保证当年增加收入,长短结合。注意把治山与治穷结合起来,治理与开发融为一体。以开发促治理,以治理保开发,既治理了崩岗,控制了水土流失,又建起了果业基地,获得很好经济效益。

四是封山育林与监督执法一起抓。首先是严格封山育林育草,对各重、中度流失区实行全封山、严封山;其次是广辟节能渠道,普及省柴灶,推广沼气池;三是强化预防监督,严格执法,落实“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乱砍乱伐,毁林开荒,非法取土采石(矿)等违法事件。通过多年的封山育林与预防监督,许多崩岗之山,成了绿水青山。

县政府关于小流域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小流域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我县境内主要小流域共有32条,均属于瓯江水系,其中船寮港、四都港、祯埠港等流域集雨面积在100k㎡以上,集雨面积在10k㎡至100k㎡的支流有27条。我县属于典型的山区地形,重要集镇、村庄及大片农田基本上是沿着瓯江或其他小流域两岸分布,且大多数地处低洼地带,防洪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低,所以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直接关系我县的经济发展和民心稳定,开展小流域治理工作十分必要。

一、小流域治理取得的成效

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始终把水利发展与改革作为全县抓经济工作的战略性任务。特别是自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来,我县水利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效地保障了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凸显了水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近年来,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完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改善了水环境,有效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的水利基础。

二是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通过河道疏浚、防洪工程和小(一)型及以上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山区及集镇防御洪灾能力显著增强,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通过坚持不懈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得到改观,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共赢。

四是水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开展取水许可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基础工作、重要供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等工作,有效地对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

二、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把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实在在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是深入调查,科学规划。从2006年底开始,我县就开始着手部署全县陆地水域调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河流、水库、山塘进行了普查。通过调查,全面掌握了我县现有水域基本数据,全县主要河流有1937条,总长3400公里,水域面积95.7k㎡,水库46座,山塘185座(5000立方以上)。在充分调研的

基础上,我们遵循“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水旱灾害”的原则,坚持以 “上蓄、中拦、下疏、疏围结合、因势利导、防冲防淤,降低水位、减少水患”的指导思想,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防洪避洪规划》、《乡镇小流域山洪避洪预案》、《青田县水域保护规划》,以及船寮港、四都港、祯埠港、管庄源、贵岙源等主要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和中下游滩地开发规划。改变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对全流域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治理,坚持治一段成一段。特别是农业开发项目,按照做深做细做实的要求高度重视项目的工程规划设计工作,因地制宜搞好工程布局和各单项工程设计,并召开各层面会议,充分听取乡、村干部群众意见,不断优化规划设计,使有限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二是加大投入,综合治理。近年来,全县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94亿元,加强对船寮港、四都港、祯埠港等流域的综合治理及各集镇防洪设施建设。比如船寮港流域,由于受源头黄垟钼矿区大量弃渣的影响,严重威胁着下游整个流域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96年的“8. 1”洪灾就是一个深刻教训。如何综合治理该流域,提高沿线乡镇的防洪标准,也是历届县委县政府要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为了彻底根治隐患,县政府先后投入7500万元资金,通过建设拦碴坝、防洪堤、河道疏浚等工作,该流域的防洪能力明显加强。特别是东源镇,经过流域治理后,该镇区的防洪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镇容镇貌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彻底改善了东源镇区农民的居住环境和集镇品位。同时,在2007―2009年期间,我县先后完成了舒桥、仁庄、章村二期、章旦、季宅、坑口等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加强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是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所有项目从项目立项到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透明政策,力求规范操作。比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严格执行《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根据省农业综合开发对项目公示制度的要求,在立项阶段将立项指南函告各乡镇政府,县农发办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可行性、效益性、群众积极性等因素择优选项,并报经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农发办立项;在项目实施阶段公开工程规划、建设内容、投资去向、施工单位等内容;建成后设立项目基本情况告示牌和农业综合开发标志。

根据省、县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实体工程通过青田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并全程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投标工作,整个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操作规范。同时加强队伍廉政教育,并从制度上严堵漏洞,避免发生腐败工程。

四是强化监管,保证质量。一方面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均按基本建设程序及合同规定,按月进度由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审核后报业主核定并支付,工程造价最终通过审计来确定。设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实行专户专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并实行县级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另一方面,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就是“生命线”,要把质量意思始终贯穿和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聘请具有水利专业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施工期间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巡查施工现场;项目区乡镇政府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质量监督。通过对工程质量的多层次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第三是落实管护措施。比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加强工程建后的运行管护工作,县农发办制定了“青田县农业综合开发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管护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县农发办与项目区乡镇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乡镇成立工程管护小组,制定工程运行管护制度,与有关村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各村管护责任人,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工程效益。

三、小流域治理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堤防设施标准低。除少数已建的达标堤防外,我县现有的防洪堤较大一部分是各村分段自建,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年久失修,防洪等级普通偏低,不能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并且大多数没有正规设计,施工方法简陋,堤坝结构普遍是单层干砌石,强度低,很难抵御洪水的冲击。

(二)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在检查中也发现,违反《河道管理条例》、乱占河道、随意缩窄河道行洪宽度、改变水流流态等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严重影响了河道防洪能力,降低了河道防洪标准。同时,由于一些河段因乱采砂石料等行为,导致部分已建防洪堤受到破坏,影响防洪安全。

(三)项目资金的有限性与群众对工程建设的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现在全县各流域群众普遍要求政府加大投入,加快河道疏浚力度,特别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干部群众对项目建设积极性普遍较高,各村要求增加计划外工程建设的愿望较为强烈,由于受项目财政资金总量限制,很难满足各村的要求。